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没有昨天(70)

车上下来一个彪形大汉对他破口大骂,连踹了几脚,他茫茫然地扭过头,无意识看向我这边,我冲着他露出一丝微笑。

他脸色大变,恐惧异常地连滚带爬逃走,姿势狼狈不堪,很符合这种人惯有的形象,但很遗憾的是,他尽管摔了几跤,但在穿过马路的整个过程中,居然没有一辆车撞上他。

我压低帽子,转过头,慢慢走出这个地方,拐上人行天桥,继续往前走。

我下了天桥,决定去一个地方,于是我招手叫了一辆出租车,给那个司机下了指令,我说:“带我去维多利亚大酒店。”

我在便利店买的那本花花绿绿的杂志上写,明天晚上,名为名媛的那群生物会继续在那玩一种“慈善舞会”的东西,我想洪馨阳也在那里。

第32章

计程车到地方后,我告诉司机我没有钱,这句话成功惹怒了那个男人,于是他骂骂咧咧说要报警,不让我跑,说要一直把我抓到附近的警察局。

涉及到警察的话无疑会很麻烦,警察隶属国家暴力机构,查理说过,对他们能离多远就离多远。我认为他说的是对的,因为在我们被追杀的日子里,救助警察根本没有作用,反倒有可能因为警察机制的腐败而导致行踪暴露,自投罗网。

我最终不得不对那位司机实施了催眠,他最后在一条陌生的马路边停好,我下了车,发现自己周围根本没有什么大酒店。于是我朝不同的人问路,其中有热心的老年妇人给我指了大概方向,有奇怪的两个少女只顾看我的脸笑得莫名其妙,还有中年矮胖的男人走上来问我要不要一块去玩玩,摆脱这几个人花了我点时间,大概步行了五十分钟,在我几乎要耗尽耐性的时候,我终于看到那座大酒店。

维多利亚大酒店很高,是一栋目测超过四十层的大厦,当前有很大的草坪,草坪中央有很大的一个喷泉,一旁还有一棵很高大的树,我说不上名称,只觉得它的树冠展开犹如一把伞,边缘整齐得不可思议。

我在夜色中观察这栋庞大的建筑,它灯火通明,大厅当中有一盏巨大的水晶灯高悬顶上,即便隔着门窗也能瞥见它炫目璀璨的光。很多人进进出出,有些拉着行李箱,有些没有,但他们无一例外全是衣冠整洁,男人多数是西装领带,女人则多有,我甚至看到好几个穿着中式旗袍,哪怕她是白种女性,她们无一例外全都涂脂抹粉,唇上的闪光在低沉的光线下仍然清晰可辨,脸上露出能拿到大庭广众下以供人细细端详的微笑。

这里的人跟张家涵家住那边的人截然不同,不仅在于衣着上,外貌上,还在于这里的人表情的弧度更浅一些,意愿掩埋得更谨慎一点,以至于乍眼看去,会有他们共用一个表情的错觉——当然我也知道,对其他人来说,这种东西可以形容为“教养”或者“风度”,对女士来说还可以用上“优雅”和“美好”,可惜这种形容在我看来太过宽泛以至于失去意义,事实上,这些人对我来说只分为两种:但这并不意味着这些人意志坚定,相反,对好几个从我身边走过的男女来说,他们脸上小心翼翼维系的优雅和风度如果我现在精神饱满,身体状态良好,我一定会好好研读他们的表情,但我已经累了,胃部又传来饥饿的感觉,风吹到我身上时令人很冷。而且糟糕的是,因为饥饿,寒冷的感觉便越发强烈,而因为寒冷,饥饿也袭击得更加厉害。

酒店里应该有东西吃,整个大厅遍布橘黄色的灯火,看起来也够暖,他们应该也有床,我希望有一张床,还有浴室,我想清洗自己。

可是我没有钱。

我坐在喷泉边,看着人来人往,也还有不少车开进去又开出来,我托着下巴看着不远处的大酒店,就在一楼东侧,聚集了不少人。一张张铺着雪白台布的桌子上摆满各种食物,那些男女团团围坐,在里面,隔着玻璃,我能很清晰看到他们的表情,他们进食时的模样,他们碰杯时习惯性的嘴角上扬。我看得出有不少人不是为了食物而坐在那,因为他们的视线在看到食物时并没有流露出多少欲望,哪怕那道食物看起来颜色漂亮,配在考究的器皿里,不知道比张家涵做的那些精细多少。

盘子边为何需要配上花朵装饰?那些花可真古怪,不像真的,但又好像能吃。

我的胃饿到有点抽疼,我在认真考虑一个可能性:即如果我走进去,坐下来吃东西,然后用催眠术离开,如果我做这种事的话,成功的可能性有多大,以及,我以后想起来后悔的机率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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