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书嫁首辅,锦鲤甜妻旺全家完結,番外(236)
除了一个人,齐修远。
不出意外,他这辈子还是自己的同桌。
他萧鹤川一坐下,就发现,这货还是那个德行,永远是一副谁都欠他八百两的样子。
其实他是个口嫌体正直的死傲娇。
这不,萧鹤川才坐下,正在整理自己的课本,他就直接递了一张纸过来,上面是他抄写的一首策论。
“咳咳,萧鹤川是吧,听说你的字很好,你瞧瞧,我这个字怎么样?”
齐修远酷爱书法,简直为之着魔一般,他上辈子也是和自己一道参加的科举,且榜上有名,是第九名的进士,但是他后期钻研书法还真的钻研出名堂了,三十多岁就成为了有名的书法大家。
独特的字体,争相模仿者无数,一副字价值千金。
齐修远看了萧鹤川的亲笔诗,说实话,在白云书院,论写字,他没服气过谁,直到看见了萧鹤川的字,他突然来劲了,虽然不愿意承认,但他的确比自己好。
但是奈何自己又是个死傲娇,想要虚心讨教,又装不出那副虚心讨教的嘴脸。
齐修远是萧鹤川上辈子在白云书院唯一的好友,只有他愿意和自己说话,和自己打交道,有时候也不顾众人的目光,和自己同进同出,在外吃吃喝喝,互诉衷肠。
他有很重的反骨,你们越看不上的人我越是要和他玩。
一开始是觉得他很可怜,都没人搭理他,后面相处了才知道,人家是真有本事,压根不靠任何人,就算没有叶家,他也同样出色。
这货上辈子,自己死后,他在自己灵堂喝了三天的酒,赶都赶不走,又哭又笑的。
看见他,萧鹤川心中感慨万千,他接过他的字,随便看了一眼,存了逗他的心思。
“一般吧,还需要再练几年!”
此话一出,齐修远的脸瞬间就垮了下来,他看着萧鹤川,紧紧的抿着唇,似乎能听见他咬牙切齿的声音。
哎,就是这个味,太对了。
萧鹤川皮这一下很开心。
齐修远很想怼回去,但是他又没底气,比不上人家是事实,于是他一气之下,气了一下,一把抢回自己的策论,独自生闷气。
萧鹤川心情颇好,但是他也不想真把他给得罪了,不然他这性子,估计要膈应自己好长时间。
“我觉得,应该是你笔的原因,你如果想着换一只笔的话,说不定有不一样的效果。”
前世就是如此,齐修远在书法上卡了好久,总觉得哪里不对劲,他又说不上来,后来才发现是笔的原因。
这辈子萧鹤川行行好,提前告诉他了,就当是做好事,让这货少钻牛角尖吧!
第183章 他一次主动,换来了两人一辈子的友谊
齐修远闻言,看了眼自己桌上摆着的笔墨纸砚,他有点不信萧鹤川说的,但是他又想信。
于是,他看了一圈整个课堂,目光落在了最有钱的一个同窗陆尧身上。
他家有点小钱,平时写字作画用的都是最好的狼毫笔。
趁着夫子还没有过来,他直接来到陆尧课桌前。
陆尧比较老实古板,长着一张国字脸,他属于典型的书呆子,平日里读书十分刻苦努力,就是在天赋上差了些,同样一篇文章,可能别人五遍就记得了,他得十遍。
陆尧拿着书本,眯着眼看着他,还没等他问怎么了,齐修远先开口了。
“把你这狼毫笔借我用用,一会儿夫子来了就还你。”
陆尧反应慢半拍,他说完以后,等了一会儿他才慢悠悠的回了一个好字。
真是读书读傻了。
齐修远拿着狼毫笔回到自己的课桌,开始和自己原有的笔做比较。
他是济州本地人,独生子,父母在街上做点小生意,算是小康之家,读书没有什么压力,但是也用不起太好的东西。
他做了一番比较,还真是,这好笔拿在手上,这质感是不一样的,这狼毫笔就是用着比较顺手,写出来的字也是行云流水的,似乎像打通了任督二脉一般。
用完以后,他就对自己用了很久的这支笔有了意见了,反正怎么看这个老伙计都不香了。
他深深的看了眼正在整理书本的萧鹤川,神情严肃,也不知道在琢磨啥。
最后,在夫子来之前,他把笔还给了陆尧。
第一堂课,是徐夫子的课,随着门外挂着的铜钟被摇响,萧鹤川开始了他在白云书院一天的课业。
其实这些课他都已经上过了,而且以他所拥有的阅历还有记忆,这些课对于自己而言,可上可不上。
如果不是怕人家起疑心,他完全可以只上自己老师的课,其实多听一遍也没什么不好的,日后每个月的大考,甲优等他势在必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