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之穿成男主他嫂子(340)

“这样啊。”林菀笑起来,“其实我自己不想走的。”

有前世那一生的经历,让她觉得再多钱也没有健康重要,存款和房子也没有亲情重要,如果给她一个机会,她愿意用所有钱和房子换回外婆,愿意换回自己的健康。

一个人只要有本领,有不可替代的能力,那么不管在哪里都会受欢迎,都会过得很舒服。

说实话,有了系统,对她来说在哪里都一样,现在有吃有喝有健康,有爱她的陆正霆,有可爱的小明光,还有周围这么多熟悉又亲切的人,她并不想去大都市。

说她没上进心也好,说她贪图安逸也罢,反正就是这样的。

乡下的病人们需要她,这个年代,他们不能随便去城里,也没钱没能力去城里医院看病,她留在这里可以等他们上门,可以骑马去出诊,她觉得很开心。

这就够了。

当然,如果没有系统这个逆天金手指,她自然不会这么安耽,她也会努力赚钱发家致富,为了工作和孩子学业疲于奔命,去城里过更方便的日子。

所以,没有好坏优劣,只有自己喜欢不喜欢的区别。

有了这只鸡,林菀立刻想了好多种吃鸡的方法,单纯的蘑菇粉条炖鸡、熬鸡汤这些她都吃过,要换个花样,比如说麻油鸡、三杯鸡、松柏熏鸡、辣子鸡块等,都可以啊。

她拿了纸笔给陆正霆写菜谱,一边写一边直流口水。

陆正霆看了一眼,问道:“三杯鸡是什么?”

林菀就给他讲了讲,那三杯也不是固定的,酱油、麻油、米酒,或者是其他的都可以,只要好吃就行。林菀觉得可以把酱油换成现在的农家酱油,麻油太多腻可以一半麻油一半花生油,米酒甚至可以换成其他葡萄酒、高粱酒之类的,再加上葱姜蒜等等。

陆正霆看了她一眼,“那就做这个,用砂锅炖。”林菀顿时一脸憧憬,“咱们下午早点做。”

早点做早点吃咯,嘿嘿。

陆正霆笑了笑,“这好像不是咱们当地的做法。”

林菀随口道:“嗯,江西的。”她又加了一句,“我在县医院学的。”

下午陆正霆一边整理笔记,一边炖三杯鸡,弄得整个医院都是又鲜又香喷喷的味道,搞得金大夫一下午都没心思看病,四点钟就找林菀说有事一起回到后院。

陆正霆看了他们一眼,“还没好,我算着时间呢,等你们下班正好吃。”

金大夫:“不行了,在跟前等也比在前面等强,我肚子里的馋虫一个劲地诱惑我。”他扇着砂锅里出来的香气嗅了嗅,“这么下去咱们要被其他大夫怀恨在心的。”

大队只给他们福利,并没有给其他实习大夫,这样不大好,会招人嫉恨的。

林菀:“就一只鸡,也不够那么多人吃的嘛。”

陆正霆总会给她弄点什么好吃的,她也不是每次都和别人分享的,毕竟僧多粥少不够分的,只能这次给这个,下一次给那个,有时候数量不多,就谁也不分。反正本家人都懂这个道理,并不会如何,要说有点意见的,就是几个年轻的知青,小年轻又馋一些。

陆正霆:“下一次可以让他们凑钱从社员手里买,两个月吃一次还是可以的。”

现在大队副业搞得好,社员知青们都能分钱,偶尔吃肉还是可以的。问题就是,没有票没资格买,所以只能等社员们家有淘汰的不下蛋的母鸡才行。

很快,陆明良和小明光也放学回来,一进门就喊馋死了。

“娘,我们在学校里都闻到了,这也太香了吧。”陆明光跑过去亲亲林菀的脸,然后凑到陆正霆身边,也去闻砂锅冒出来的香气。陆明良跟他一人一边,蹲坐在砂锅旁边,对着闻香味儿。

金大夫看到也凑热闹,“小同志,给我让个位置,有香味儿咱们一起闻。”

看他们那幼稚的样子,林菀笑得肩头直抖,她拉着陆正霆的胳膊,“可以了,别糊了,快熄火盛出来吧。”

陆正霆把砂锅底下的柴火熄灭,“还得闷一会儿。放这里不要动,我再去做个番茄蛋汤,再做个干煸咸菜四季豆,炒好了再吃。”

金大夫就去给他打下手烧火。

陆明良:“我来做吧!”

他现在做饭上瘾,每天都想帮家里做饭,有时候还去帮胡向阳和孙旭成做饭,可以赚小人书和奶糖。

于是金大夫烧火打下手,陆明良做饭,小明光帮他递盐、酱油的。陆明良个子不够高,站在风箱外面够不到锅,就站在凳子上,翻炒的手法熟练无比。

林菀就和陆正霆在院子里吹着傍晚的夏风,惬意得很。

等开饭的时候,砂锅端上桌,那鸡肉鲜美浓郁的香气就占据了他们的嗅觉,让人呼吸一口都是幸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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