新大陆血族断代史(74)

作者有话要说:

40

40、黑色利刃09 …

堂娜·伊莎贝拉饮尽杯中残酒,推开酒杯,道:“此事非同小可,我要去见见另一位当事人。你们知不知道辛铎雷德的埃德加……不,现在应该是埃德加·彭斯了。你们是否知道他身在何处?”

拉米那一脸为难。“堂娜,没人知道那位埃德加在哪儿。”

“这怎么可能!他又不会从世上凭空消失!”

“他行踪成谜,没人知道。不过他的子嗣住在纽约,也许他们会有线索。”

“那我就去纽约!明天就启程!”

“什么!”拉米那睁大眼睛,“您这就要走了?我以为您要多住几天,游遍美利坚什么的……”

“这事不办妥,我心里不踏实。”堂娜将她的金发撩到脑后,“更何况我有的是时间,以后大可以慢慢游览。”

卡尔文的盲眼转向堂娜:“让拉米那陪您一起去吧。”

堂娜·伊莎贝拉的目光从盲眼青年身上转到她的血族之子身上。“不必了,区区纽约而已,难道比漂洋过海还难吗?何况你们那个奇怪结社还有工作吧。”

“那我这就叫人去买火车票。另外再派一位信得过的仆人陪同您一起去……啊,堂娜,我不是不相信您,只是这里是美国,一位孤身旅行的少女会遭人怀疑的,而且您人生地不熟,我那仆人可以当您的向导。”

“也好。”堂娜揪着自己的头发,若有所思道,“拉米那,你到我房间来帮我收拾行李。”

“……是。”

堂娜·伊莎贝拉的行李堆在客房里,大部分都还没拆包。拉米那跟随她多年,知道她并不是真的要他帮忙收拾,话里的意思是“到我房间里来,我有话单独跟你说”。

血族之母坐在床上,拍了拍自己的大腿。拉米那恭敬地走到她面前,单膝跪下。

“堂娜,拉米那听从您的号令。”

“堂娜没有什么号令。”拥有小女孩外表的年长血族让拉米那伸出左手。她捏着那只手反复端详。

“你没把戒指给他?”她问。

“……啊?”

堂娜用修剪得完美无瑕的指甲敲了敲拉米手指上所戴的蓝宝石戒指。“这个。你怎么不送给他?难道你不喜欢他吗?”

拉米那苍白的脸上蓦然腾起一道红色。血族将自己的戒指赠予他人,尤其是赠予人类,就表示此人拥有了他不变的情谊,要么是坚定不移的友情,要么是至死不渝的爱情。拉米那从来没有把戒指送给过什么人。

“我……我喜欢他,可并不是……”拉米那罕见地期期艾艾地说,“我们是工作上的搭档,也是……朋友,我并没有……那个……”他越说,脸上红晕就越多,堂娜·伊莎贝拉觉得现在去挤一挤,准能挤下来几滴红汁。

“好啦。”堂娜故作不在意地丢开拉米那的手,“你爱怎么样就怎么样吧。不过我得提醒你,卡尔文可是个人类,人类呀——”她拖长声音,“——生命脆弱又短暂,先不提他活不了几十年,说不定明天他就染上热病一命呜呼了——他的眼睛是怎么瞎的?”

拉米那觉得血族之母的思维有点跳跃。“是疾病导致的。他小时候是可以看见的,但是因为患病,双目失明,他父母负担不起治疗费,又不想被残疾的儿子拖累,就把他丢弃了。”

“噢!人类中也有如此不负责任的父母!”堂娜叫道,“如果他们是血族,对子嗣不管不问是要受重罚的!”

“堂娜……”

堂娜话锋一转,“你为何不把他转变成血族?这样他不仅拥有强健的身体,漫长的寿命,还能重获光明。他从没见过你的模样,对吗?”

她捧着拉米那的脸,轻轻摇晃,“我的拉米那这么英俊帅气,就算再铁石心肠的人见了,也会迷上你。”

拉米那拉开她的手。“堂娜,这个我说了没用,要卡尔文自己同意才行。他没有转变成血族的意愿。”

“噢,多么可惜。他是个又乖又可爱的好孩子,要是我膝下能添一个这样的子嗣该有多好。”

堂娜·伊莎贝拉脸上不动声色,心里却已经“咯咯咯”地笑成一片。她知道刚才那番话已经让拉米那有点动心了。堂娜喜欢这样的行动,这里施点力,那里施点力,然后悠闲地坐在山峰上笑看雪球自己滚成一大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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