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初三(216)

“真是没意思。”林美和周罄、黄苓、冯朝夕结伴出来逛文具店买新的笔记本。因为老师们要求一科一本笔记,有时还要当作业收走检查。

林美边说边随便拿了最便宜的笔记本,五毛一本,薄薄的也就二十多页,足够应付老师到他们失去检查笔记的兴趣了。

周罄想挑根好点的钢笔,她还是习惯用钢笔写字。在学校里除了学习也没别的事好做,在文具上精益求精就很正常了。黄苓和冯朝夕都在认真挑可爱点的笔记本,黄苓说:“反正也就是检查一阵就不管了,老师们才不会一直记着这件事呢。”

冯朝夕说:“咱们理科班的还好,我听说文科班还有周记的任务,每周都要写一篇感想,董老师说要让大家‘发掘生活中的美好’。”

这话一说大家都笑起来了。文科班跟理科班真是两个完全不同的风格。

但这话说得太早了,周一刚见到董老师,他就在课上笑眯眯的说:“我已经让二班的人写了一周的周记了,目前看来大家的进步都是很明显的。你们不要小瞧日记、周记,固定的时间写一篇东西,可以激发你的大脑皮层,让它变得更活跃。我看大家的周记最近几篇比一开始写得都好多了,用词更熟练了,起承转合也更自然了,而且每周都要写,你就会逼自己想出新鲜的东西来写,这样慢慢的你就会不由自主的去注意生活中的小事情。不管写得再怎么无聊,哪怕看了同一本书写读后感,只要你每次的感悟都不同,我也承认你写了。”

所以,他们也要开始写周记了。

董老师说这个是长期的语文作业,他会不定时抽查,要是有人不想写,到时一赶十几篇也别叫苦。一周一篇,三百字,绝对不算多。

刚好买的笔记本派上用场了。林美在其中之一的封面写上大大的“周记”二字,然后开始发愁第一周写什么。

学校生活千篇一律,住校时间久了,偶尔回趟家都会生出恍如隔世之感,哪有那么多新鲜东西要写?

林美习惯把手边的事没什么难度的都立刻解决掉。所以这天的晚自习,她的计划就是第一个把周记写完。

什么最好写?昨天刚回过家,林美就以“我回家的一天”为题写了篇周记。从回家在楼下就听到强强的叫声写起,一直写到下午五点多坐公交车回学校为止,一数刚好三百六十几个字,还超了。

下了晚自习,周罄拿她的周记看说:“写得真快。”

林美叹气:“我现在就发愁,这回家只能写一次,下一篇写什么?”她不能每周回家都写一篇周记吧?内容大同小异啊。回家打扫卫生、买菜、做饭、洗衣服、收拾行李、看电视,连跟林妈妈说的话也都差不多。

周罄说,“写读后感吧。我听二班的人说他们班的人找不到想写的都是每周借本书写读后感。世界名著几百本呢,够写到毕业了。”

这是个好主意。

读后感这东西必须要够高大上,学校门口小书店的言情武侠书就不行了。林美和周罄第二天下午下课就去校图书馆借书了。

学校图书馆跟信息技术教室在同一幢楼。信息技术这门课现在还是很简单的内容,还停留在建个文档,建个表格,一分钟打多少字这种考试内容上。上这门课时大家都是在应付,反正也不记入成绩。

林美很少到图书馆来,一来才发现图书馆还是很包容的,她就看到了全套的琼瑶、全套席绢、于晴等台湾言情小说,还有凌淑芬什么的,林美轻轻吹了声口哨。旁边还有金庸、古龙和黄易的武侠。

“《寻秦记》……进书的老师是不是没看过这是什么书?”林美抽出一本看了说。她当时补这套书是在大学,直接看的漫画,就觉得里面的所有女主角换个角度看都像是一张脸。

周罄出于对林美的盲目信任过来说,“好看吗?”

“种马书。”林美看周罄不解,笼统的解释道:“就是一个男人有无数个女朋友的小说。”

正交着男朋友的周罄顿时皱起了眉,以一种批判的态度拿了一本看起来。等林美在世界名著那一排里翻出一本《汤姆叔叔的小屋》决定下周的周记内容时,再回来就看周罄已经把《寻秦记》第一册拿在手里了。

“你要看?”林美说,“这书还是挺好看的。”

周罄点头说,“我觉得还不错,看着挺有意思的。”

学校图书馆迎来了第二春,学生们大批的涌进去借书。董老师知道他们是为了找周记的内容时十分高兴的跟赵老师显摆,“看吧?这都是我的策略。这才是一个老师应该做的,引导学生去学习,而不是强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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