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之穿成男主他嫂子(45)

999:“这应该就是陆明光。宿主和原主不是同一天回娘家,却都捡到了呢。”

原主是三日回门的时候捡到的。

林菀知道它的意思,也许是剧情中不可逆的部分。

其实原主也不是第一时间把孩子捡走的,早上她借自行车去公社想打听陆正琦的消息,未果,然后去娘家,看到孩子她并没有管。傍晚她回大湾村发现那孩子还在这里,只是发着烧奄奄一息,她才把孩子带走的。

这原是书中世界,有些背景就是硬性规定,她穿过来一切才成为真实,说她是有了自己思维的原主也没错。

所以,这是她和孩子的缘分?

她蹲下,问小男孩子,“你叫什么?”

小男孩看着她,大眼忽闪,却不说话,眼中的委屈慌乱却已经褪去。

她又问他父母、家住哪儿,他都没有回应。

小孩子不说话,林菀暂时也没办法沟通,就看看他身上有没有线索。可惜小包袱里只有一身小孩子衣服,没有任何证明他身份的东西,连只字片言都没有。

她看看这里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附近也没有农田,自然不会有农民来干活。要是她不把孩子带走,让他在这里一天,太阳火辣辣的,又饿又渴,那肯定还和剧情一样发烧得病。

林菀:“你跟我走?”

小男孩看着她,不说话,只紧紧地抓着她衣角。

她只好把他抱起来,“走吧,这是咱们的缘分。”

林菀把他抱回去,给陆正霆比划一下,把小男孩放在车上。

陆正霆便问他叫什么,哪里人。

小男孩儿看了他一眼,从口袋里掏出一个东西给他。

陆正霆看了一眼居然是个玉扳指,这种东西除非有家世的人是看不出名堂的,他摇头。

小男孩儿就把玉扳指放在林菀手里,那意思给她了。

林菀想起文中后期大反派陆明光手上一直戴着一个玉扳指,看来就是这个?她瞅了瞅,也看不出明堂,“我给你收着,说不定能找到你的家人呢。”其实剧情最后也没交代陆明光的身世,所以林菀也不抱希望,只是这么一说。

陆正霆看这个小孩子,衣服虽然普通但是干净合身,不是乡下小孩子那种套个麻袋穿好几年。而且这孩子跟粉团一样,细皮嫩肉,一看就不是糙孩子,应该是城里人家的。

再联系这时候的运动,也许他家里遇到□□烦不得不如此。

陆正霆从小没得到爹娘疼爱,对遗弃孩子并不觉得多奇怪,反而是林菀有些愤愤不平,“这里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就那么肯定有人捡走他,这要是没人他自己也走不出去,那不得饿死啊。”

她跟陆正霆商量,他们先把孩子带走。

陆正霆点点头:“好,遇到也是缘分。”

林菀看了那孩子一眼,心道上辈子你叫陆明光,黑化成了大反派,这辈子给你换个名字,说不定也换个未来。

她就让陆正霆给起个名字。

陆正霆看了她一眼,“当我们的孩子?”

林菀笑起来,“要是他爹娘不来找,咱们就收养他。”这可是剧情大佬给她绑定的孩子,估摸着他爹娘不会来的了。

陆正霆看她笑得那样坦然,心尖颤了下,淡淡道:“叫陆明光吧。”

林菀:“……!!!”

上辈子可不是陆正霆起的名字,看来他的名字是改不掉的,那么她作为养母估计也改不掉的吧。

她想了想,原文是江映月女主视角,林菀只是恶毒女配的存在,陆明光是后期反派,幼年的很多信息都是零散交代的。

在文中,陆明光很长一段时间都不说话,安静又乖巧,对原主却特别孝顺。原主对他也很好,只是每当受了陆老太、陆正琦和原女主等人的气,她没有办法排解就拿孩子撒气。但是陆明光并没有怪她,反而更孝顺同情她,并且谁欺负她,他就暗地里报复回来。

因为陆老太打原主,陆明光还咬了陆老太,被陆大哥差点打死,幸亏陆正霆从县里回来救了他。

等他大一点懂事后,谁要是欺负原主,他就和人拼命,名副其实的小狼崽子。他和陆明良一起合伙气陆老太,一起对抗陆大哥的棍棒,那也是大湾村一道风景。

可惜原主不肯听陆正霆的建议离开陆家,也怕他把明光带走自己失去依靠,为了给原男女主添堵,也算是绞尽脑汁。

结果都结局凄惨。

想到这里,林菀叹了口气,她摸了一把小明光的脑袋,头发细细软软的,感觉和她干儿子小光有点像呢。

同是天涯沦落人,她愿意给他提供庇护,希望也给他一个不一样的未来。

“走了。”她赶着驴继续往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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