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之穿成男主他嫂子(196)

不仅如此,她还起不来。

从前早上她睡到八/九点钟起来,这会儿五点半、六点起床,最晚七点半就要上工,迟到全队点名扣工分。

早晨不只是她起不来,陆老太也起不来。

陆老太被陆大嫂那一胳膊肘子拐得心脏一直不舒服,早晨头晕眼花四肢无力,根本起不来做饭。

可一家子上工的上班的,总不能不吃饭。

于是,陆正琦早起做饭,吃完再去公社上班。

但是晌午和晚上必须要陆老太和陆心莲母女俩做,两人一做饭就骂咧咧,不是骂林菀就是骂陆大嫂,然后就开始哭,要多惨有多惨。

还不仅如此,没了陆正霆和林菀的补贴,家里口粮就只能和别人家一样,普普通通,顿顿杂粮面窝窝头或者黏粥,又苦又涩难吃得要命。

陆心莲觉得她要被折磨死了。

一开始她还发狠,陆大嫂想回去没那么容易,除非磕头认错,还得天天给她洗衣服等等。

结果陆大嫂出来以后就不理睬他们,早晨就去医务室,一白天不回家,晚上回家睡觉。

她都不在家洗衣服!

陆心莲几次想让她给洗衣服,都找不到机会!

这么做饭、做家务、洗衣服、上工,要逼死她了,她终于忍不住就来找陆大嫂,想让大嫂回家做饭做家务。否则就要她和娘做,她的手会烂掉的。

她心疼自己,顺便也让他们心疼一下自己,看看自己上工拾棉花手都烂了。

可惜,人家讨厌她还来不及呢,谁会心疼她?出来以后看都不想看她一眼。

林菀不但不给她拿药,还直接让她滚!

她哭着喊道:“你们、你们,我知道你们是什么人了,你们不要后悔!”

林菀头也不抬,“你这病我治不了啊,你赶紧一边儿去。”多大的脸来这里找存在感呢。

公主病就是惯的,不理睬不惯着就能自愈。

陆心莲又气又伤心,跺跺脚撂下一句狠话愤然离去。

陆大嫂虽然对她冷漠,可毕竟像看闺女一样看大,心底里难免还有点感情,不过却硬生生摁下去了。

她自己有闺女有儿子,没那个闲心去心疼别人。

吃完饭,陆大嫂切了几个小香瓜端上来。

林菀吃了一块,真甜!“对了,我明天去趟县里,要是回不来就住招待所后天回来。”

金大夫:“有粮票吗?”

林菀点点头:“有呢,陆正霆之前给的。”

他托沈飞弄了一些长期粮票,一年内有效期,都给她了。

金大夫就不担心了,他说两句话,吃一块瓜就去大队。

陆大嫂也收拾一下,刷刷碗就先回去照顾孩子,陆明瑞生病,怕陆二嫂照顾不过来。

等外人都走了,就剩下陆正霆和林菀。屋里气氛融洽自在,没有半点尴尬。

陆正霆手里拿着一块小香瓜,用一根自制的竹签把籽儿都拨掉,然后递给她。

林菀看了看他,点点头:“对了,要不你明天和我一起,正好让师傅看看你的腿,量量尺寸。”

陆正霆垂下眼睫,她是真的充满了信心啊,他就什么也不说,只管配合就是。

林菀看他垂眼不说话,油灯在他斜上方,灯光洒下来把他眼睫投下长长的阴影,这个睫毛精啊,鼻子的弧度真漂亮。

她不记得哪里看过一本书,一个人好不好看,先看皮囊底色。

如果周正就算三分,整洁干净,那有五分,若是仪态好那起码能有七分,这些都是外在,而如果他有内在灵魂,有一份淡然超脱沉稳的气质,能够专注凝神地做事情,那就有九分。

这个男人么,皮囊就有十分了,仪态又好,气势沉稳冷静,做什么又能专注沉凝,他怎么就长到她心里去了呢?

陆正霆对上她含笑又含情的双眸,心神震颤,便也移不开视线。

良久,他才缓缓说:“以后不管你做什么,出远门我都陪你去。”

他语气坚定得很,甚至不容她反驳。

他怕她没出过远门,贸然去县里会怕生或者迷路。

林菀笑,“好啊。”

第51章 撩骚

第二天一早, 林菀就和陆正霆骑马去县里。

因为路上要不少时间, 所以他们带了干粮和水壶。而陆正霆也没带轮椅, 只带了拐杖,这样两人只骑马不用借车。

晌午在路上找个荫凉地简单吃了干粮,然后继续赶路, 下午抵达县城。

因为去年和今年初城里发生过武斗,所以这会儿对进城的人盘查比较严格, 都要查问身份以及介绍信, 无缘无故不许入城,以免有人秋收时间不劳动却跑城里去投机倒把。

林菀和陆正霆有正经介绍信, 很顺利地进了城。

之前林菀委托周自强帮忙,打探了手艺好的工匠师父把姓名地址告诉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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