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之穿成男主他嫂子(252)

林菀:之前送粮食回来好好的也不摔,要不是我自己的脚,我肯定说故意的。

陆正霆看前面路不太好,直接把她托起来,让她跟无尾熊一样趴在自己肩膀上。

林菀赶紧环着他的肩膀,“注意你的腿!”

陆正霆听不见,却走得稳当当的,到了门前才把她放下来。

陆明良和小明光俩从东边窜出来,一人挥舞着两棵大葱。

陆明良:“我是大葱!”

小明光:“我是小葱!”

两人:“我们是超级无敌葱葱兄弟!战无不胜!”

林菀笑起来,一把揪掉一条葱绿的叶子,“拔掉你们的天线,现在你们只能原地打转。”

“三婶,什么是天线?”陆明良不懂。

林菀把葱叶子在头上一比划,“收音机要想收台就得有天线。”

陆明良:“我还没见过收音机呢。”

小明光立刻把大葱插在头上,“我是收音机!嘟嘟滴滴答答,社员们注意啦,注意啦,现在是广播时间。”

“哈哈哈。你那是大喇叭!”陆明良笑起来。

林菀摸摸他俩的头,“三叔给你们买。”

“真的吗?”小哥俩眼珠子都亮起来,努力仰头看着陆正霆。

俩小豆丁太矮,说什么陆正霆看不见,他只能看着林菀的嘴唇猜,反正不管他们说什么,他负责笑就好啦。

他一笑,俩孩子果然更加激动,一左一右抱着他的腿就开始蹭。

林母听见喊道:“你们在门口干嘛呢,回家吃饭啦!”

回了家,林母对林菀道:“大湾村也该分口粮吧,你要不要回去瞅瞅?”

人不在家,可别让人扣了偷了的。

林菀笑道:“明天回。”

就算分口粮也不怕,大队会替她处理,而且还有金大夫呢。别看金大夫自己过日子一副邋遢不上心的样子,涉及朋友的事儿他都给弄得利利索索的。

“回去把粮食放放好,别返潮生虫。我看你缸不够,可以再买俩。”

林菀点点头。

林母又笑着商量,“你们要是没事,你和女婿就再来。要不让明良和明光留下?”

林菀笑道:“回去要忙几个手术,让他俩也回去,我大嫂想孩子。”五柳大队也有人挂号预约动手术。

“那住阵子再来也行。”

林母稀罕孩子,自己没孙子就稀罕外孙。

晚上林母收拾了一包东西,有晒的地瓜枣,还有石榴、山楂、红枣,“等大队柿子熟了还能晒柿饼子呢。”

她给陆正霆织的毛衣也好了,让他穿上。

这时候如果有毛线基本都染成红色的,因为外衣都是蓝、灰、黑、土黄、绿等暗色,没有什么鲜亮的颜色,有件红色的就特别打眼。

这颜色是相当高调的,如果让陆正霆自己选,他宁愿选择不起眼的颜色。不过这是亲丈母娘送的,送什么颜色他就喜欢什么颜色。

他里面是一件本色棉布做的衬衣,为了活动方便袖笼略肥,林菀给他做了俩袖箍勒着,即便肥大也不会邋遢,反而有一种休闲的时尚感。

衬衣外面套上大红色的毛衣,衬得他原本就十分白的皮肤越发白净,端的是唇红齿白俊秀出众。

林母夸道:“看,也就女婿这大高个能撑起来,个子不够穿着都窝囊。”

肩宽腰细腿长,哪怕衬衣和毛衣略肥也不会显得邋遢,穿在他身上就觉得一切正正好。

林菀抱着胳膊转了一圈,品评道:“不错,人间绝色。”

林母赶紧怼她,让她不要调侃女婿,得亏女婿听不见。

林菀就道:“娘,回头我再弄几斤毛线,你给我大哥二哥也织件穿。”

林大哥在炕上听见,立刻道:“我不要。”

林二哥:“真的?我也想要红色的!”

陆明良和小明光也立刻要红色的。

林菀:“好,都要红色的,到时候我们一起红红火火。”

怕不是要成为他们家的制服了,哈哈。

林母:“不用你买,供销社多少贵呢,不划算。自己纺的毛线更结实暖和,比买的好。回头我去你大舅村买几斤,他们村养羊多得很。”

林菀:“行,听娘的话,我要是帮你买也买羊毛可好?”

林母:“中。”

她扭头看看陆正霆,忍不住又夸,“啧啧,女婿穿红色的毛衣可真俊,从哪个方向看过去都俊。”

林菀:真是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中意。

她拍拍陆正霆,“你亲丈母娘把你吹出花来了。”

陆正霆垂眼看她,握住她的手柔声道:“谢谢你。”

谢谢你,给我一个家。

第二日林菀和陆正霆就带俩孩子坐木板马车回大湾村,顺路去医务室说一声,周朝生就把林大夫不坐诊的小木板给挂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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