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之穿成男主他嫂子(421)

尤其陆明光给大家演示新型微机的安装以及操作方式, 吸引了无数人来来回回地参观, 这让他们叹为观止, 实在是太神奇了!

对于乡下人, 大家都用牛耕地, 突然来了农用机械他们就觉得不可思议。大家都用煤油灯, 通了电灯喇叭收音机,他们也大呼神奇。

现在么,箱子大的个东西, 居然就能做那么多事情。

实际他们也不知道能做什么, 但是看着就很神秘很厉害呢。

这医院里的东西,哪一样不神秘不厉害?根本不是他们能理解的啊。

所以, 大家热闹好几天,都是为了看光景的,主要是看首都回来的陆明光和陆明良哥俩。

这哥俩现在可了不得呢,两个人先去了首都大学读书,去年恢复高考又参加了考试,然后正式被录取。

因为他们已经学过,所以录取以后照旧在原来班级学习,不需要重新从大一开始学。

社员们对这个也不是很了解,说到底他们就是看漂亮少年的!

陆明良人高腿长,热爱运动,做得一手好菜,加上容貌英俊,气质阳光向上,整个人开朗又热烈,深受妈妈姐姐们的欢迎。

而陆明光,瘦高挺拔的个子,清俊白净的脸蛋,还有因为青春期不爱说话自带的高冷孤傲,都让他如钻石般闪耀夺目,无数女孩子没病也特意跑镇医院来看他。

可他无动于衷,她们炽热的目光和叽叽喳喳的声音,只会让他觉得她们那么无聊吗?没病还要跑来医院浪费大家的时间?要么就是脑子有病?可这不是精神病院,对这个病症没有帮助。

这日晌午,他从医院实验室出来,正好看到陆明良抱着一堆东西过来。

陆明良:“弟,快接过去!”

陆明光瞥了一眼,“什么东西?”手帕、香袋、鞋子、手套、书本、石头……

陆明良笑道:“还不是你啊,都是给你的啊!你的追求者!”

陆明光眼角抽了一下,“你没告诉她们,我只有十四岁?”

我特么还是个孩子!

陆明良把东西往墙根的凳子上一堆,因为太多呼啦啦掉了一半,他擦了擦汗,“你读了大学,个子比大人还高,表情比老爷爷还严肃,在她们眼里你起码24了。”

他胳膊搭住陆明光的肩膀,“走吧,咱们打篮球去,我找够人了。”

陆明光:“他们不是在办回城吗?”

陆明良:“也不是全部,其实很多人还是选择留下来。咱们这里多好啊,山好水好人好,吃得也不差。他们回城都是新人,要是没关系工作也不好安排,很麻烦呢。”

去年高考,大部分知青都参加了考试,没参加的有些也心思活跃,开始张罗着回城。今年春节回来,就有人跑关系把户口办回去,回城安排工作。

当然,也有不少人愿意留在五柳镇,因为这里工厂规模越来越大,需要有文化的工人也越来越多。

而且这里工作环境比较清爽,不会像有些工厂那样整天搞这个运动那个批判,要么就有人搞霸凌、穿小鞋或者要巴结谁。在这里,你只需要做好自己的工作,出了问题也是具体到负责人,不管是车间主任、组长还是工人,一律承担责任。

除了不是城里,这里吃的也不错,环境又好,人际关系简单,不善于交际的知青都选择留下来。

陆明光:“不出几年,咱们这里也会变成得和城市一样热闹。”只要交通发达,有吸引人们的东西在,就没有冷清的地方。

陆明良对这些不怎么关心,“走啦,打球去了。”

陆明光:“不打,我娘呢?”

陆明良:“三婶在给几个知青办理回城手续呢。有几个在这里做的不错,成绩也可以,三婶说给他们写推荐信,这样他们回城以后就好安排工作。其实要我说,在这里做的好好的,回去干嘛啊。”

“哥你去打球吧,我过去看看。”

陆明光自己去找林菀。

林菀在医院办公室,被一群人围着,甚至还有不是医院的知青,只是在工厂干活儿的也来找她给推荐信签字。

陆明光看了一会儿,大步走过去,拍了拍几个挤在那里的男知青,“让一让。”

挤得这么紧,密不透风的,他担心给林菀闷着。

见他过来,知青们赶紧让让,纷纷跟他打招呼。

“明光可是首都大学毕业的,真厉害啊!”

“所以还是城里好吧!”

林大夫有关系,可以把儿子送出去,他们没关系,如果在乡下呆着,那么以后孩子也只能是乡下人了,所以他们一定要回城的。

大家基本都退开,还有三四个男人赖在林菀桌前一个劲地催她。

林菀正在给一个女知青写推荐信,女知青的恋人在外地等了她七年,现在终于能回城,她想回去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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