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户的娇妻(212)

再有临近几个县, 虽然不曾发生大规模的死亡案例,可病倒的人却着实不少。多半人都是惜命的,且不说好些个都病得起不了身, 哪怕咬牙能坚持的, 又有几个敢拿命去搏前程?科举三年一次, 小命却仅有一条。

原本,俞承嗣也该是其中一员的, 可谁叫他运道好呢?赶在乡试前两日,他好了个七七八八。身子骨肯定不如平日里那般康健,可因着心里头抱着极大的希望, 他的精神头看起来反而极好。

成与不成,就看这一次了。

别看俞承嗣先前同俞母说的那叫一个信誓旦旦,可事实上他还是很有自知之明的。就像俞家老二说的那般,只看他考个秀才都那么吃力,考中举人的几率无限接近不可能。

然而,俞承嗣却从未轻言放弃。

机会肯定是留给有准备的人,若是早不早的就放弃了,只怕他当初连秀才都考不上。这不,老天爷终是开了眼,大好的机会放在了他的跟前,倘若这次不能成功,他怕是到死都不会瞑目的。

正因为知道这次机会极为难得,哪怕身子骨尚未痊愈,俞承嗣要是咬牙坐上了去府城的马车。

俞母与他同去。

之前那日,俞母在一年中最热的季节,愣是咬牙跑了一整日。头一趟从村里家中赶往县城倒也罢了,起码那会儿因着天色尚早,还不算很热。可后来两趟,尤其是在亲眼瞧见俞承嗣病得只剩下一口气后,她简直就是拿命在夺路狂奔。

从村里到县城,正常来说,要走个至少一个半时辰,这还是对于脚程比较快的人来说的。俞母虽然素日里没少干粗活累活,可总得来说,她也是个妇道人家,脚程其实并不快。然而在那一日,明明太阳毒辣得厉害,她却愣是撑着那口气,从村里到县城,再从县城跑到镇上石家再回到村里,最后又从村里自家径直冲到了县城里……

足足三趟啊!

将近五个时辰的路程,其中大部分还是日头最烈之时。

偏这年头,可没啥方便跑路的衣裳鞋子,俞母打扮得同普通妇道人家一般无二,顶多就是因为是来县学里见大儿子的,特地挑的是平日里舍不得穿的好衣裳好鞋子。饶是如此,这么一天下来,啥好东西都毁了,甚至等到了俞承嗣喝下药缓过来后,她才愕然发现,自己原本那双九成新的千层底布鞋,早已在不知不觉间磨破了鞋底。更糟的是,她的脚底也磨破了,血肉和尘土混在一起,她愣是洗了许久才总算弄干净了。

可生怕俞承嗣担心,俞母啥都没说。

没告诉他自己这一天下来差点儿没把小命给跑丢了,也没告诉他自己中了暑还伤了脚,更不曾提一句关于秋娘见死不救拒不见面的事儿。

俞母的脑子从未有过的清晰,眼下最重要的,是先保住大儿子的性命,然后再尽可能叫他恢复健康,接着才是送他去府城参加乡试,最后……

她的承嗣肯定能中举的,一定能的!!

只这般,母子俩都在苦苦撑着,等到了乡试前一日,两人一起上了去府城的马车,赶在晌午之前进了府城。

俞母亲自将俞承嗣送进了科举考场里,并不顾炎炎酷暑,坚定的等在外头。

本朝的乡试一共有三场,每一场都是一天一夜,考生需提前一晚进入考场,而每场结束后,也有一天的休息时间。

按说这个时候真没必要再省钱了,可府城的物价却不是区区平安镇能够比的。尽管俞母出来时带上了所有的钱,包括俞家老二过年时给的孝敬钱。可这些钱要是用来买粗粮,那绝对是够一家子吃上许久的。然而,到了府城里,这些年钱还不够住几晚客栈的。

考虑到俞承嗣考完每场都有一天的休息时间,俞母索性掐着时间去定客栈,只定那一日的。如此一来,也就只有第一场和第二场考完后,需要住客栈,这样花费就一下子减少了许多。

也亏得今年考生少了六七成,不然都未必能顺利的订到客栈。

而除了客栈费用外,吃食也是一笔不小的开销。别以为这年头粗粮便宜,吃食就一定便宜了。事实上,在府城真的是一针一线都贵得要命。就说平安镇好了,赶场子时,也有那种凉茶摊子,一文钱就能喝到一大碗的大叶子茶,然后再去旁边买个烧饼吃,素的才两文钱,再不然就去买成人拳头那么大的实心馒头,一文钱一个就能吃饱了。

可在府城,你就是想省钱吃点儿差的,也没法子,因为除了特定的时候,人家街面上都不让你摆小摊。

那去哪儿吃?客栈里头有堂食,或者干脆就是酒楼食肆茶馆。别说平安镇了,就是县城好了,那也没法跟府城比。整个府城,单就是科举考场所在的南城这一边,光是茶馆就有三五十家。至于酒楼食肆之类的,更是多得数不胜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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