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后(176)

邵敏沉默了一会儿,略有些寂寞道:“……大概只能给别人养了。”

元清明明应该幸灾乐祸的,却忽然有种狐兔之悲,危机感越发沉重起来。

“其实……大了还可以让它再生小团子,不一定非要丢掉。”元清心情复杂道,想到邵敏往日重重,心口便有些闷闷的,“如果一开始就要丢掉……你为什么还把它抱回来?”

邵敏望着元清。

——就算元清不回中原夺回王位,邵敏也不认为他会留在希提。

从希提无论往东、往西还是往南,都要跋涉千里,才会气候温和的城邦。邵敏自然不能将小黑带走。至于元清的质问,邵敏倒是能理解他的心情。

古代有“父母在,不远游”的说法,但是到了现代,孩子大了还跟父母在一起,那才真的不可理喻。所以邵敏认为,等孩子能独立生活了,离开他是很正常的。而元清却觉得这是一种背叛和抛弃。

邵敏对上他的目光,心里不由就软了下来,“我自然是要跟着你的。若你愿意带上它,我便不把它丢掉了。”

元清眨了眨眼

睛,背过身去一个人怄气。

邵敏头大不已,只知道以后还有得要磨合。

帖木儿家的獒王已到了年纪,这胎只生下四只崽子,哺乳了半个月,獒王先力竭死去。帖木儿自己留了一只幼崽,另外三只送了朋友。

他手下有个叫博术的,去年随他去延州,不幸死在那里。博术有两个老婆,一个儿子。儿子名叫伯颜,不幸是庶出,又跛了脚,不能继承家业。按着希提风俗,他家里财产并女人一并归了他的弟弟。

按说伯颜也该归他弟弟抚养。但在希提这种地方,男儿不能驰骋疆场,便跟女子无异。伯颜虽名义上有个叔父,实际上顿不接下顿,过得跟奴隶一般。

叙伦记着博术的死,见着伯颜在外面游荡,便送了他只幼獒。

邵敏抱回家的那只,便是伯颜的。

第二日,元清被叙伦请了去喝酒。

邵敏喂饱了小黑,才备好木笔和胶板,便听到敲门声。

伯颜只有十二岁,却已经到了邵敏胸口,又瘦又高,竹竿似的见风倒。

他身上袍子脏兮兮的,带了些闷臭的羊圈味道。手上黢黑皲裂,爪子一般。

但邵敏首先注意到的,却是他嘴角的淤青。

将他让进屋里,捧上一碗热羊奶,用希提语问道:“你脸上怎么了?”

伯颜喝奶略有些急,答话却懒洋洋的,“我把大汗赏的东西送了你,博忽知道了,就揍了我一顿。”

博忽便是他的叔叔。邵敏在希提住了两个多月,早知道伯颜的情况,却没想到他把自己的狗送人也会挨打——她当然不知道自己抱回来的是只獒王崽,更不清楚伯颜的东西按规矩是属于博忽的。

但邵敏倒是想到,博忽既然打了他,想必也不会给他吃早饭,便去热了些奶羹,搅在冷粥里端上来,道:“先吃些东西吧。”

伯颜明明已经开始流口水,却还是懒洋洋的摇头,道:“不用了,教我写字吧。”

——他昨天把幼崽送给邵敏时,提了这个条件。

邵敏说:“你不吃东西,怎么能好好学字?我是你的老师,你要听我的。”

伯颜挑着细长的眼睛笑了笑,“若我不是个跛子,你一个女人也想给我当老师?”

邵敏直接把木勺子捅到他嘴里,“我是个女人,也是你的老师。你既拜了个女人为师,就别再啰嗦。”

伯颜撇了撇嘴,没有再反驳。

在希提,只有贵族男子才能学习读写。

所谓的贵族,就算不是一族的大汗,也至少得是乌尔坚王庭册封的千户长。

伯颜自然够不上资格。

他虽然是个跛子,却比任何人都更渴望出人头地。可惜他注定上不了战场。若是普通人,只怕也不会把主意打到文书上去。但是伯颜并不是个平凡的孩子。他的见识比大多数成人

81、小黑 ...

都要深远。

从帖木儿围剿马贼开始,他便知道日后吉木萨需要一个会写字算术的人来管理商贩,而贵族们只怕不屑这种琐事。

因此发现邵敏能读会写时,他毫不犹豫的便拿出自己仅有的筹码,换取她的教授。

这个孩子聪明得有些过分了,邵敏教完了计数,又教二十四个字母。等元清回来的时候,伯颜已经能写简单的句子了。

希提语是拼音文字,刚刚创造了一百年不到,形音没多少脱节,基本上会说便会写。只是古代表音字母没那么科学,伯颜说的也不是纯正的乌尔坚官话,这才增加了不少难度。

邵敏一面给他纠错,一面笑道:“改天我给你弄一本《法典》,那是范本,你可以拿回去读。”《法典》是希提的正史,从神话时代记录到希提王国的建立,多少有些史诗的性质,是当初创造文字后写下的第一部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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