败家福晋又又又坑我了(395)
想必他此时将八爷抬出来,他怎么也得忌惮两分。
然,他想错了。
之前就因为八爷的诸多鸡毛蒜皮也朝他这儿拿账的小事儿,已然惹烦了九爷,如今他这话说出来,只是撞枪口上!
九爷冷冷一笑,轻嗤:“八爷不乐意你找八爷去,别来爷这儿烦爷!”
户部侍郎瞪眼,“你……!”
他竟不敬着八爷了?
“苏有才,送客!”
“嗻!”
苏有才早看这些常年伸手要钱的吸血蛀虫不顺眼了,还真当他们主子爷好脾气呢?这回撞到驴蹄子上了吧?
“您请吧大人!”
他一伸手,格外有礼度的做出赶人的姿态。
“你,你们……!”户部侍郎指着两人,气得手直颤抖,觉得自己太过狼狈,忍不住放了句狠话:“咱们走着瞧!!”
九爷冷蔑的看了他一眼,完全不将他放在眼里。
还走着瞧呢,如今皇阿玛反腐力度这么大,又专门用的是铁面无私的四爷,他又背着“八爷党”的名声……他也就能走着回家了,第二天估计就得被办事强劲利索的四爷拎入大牢。
董鄂瑾带着孩子来找九爷的时候,正巧瞧见户部侍郎极其没品的边走边踹翻了两个花盆才出去。
微微挑眉,问向九爷:“这是怎么了?”
她还没见过八爷党的人这么触九爷的霉头呢。
“一个蠢货,不必在意。”
听着他没往心里去,她也就放心了。
“走吧,你答应你闺女的,要去放风筝,还有时间吗?”
跟家人在一起,九爷是最开心的,哪怕上一刻释放的黑能量都像把对面的杂碎剁成肉酱,这一刻也当即能转变过来,心情舒朗,眉间带笑。
“当然有了!对爷的宝贝闺女,爷什么时候失信过呀!”
九爷俯身,一把将正拍着小手眉眼弯弯的闺女抱起来,狠狠的亲了一口:“是不是呀,小宝贝蛋?”
不败竖起大拇哥,崇拜阿玛崇拜得满眼小星星:“阿玛最好!最好了!!”
“阿玛怎么好?”九爷偏头问闺女。
“阿玛对不败好!带不败玩!给不败买东西!经常带好吃的给不败!!”
“还有呢?”
小宝贝蛋想了想,乌溜溜亮晶晶的眼睛遗传了些她老子的丁点儿狡黠:“还俊!”
“还有呢?”
“还有钱!”
“还有呢?”
“还有才!”
“还有呢?”
“还对额娘也好!是世界上最好的阿玛!!”
不败各种夸完,反问阿玛:“那我呢?那我呢?”
九爷亲亲闺女的脸蛋儿,一通顺溜的夸:“爷的宝贝闺女自然是聪明可爱又漂亮,活泼大方又灵动……”
旁边被额娘抱着的小弘晸,黑白分明的眼睛淡淡的瞟了眼阿玛和妹妹,极有姿态的轻飘飘的到了句:
“幼稚!”
董鄂瑾轻笑不已。
抱着儿子转身往外走。
她也受不了这对互吹彩虹屁的父女了。
……
带着宝宝们去放完风筝后,大家也都玩儿累了,董鄂瑾打算带孩子们去书店熏陶一番。
幼儿书自然是比较难找的,可没想到逛了好几家书店,大部分竟都是清一水的禇人获书籍。
她对历史了解不多,很好奇这人是谁,便搜了系统。
才知这人最近刚病逝。
但他对清朝的国民影响非常大,算是以自己的辛勤劳动,成为清初著名的长篇小说作家。
此人出身书香门第,自幼在家塾就读,长成后仍好学不倦,因没有获得科名,就在家乡修建四雪草堂,过着恬淡、优雅、舒适的读书生活,文酒而外,不与一事。
董鄂瑾淡淡想着,此人倒真是个正儿八经的做学问的人。
不免有些感慨。
现代社会充斥着各类信息,各种头条都是写着打鸡血的话“月赚二十万!”,“做微商,年赚两个亿,富全家!”……等等等等,大部分人都渴望于在短时间内赚到许多钱,人心甚是浮躁,而那种真正具有钻研意识、坚毅从容的匠人们,实在少得可怜。
这是精神文化的萧条腐败。
禇人获交游虽不广泛,但是,与文学之士毛宗岗、尤侗、洪升等人的接触,对他的小说创作产生了极大影响。此外,他读书很多,各种书籍便也成了他生活的基础,创作的源泉。
董鄂瑾觉得此人不错,想把他的所有书都给买下来,也算是败家了。
“店家,褚人获的小说怎么卖?”
来客了,店家高兴不已:“您想买哪个?小店主推禇人获最著名的长篇小说,一百章回的《隋唐演义》!”
说罢,店家便开始滔滔不绝的建议道:“这部小说包括自隋文帝伐陈至安史之乱结束共一百多年的历史故事。全书情节,依据罗贯中《隋唐志传》、佚名《隋炀帝艳史》、乐史《太真外传》和其他一些正史、野史、传奇,并且吸取了评书创作、民间传说而写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