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三爷(16)

“知道了,父亲!”凌晓乖巧地说道,非常给凌父面子,而凌父自然奖了她一个笑容,连声夸赞她是个好孩子,又旁敲侧击地提醒她若是有机会一定要要试着让刘铭带她去见见三爷。

据说,那位爷口味奇特,珠宝古玩美女烟酒什么都不喜欢,就是喜欢养孩子,明明没有结婚、也没有相熟的女伴,身边却已经养了一个男孩儿和一个女孩儿。若是私生子倒也罢了,偏偏这两个孩子跟三爷没有半分的血缘关系,还是被他宠得如珠似玉,带在身边亲自调.教,倘若自家的女儿入了三爷的眼……凌父畅想了一下,随即轻哂着掐断了这种不切实际的妄想。

凌晓仍旧甜笑着,对于凌父的嘱咐只是俏生生地应诺,眼底却一片晦暗——想要由她牵线、通过刘铭搭上三爷,可不是一个笑容、一句夸赞就能换来的。

回到凌宅,凌父没有下车,说是还有工作要做,放下凌晓后便彻夜未归,凌晓对此也习以为常,只要不带回家,她也懒得、或者说没有能力去管凌父是去哪个外宅找女人。

第二天,吊唁完毕之后就是出殡了,殡仪队伍蜿蜒数里,白幡纸钱纷飞宛若冬雪,从此,沪省便没有了孟爷,有的只是三爷,孟乔。

☆、第十章 少年(一)

时光荏苒,转眼间凌晓便长到了十四岁,自小在家由家庭教师教导的她终于被有些看不过眼的凌父托关系送去了新式的高级中学,以便让她多认识些同龄人——所谓的交际,也是一位世家大小姐所不可或缺的责任。

对此,三爷倒是也没有多说什么,只是叮嘱她不能贪玩,落下自己布置的功课,不过,仅仅只是这一句话,可也实在是把凌晓愁坏了。

凌晓自小学东西快,不过是依仗了自己成年人的定性和思维理解能力,只可惜三爷却把她的“聪慧”当成了与生俱来的能力,认为她是个天才,随着凌晓年龄的增长,教给她的东西也越来越多,弄得凌晓在欣喜地如饥似渴吸收知识的同时也郁闷不已,几乎把自己所有的闲暇时间都贡献给了三爷的功课。如今白天要去学校上课,空闲时间急剧缩水,想要再应付三爷那边,可就难上加难了。

发愁了半天却没有想到应对的方法,倘若要告诉三爷一声请他放慢进度的话凌晓是万万不愿的,只好安慰自己车到山前必有路,先去应付高中的入学。

凌父为凌晓选择的是一所英国人和中国人合办的高级中学,名为英华高中,招生对象自然是有钱人家的少爷小姐,所受的教育也是以西式为主。英华高中的女子校服有两套,一套是清丽的青色旗袍,一套是活泼的西式百褶裙,几乎被三爷同化了审美观的凌晓自然是选择了青色的旗袍。早就开始发育的凌晓终于不复小时候穿旗袍的尴尬与不伦不类,初显曲线的身姿与沉静的气质让身着旗袍的她优雅大方——当然,这仅仅指的是她不耍性子的时候。

大凌晓四岁的宋文斌同样也是在英华高中上课,由于凌父“忙碌”,送凌晓入学的任务就被移交到了宋文斌的手上,而宋文斌这些年也的确守住了当初的承诺,对待凌晓体贴又谦让,越是显得两人之间的关系越来越好,在长辈们眼中,两人亲密地基本上就只差一个订婚仪式了。

换好衣服,凌晓下了楼,看到宋文斌已经等在了大厅里,一身白色的西装更显英挺,十八岁的他已经基本褪去了稚气的轮廓,时常带着笑意的眼眸、微勾的嘴角,再加上过来叛逆期后愈显成熟稳重的气质,让他完美的代表了沪省名门公子的招牌。

“晓晓,这身校服穿在你身上真漂亮。”宋文斌微笑着打了个招呼,凌晓也笑着回了一句,然后大大方方地挽住了他的手臂。

自从宋文斌发誓之后,无论怎么折腾他都一声不吭地宛若甘之如饴,逐渐地凌晓也没有了兴趣,毕竟她本身并不是刁蛮地以折腾人为乐的性格,既然达不到报复的效果,那么她也就暂时偃旗息鼓了。

宋文斌笑着向凌晓大概讲了讲学校里的事情,生怕她头一次上学不习惯,一边挽着她走出凌宅,一边习惯性地接过管家白叔手里装有凌晓课本的包,并朝他笑了笑,半分没有贵公子傲慢矜持的架子。

白叔将一切看在眼里,一张老脸几乎笑成了一朵菊花。

英华高中作为沪省知名的男女混校,校园自然也是非常气派。宽广的校门之后是平整的道路,绿树掩映之中白色校舍漂亮异常,远处还能看到离这所学校不远的圣玛利亚女子高中教堂高耸的尖顶。原本,凌晓差一点就要去这所教会女校入学的,只不过后来考虑到宋文斌的问题,最终还是选择了英华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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