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精重生守则(29)

然而元绍均却没有拆穿他,放回去其中一只酒杯,他给自己倒了些红酒,轻轻摇晃,意味深长地说道:“原来还不到十八岁啊。”

有那么一个瞬间,宫时衣赫然有种被什么凶兽盯住的感觉,但这种感觉稍纵即逝,他狐疑地看了元绍均一眼,非常正常,于是只能将之归为错觉。

沉默了几秒钟。

“我想,我得借用一下您的盥洗室了,”宫时衣坐不住,环视一圈之后,指了指房间侧面的那道门,“真的非常感激您的慷慨。”

他话音刚落,门外就响起咚咚咚的敲门声。

元绍均说了一声进来,门就开了,走进来一个黑西服带领结的男人,他手上提着一个纸袋,恭恭敬敬地放在沙发上,然后冲着元绍均的方向鞠了一躬,全程一言不发,没有分给宫时衣哪怕一丝注意力,鞠完躬之后,就径直出去了,在外面轻轻把门带上。

元绍均倚在暗红色的酒柜上,抬了抬下巴,示意宫时衣打开那个纸袋:“看看喜欢吗?”

宫时衣闻言,垂首将纸袋打开,里面果然是全套的白色礼服,没有发现暗藏的商标,看上去应该是来自高级定制。他心中哑然,忍不住问了一句:“元先生,您是这间会所的老板?”

元绍均摇了摇头,把已经喝光了的红酒杯放到一边:“为什么这么问?”

“既然不是老板,陌生的宾客遇到了麻烦,您为什么会考虑的这么周到?恕我直言,您看上去并不像热心肠的人。”宫时衣单刀直入,把“陌生”二字咬的很重。

元绍均并不以为忤,他看着宫时衣的眼睛,缓缓说道:“因为我很喜欢你?”

宫时衣睁大眼睛,显然预想不到这人也会如此直接:“额,抱歉,我们以前见过面?”他怀疑这是原主遗留下来的桃花债,记忆传输的时候给漏掉了。

元绍均却给了他否定的答复:“没有。”

宫时衣的眼睛睁得更大了:“那拜托,我们才认识十几分钟,你就说喜欢我?”

元绍均的声音沙哑动听:“有的时候,喜欢一个人,几秒钟就足够了。”

宫时衣:“……”

这样一个精彩的男人,这样一把动人的声音,这样一段狗血的台词,再被那双如同冰湖的眼眸注视着,宫时衣虽然在心中直斥荒谬可笑,可他的心脏却不争气地加快了泵血的频率,大脑一片眩晕,至少几秒钟的时间里,完全想不起来该说些什么,该作何反应。

啊啊啊啊啊他竟然被一个刚认识的男人表白了?⊙▂⊙

等等这是表白吧?.(*&gt﹏&lt*)′

又或许是他自作多情了?o(╯□╰)o

在这一刻,宫时衣很难维持住先前的坦然自若,他承认自己有一瞬是被这个男人苏到了,薄薄的微醺之感,令他的脸颊蓦地升腾起了一片烟霞,看上去颇有一种人面桃花的意境。

两人相对无言了几秒钟。

终于,宫时衣这个本质上的逗比喃喃说出来一句话:“天呐,你、你让伊诺斯怎么办?”

元绍均眸光一厉:“你还在喜欢伊诺斯?”

宫时衣没有留意到“还在”二字,只飞快摇头,他怎么可能喜欢那个蠢货?“等等,不是你喜欢伊诺斯吗?”

元绍均仿佛在看什么稀有物品一样的打量宫时衣……心里十分纳闷,他到底是怎么得出来这个结论的?

又是几秒钟尴尬的沉默。

……真是的,快醒醒吧!说什么喜欢,世间的一见钟情,不过俱是执迷于皮相肉身罢了,蠢货!别被搅乱心神啊,那句所谓的表白,翻译过来,差不多就是“美人儿,你很合我的胃口,所以让我上你好不好?”

被这男人打了个措手不及的宫时衣终于找到了一点逻辑,他喉咙动了几下,满脸茫然的再次重申:“我还不到十八岁……”

看上去就好像一团躲在草丛中避天敌的毛绒兔子,又无辜又可怜,让人看了忍不住想要把他抓起来揉搓一顿,然后提着耳朵,看他四爪蜷成一团的模样。

元绍均的手指神经质的捻动了一下,他最终还是忍下了这股冲动。

只上前碰触了一下宫时衣耳垂上细小的绒毛:“先去换衣服吧。”

换衣服!!!

宫时衣微微一抖,抬眼看他,随后特别乖的站了起来,怀里抱着那个纸袋,步伐略微僵硬地走到盥洗室,打开门,进去,再关好,上锁。

这间盥洗室,刚进去就是一面超豪华的大块半身镜,镜子外的宫时衣与镜子里的宫时衣对视了好一会儿[呆傻毛绒兔x2],他才六神归窍,激灵灵地打了一个寒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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