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娱乐圈之我是传奇/黄金黎明(464)

他的办公室和我记忆中的不完全一样,不过改变也不多。

——完全没有改变的就是那种极其压抑着的穷奢极侈,黑檀色、或者深褐色的巨型原木书柜,深色胡桃木的办公桌,地板上是色彩浓重的地毯,还有,顶上的名贵意大利水晶吊灯,墙壁上则是莫奈的《浮桥》,一副满是睡莲的画面上有一个破损的木制浮桥。

我对这间办公室的一切回忆,虽然都是支离破碎的,可是全部都很负面,所以,为了我自己的心情着想,我想过一会儿就到外面,或者楼下转一转。听说,他们这里14层是一个不错的休息厅,里面的食物和咖啡都非常不错。

哦,对了,这里还有一整面墙的落地窗。

从这里向外看,别说,还真有一种立在云端,似乎可以把整个浮华的世界都踩在脚下的错觉。

我向后错了一步,又错了一步。

“勋先生,您要的热牛奶。”

一个很好听,并且一听就很干练的女声响起。

我转头,一个瘦成细条的美女,长发规矩的梳着,她裹着黑色的套装,一只手中端着一个黑色马克杯子,里面装着热牛奶,而另外一只手中拿着一个黑色皮面的笔记本,脚下踩着10公分的极细跟的鞋子,像一只鸬鹚。她很美,虽然她化了妆,不过我想,美女就是美女,即使打扮的高冷肃杀,她依然很美。

记得原来看过一个八卦杂志,里面写了一个八卦文章说勋世奉的康斯坦丁雇佣女人的法则:一、艳绝人寰的花瓶;二、如玛格丽特?撒切尔夫人一般的铁娘子。

Linda Lee是当之无愧的铁娘子。

眼前这美女就是花瓶。

不过,我不知道传说的那位勋世奉拿到康斯坦丁纽约总部offer,却从来无缘踏足纽约的‘前妻’苏离是啥?

对于我面前的这名美女来说,现在穿着平底羊皮芭蕾鞋,长衬衣,细管牛仔裤,因为怕这里的中央空调太牛b而抓了一个薄羊绒的披风的我本人,似乎就是冥王星来的ET。当然,从她的表情来看,对于她来说,一个她想象中要喝热牛奶的‘勋世奉先生’,恐怕就是整个世界的灾难。

☆、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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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你的。”

他把装着牛奶的马克杯给我,我喝了一口,嗯,果然很香醇,而且里面加了蜂蜜,口感是清甜的。

办公室暂时没有别人,只有我们两个。

勋世奉走过来,“会无聊吗?”

嗯嗯嗯,不会。

我摇头,晃动了一下手中的一本书,这是最近很红的一本穿越小说《我与西游记不得不说的故事》。

说的是一个白领,走路的时候被天空上砸下来的一个花盆磕在脑袋上,于是,她就穿了,穿越到唐三藏的身上。这个故事的唐僧是一位绝色美女,更重要的是,她还是有头发的。在观音菩萨的指点下,她带着酷帅的悟空,深情迷人而经历坎坷的八戒,还有默默爱着她的沙僧,去西天拜佛求取真经。这一路上,遇到无数有很多修为,相貌超级一流,并且神力无双的看似妖精,其实是天上的神仙的男人们的抢夺,进而牵引出很多她几次前生前世的故事.最后,她终于知道,自己九九八十一的前世正是佛祖的第二大弟子,提婆达多,因为在佛祖拈花的时候而偷喝了天竺的美酒,被佛祖驱赶下人间,渡劫之后,再回归西天。可惜,角色美女唐僧,这一走,走的时间太长久了,于是,又走到了78世纪,……这是后面的故事,作者只是给了剧透,还没有写完。

勋世奉看了一眼这个五花八门的封面,眉头皱了起来,“这是中国古典奇书之一《西游记》吗?”

“呃,……不算吧,应该算是同人改编,就是在古典名著中加入自己的故事,就好像借壳上市,用人家的壳子赚自己的钱。”

他没有说话。

这个时候,他的秘书敲门进来,让他签署文件。

他每天需要过目的各类文件,各种数字分析,还有各种不知名的东西,一共加起来,足够我一个星期不吃不喝,不用睡觉,努力用功,再加紧,才勉强能够粗读一遍,而他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弄明白这些,并且做出决策。

我翻了翻自己手上的书,……关系到巨额财富的文件,与一本莫名其妙的穿越小说,诶,顿时感觉差距丛生。

等到他把所有文件搞定,秘书也走掉之后,他貌似不太在意的问我,“ALice,你对金融感兴趣吗?”

怎么说呢?

金融,曾经是我的学业,我的专业,是我的饭碗,安身立命的本钱,我应该对它是感兴趣呢,还是感兴趣呢,还是感兴趣呢?

我从《我与西游记不得不说的故事》当中抬头看他,学着用书本遮住半张脸,自己以为学足了当年的王昭君出塞,犹抱琵琶半遮面,然后笑着回答,“你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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