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黎明 II(610)

正则,出自《离骚》:“名余曰正则兮,字余曰灵均”。

Arthur不说话,从吸管中吸了几口橙子味道的冰沙。

“那么,你丈夫是个什么样子的人?是个好人吗?”

好人,……,勋世奉。

Alice忽然想起来一个经典笑话。如果有一天勋先生下葬了,有人树一块墓碑,上面写着——Arthur Hsun,一个好人。

那么,肯定有人以为,这块墓地埋葬了两个棺材,——好人,与勋世奉。

呃。

她想,她应该就是那个好人。

“不算是。”Alice认真的想了想回答。

“那么他是个好丈夫吗?”

“以后也许是,现在还不算。”

“你为什么会同他结婚?”

“我爱他。”

Arthur很认真的说,“爱情是一场狂热的疾病,会被治愈,会消散。”

Alice,“……”

呃。

少年,希望你以后能记得你今天说过的话,每一个字。

“好了。”Arthur跳过这个话题,“我说过这么多,有没有足够的理由让你和我一起逛逛纽约?”

其实,她对这个城市并不陌生。

她同勋先生结婚之后就搬来这里,但是大部分时间她都居住在Alice Mansion里面,那里像一个独立的王国,隔绝了她同这个真实的世界。

20世纪90年代初的纽约,是很多江湖大佬心目中的青春。

这个时候他们还没有叱咤风云,他们很多人只是在美帝的穷学生,一面啃着面包艰苦的读书,一面骑着自行车满街道的送披萨。

如果你爱他,就把他送到纽约。因为那里是天堂,如果你恨他,就把他送到纽约,因为那里是地狱。

这种语句会在2年后广泛流传。

他们没有去那些异常著名的景点,比如自由女神,比如大都会博物馆,比如曼哈顿的帝国大厦,还比如那个坐落在曼哈顿的海边,却与整个岛上欧式三段建筑格格不入的中国驻纽约总领馆,他们去的是一些不为人知的地方。

Arthur,“在19世纪,这是一片砂石滩,后来荷兰人来了,他们把这里建造成一片褐石建筑,现在已经有一个多世纪的历史了。很古老,哈?”

Alice看着这里,很宁静的一条街道,树荫弥漫。

“一个世纪的古老,呃,其实,在中国,我们把这段历史划分为近现代。”

“那对于你们来说,什么是古老?”

“别的不说,我爷爷有一个涮洗毛笔的笔洗,就是1000多年前的老东西,10个历史的历史,这还不算很古老。他的园子中还有一个养花草的陶土罐,据说,那个年代,制造它的河姆渡人还在刀耕火种。”

Arthur斜睨着Alice。

Alice马上笑,她今天的妆容还算无辜,冲着男孩子笑了两下,Arthur就不斜她了。

巨大的枫树下面,是一见书店。

Arthur,“前面是一个犹太人开的肉铺,小的时候我每次去买香肠的时候就路过这个书店,有时间就进去看看,那个时候我发现自己的记忆力有些好的令人奇怪。一本书,我看过一遍就根本无法忘记。Alice,你好像从来没有对我的智力感觉到好奇。难道,你不觉得我这个年纪没有读中学就进入普林斯顿读书很奇怪吗?”

“呃,难道你想要让我赞扬你的与众不同。”

“不是。”

Arthur看着那个小书店。

它还是那个样子,阳光透过树荫以斑驳的光点撒进去玻璃窗,店主人是一个很老的男人,老式的眼镜片架在高耸的鼻梁上,他从来不以看怪物一般的眼神看待他。

每次推开那扇门,他总能得到一个善意的微笑,一本几本十几本几十本好书的推荐,同时还有一杯清水,那位老店主自己喝咖啡,却从来不给他喝,——“你太小,等你长大一些,我给你煮蒸馏咖啡喝。”

“我喜欢,……”他说,“你把我看成一个普通人。”

……

莫斯卡亲自飞到纽约,约见凯瑟琳,她是他弟弟曾经的未婚妻。

其实,他已经约了她一年了,但是她从来不回复。如果是普通家庭的女人,莫斯卡有一万种方法让她乖乖的滚到拉斯维加斯来,可是凯瑟琳不是。这位金发美人出身上流社会,如今的未婚夫在华盛顿任职,作为共和党的一颗新星正在冉冉升起。

莫斯卡给凯瑟琳送了一把百合与绣球花,上面插了一个小卡片,写着,——一块新鲜的肝脏,背后令人瞠目的交易。

最后没有落款,却写了一个约会的时间,还有一间很高级的餐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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