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年代之七彩成长记(23)

作者:暗墨沉香 阅读记录

“剩下那两百多,分给老大一百,剩下一百多是我和你妈的养老钱,也是我们的棺材本。”

“家里现有的粮食按人口分,以后工分分开算,各家归各家的。养的猪等年底杀了分钱或分肉,鸡每家分三只。还锅就没法分了,是老大家的,老三老四自己置办。碗按人口分,盆每家一个……”

破家值万贯。家里的东西都是零零碎碎置办的,算下来花了不少钱。老三和老四两家想要置办齐全家用的东西,还得费不少事和钱。

所以程爷爷说分家还算公平,其实还是偏向老大家。

不过,老三和老四没意见就是了。他们的孩子还小,再说老大干活早,大嫂来程家早,给家里赚得肯定比他们多。亲兄弟,没啥好计较的。

赵英子和李秀珍作为儿媳妇,心里颇有微词,但是跟分家另过比起来,那都不算啥。以后日子长着呢,只要分家后好好干,他们就不信给儿女置办不起一份家业。

农具啥的不用分,分也不过是一张铁锨和?头啥的。像耕地的犂、种粮种的小耧等大件农具,现在都归队里管。剩下鸡零狗碎的东西,到时再细分。分家章程大体就这么定了。

程奶奶把提前准备好的四百块钱,给赵英子二百,又给李秀珍二百。说实话,这些钱分出去,程奶奶也舍不得。可是为了孩子们过得好,她还是咬牙分了,自己并没有留多少私房钱。

老村长一看程家分家这么平静,儿媳妇除了老大家的多说了几句,那俩都不争不抢的,不禁夸了一句:“老程,还是你管家有方。”

程爷爷:“是孩子们懂事。我就盼着他们兄弟几个分了家还能亲近点,有啥事,都别只顾自个,兄弟们该帮就帮。”

在老村长和林队长的见证家,程家正式分了家。程奶奶把炖的兔肉端上,还炒了几个别的菜,吃了分家饭。

当天晚上,李秀珍跟丈夫商量:“盖房的事得赶紧准备了,早点盖好,早点搬出去。”

程茂林大包大揽说:“这事交给我,我先把材料备好,你管钱就行,买啥我找你拿钱。”

“行,就这么办。”

七彩:等房子盖起来,更有我发挥的余地了。

七彩还提醒她爸:“爸,等盖新房,找个离南山近点的地方。”

“那边偏,为啥选那边?”

“就喜欢呗,那边清净。”七彩想,如果在山脚下盖房子,她抓只猎物回来,下山就可以弄到自家去;如果离山脚太远,让别人发现的可能性就大点。

“我跟你妈商量一下再说。”程茂林已经在考虑闺女的意见,看山脚下有没有合适的地基。

第二天,程茂林叫上三哥,一起去老村长那里批地基。

老村长倒是没有为难他们,可以马上给批地基。可是村子中间的闲置地基,大多数都是有主的。他们想要地基,只能在村子周围找。

程茂田拿不定主意,他知道四弟一向主意多,便说:“茂林,你看哪块好你决定,我在你旁边要一块地基,以后咱们当邻居。”

程茂林没有多想,他早就跟媳妇商量过这事儿,决定选地基不能离老院太远。因为三兄弟不管谁家有点啥事,叫人方便。所以,程茂林把地基选在靠近山脚下的地方。他选的这块儿比较偏了,周围是荒地,没有人家,跟最近的那家还隔着一个水塘。

老村长问:“决定了,就在这块儿?”

“嗯,村长叔,就在这儿了。”

程茂田犹犹豫豫,最后选了一块更靠近村子的地基,并没有跟四弟当邻居。

“茂林,你选的地太偏了,要不往里挪挪。”

程茂林摇头:“不用了,我就选这儿。”这块地是媳妇和闺女都同意选的地方,就这儿了。

第十四章

程奶奶没有把分家的事通知嫁到本村的闺女程燕飞。本来一个出嫁的闺女,嫁人后管不着娘家分家的事。

分家第二天,程燕还是听别人说闲话,才知道娘家已经分了家。她抽个空赶紧跑回娘家问咋回事。

“妈,我咋听人说咱家分家了,真分了吗,为啥分的?”程燕这么问,是怕哥嫂之间起了龌龊才闹着分了家。

“分了。不为什么,这不是下一辈都长大了吗,你大哥家立宗上完高中就快娶媳妇了,你三哥四哥家有闺女,大了跟爸妈一块儿住也不太好,家里住不开,我和你爸就做主分家了。”

“我还以为是因为给程叶看病闹的。”

程奶奶:“给程叶看病那是应该的,谁家孩子病了,我能不给出钱看病?”

程燕:“妈,我又不是说您,我是说我几个嫂子。”

“行了,家里没啥事,你就甭管了。”程奶奶的意思是不让闺女掺和娘家的闲事。她是怕因为闺女管得多,惹儿媳妇嫌,等闺女在婆家遇到啥事了,几个当嫂子的会拦着儿子们不给闺女撑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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