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米油盐诗酒花[重生](27)

我喜欢你,那是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的喜欢。

很奇怪,从霍云松在那个雨天踏进这里开始,孟樱虽然偶尔觉得他说的话暧昧不已,但从没有感觉到侵略性,换言之,她不觉得害怕,没有想过要逃离。

霍云松太君子太出尘了,她知道他是一个出色的男人,但霍云松特有的气质使得她很难对这样一个人产生情愫,孟樱看他就好像是看被寄托了美好寓意的梅兰竹菊。

那种喜欢和欣赏,不是爱情。

这一点,连霍云松本人都没有想到,二十年红尘外的生活给予了他旁人没有的气质,也淡化了他的性别魅力,如果是前世二十七岁的霍云松,或许更容易让孟樱喜欢上。

在爱情中,荷尔蒙的加成是必不可少的,通常的悸动都从生理开始,再燃烧到灵魂。

幸好,现在明白这一点还不算晚。

而代价是孟樱整整一天都没有理他。

五一前一天,左晨旭又给孟樱打了电话,告诉了她聚会的地点,是市里的一个五星级酒店,说是市里,但其实开车也不过二十分钟的车程,“我前两年回去过一次,变得挺多的,到时候我来接你,免得你找不到地方”。

“市里我比你熟,怎么会找不到地方呢。”孟樱微微笑着,声音很温柔。

左晨旭在电话那头揶揄她:“是吗,那是谁在自己家门口的巷子里迷路了半个钟头?”

“那是我五岁的时候。”孟樱哭笑不得,“你不要再提起来了。”

“三岁看老,你们小姑娘就是方向感不好,到时候迷路了我还要去找你,总之,后天我来接你,快到了给你打电话。”左晨旭压根没给她说不的机会,已经替她做出了决定。

孟樱只能同意。

2号下午四点多钟,左晨旭给孟樱打电话,说在路上,大约还有二十分钟就会到了。

孟樱已经换上了新裙子,梳好了头发,正靠在窗边看书。

霍云松决定不在今天与左晨旭会面,如果左晨旭在孟樱家中看到有陌生男人存在,也许会起警惕之心,他在没有把握之前不会贸然暴露自己,所以他很自然地说:“既然今天你要出去,不如提前关门吧。”

“好啊。”孟樱对关门时间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只要当天的快递送走,一天的生意就算是结束了。

“那我出去拿衣服。”天气渐渐热了,霍云松前两天特意去许裁缝那里订做了两件衬衫,就是为了这个时候找借口离开。

孟樱没有丝毫的怀疑就同意了。

半个钟头后,左晨旭到了孟樱家门口,他熟门熟路地进屋,看到的就是倚在窗前看书的女子,清丽婉约,一如少年时。

“樱樱。”左晨旭手腕一抬,把原本挂在食指上晃悠的车钥匙一把握进了手心,他一屁股坐到孟樱对面,上上下下打量着她,笑意掩都掩不住,“路上堵车,我来晚了啊,不过刚才差点没认出你,我还以为走错门了呢,真是女大十八变,越变越好看了啊。”

“你又乱讲。”孟樱合上了书,“从小到大就爱欺负我。”

左晨旭颇为得意:“也只有我能欺负你。”

孟樱怔了一下,低下头没说话,她从小就是内向腼腆的性格,一直招人欺负,从幼儿园开始,左晨旭就在她身边充当着保护者的角色,有人对她挥拳头,他就敢把拳头砸到对方脸上,把人打趴了就得意洋洋地揪着她的辫子说:“你真没用,总是要我保护你。”

“不过没关系,我会一直保护你的。”

“只有我一个人能欺负你。”

孟樱觉得自己应该是会被这句话感动的,这句话又霸道又温暖,她的少女时代曾无数次被感动过,那让她觉得自己是很特别的。

但奇怪的是,这次没有。

她甚至升起了一个荒诞的念头,为什么要用欺负来作为占有的奖赏呢?

像霍云松说的,一直陪着她,只有让她一个人了解他,不是更好吗?

第14章 青梅竹马

左晨旭没有发觉孟樱的异常,从扎着羊角辫因为迷路会在巷子口哭的小女孩到现在秀丽婉约的女人,他觉得孟樱在这十几年中并没有什么改变。

一如既往地温柔,像是春天的暖风,和她在一起,他永远觉得舒服自在。

她知道自己所有的事,她知道自己的性格,她永远不会怪自己,所以在北京那么多年,他还是很想念她。

就好像吃惯了外头天南海北的美食,还是会惦记家乡桥头的那甜碗豆浆一样,这种植入记忆深处的温暖他永远忘不了。

尤其是和黄璨的相处已经让他精疲力竭,他几乎是迫不及待想要逃离她的身边。

要说起来,黄璨也没什么不好的,出身好,带着好人家女孩儿的骄矜气,但也不讨人厌,交往之初,他们感情还是很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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