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之穿成男主他嫂子(294)

安排好手术时间,周秀峰让人通知病人,明天上午来手术。

等安排好,林菀看了看外面天色,估摸着得快四点,她跟周秀峰告辞去找陆正霆。

她背着自己的书包出了门诊房,就看到陆正霆在外面门廊下等。她快步走过去,挽着他的手臂,关切道:“冷不冷,怎么不进去?”

陆正霆伸出手臂想搂着她,却意识到场合不对,只是把她的书包接过去背着,“晚上我们请沈飞吃个饭?”他问。

林菀犹豫了一下,第一天上课,原本说晚上大家聚一下的。她看陆正霆一脸期待,笑着点点头,“好啊。”

陆正霆就牵着她的手出去,他们也不骑马,直接步行去邮局找沈飞,“他帮我们买了好东西。”

看他们过来,沈飞笑着和林菀打招呼,“林大夫上课怎么样,还习惯吗?”

林菀点点头,“挺好的,大夫们对我特别好,中午还请我们吃了汆白肉。”

沈飞露出羡慕的表情,“汆白肉啊,好馋。不过咱们也有好东西呢,你瞧那是什么?”他指了指角落一个笼子。

林菀看笼子里一只红毛公鸡,惊讶道:“公鸡哎,沈大哥你厉害,竟然能买到公鸡。”

沈飞得意道:“从我姑家买的,一年半的公鸡,正是肉质肥美的时候。”

林菀兴奋地搓搓手,“那咱们自己做叫花鸡?”

沈飞已经听陆正霆说过,还去找国营饭店的厨子打听了做法呢。当地没有叫花鸡的做法,这是外地传来的。

做法就是直接把鸡脖子拧断,不放血不拔毛,只在后面开个小口把内脏等拿掉,然后清洗干净,再拿调料抹一下,还可以把葱姜蒜蘑菇等塞进鸡肚子里,全凭个人口味。

然后用水和泥,把鸡连同鸡毛糊起来,要让泥浆浸润鸡毛根,直接把鸡包成一个泥茧子,最后用几张干荷叶包起来。

地上挖个坑,距离地面十几到三十公分,然后把荷包鸡埋进去。在鸡的上面生一堆柴火,烤个鱼、花生、地瓜什么的,等柴火烧完,零嘴烤熟,底下的叫花鸡也就好了。

三个人拎着一瓶酒聚在沈飞家小菜园里的背风处,在那里做叫花鸡吃。

大冷天的,烤着火聊着天喝着酒,真是别一番滋味。

“兄弟,你的腿都好了,以后会越来越好,哥哥替你高兴啊。”他一直都觉得陆正霆比他们聪明有文化,可惜腿脚不好,耳朵聋不爱说话,如果他好腿脚能说话,到县革委会当个干部也不成问题的。

陆正霆揽着林菀,替她挡风。他一直认为这些变化都是林菀带来的,没有她就没有这会儿的他。

一堆柴火烧得差不多,陆正霆就挪到旁边生一堆更大的,然后拿铲子把之前埋下去的荷包鸡掏出来。

刚挖开的时候,一阵泥土、荷叶、鸡肉混合的香气弥漫开来,荷叶的清香、泥土混合鸡肉的芬芳,让人直流口水。

他用铲子敲了敲,然后把荷包鸡敲开一点缝,再直接飞快地把泥壳子掰开。

“哇,好香!”更加浓郁的鸡肉香气随着那股白气扑鼻而来,让人要升仙了。

已经熟透,泥壳子掰开的时候连鸡毛也直接掉下来,露出烤得喷香焦黄的肉皮。陆正霆拧下一条鸡腿递给林菀,他和沈飞则一边吃一边喝酒。

林菀靠在他腿上啃鸡腿,悄悄地看他,陆正霆看起来真挺高兴的,怎么也想不到当初那个一天到黑一句话不说的男人,居然也能这么豪爽,在寒风里吃叫花鸡喝高粱酒。现在的他跟从前的陆正霆,真是判若两人了。从前的他俊美而阴郁,这会儿他依然俊俏,眼神却温柔而明亮,总是含着笑的。

她想,就算守护这笑容,其实也是有意义的。

谁规定人一定要不断地往上爬呢,对她来说财富、地位、权力,都没有多大的吸引力,只要能实现三餐自由她就很满足,其他的并没有什么太大的**。

林菀吃完一条鸡腿就不肯吃了,再啃个烤地瓜吃一把烧花生就饱了。

陆正霆也没吃多少鸡肉,留下的让沈飞拿回家去给家人改善一下,他只是想和林菀吃这个东西,享受这个氛围。

沈飞:“我说你们吃饱啊?”

林菀:“吃饱的,这不是还有烤馒头嘛。”烤馒头就烤花生,吃起来又香又脆。

吃饱以后,陆正霆让沈飞拿了鸡回家,他揽着林菀去散步。

走了一会儿天就黑了。除了主干道上没有路灯,他搂着林菀走得稳稳的,“去看电影吗?”

林菀摇头,电影有啥看的啊,他也不看,她也不喜欢看,还不如回去窝在被窝里说话呢。

回到宿舍,陆正霆之前已经打了开水,林菀洗漱上床,在陆正霆洗的时候她拿着本子一通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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