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绣官路(214)

发展到最后,林重阳抬手就可以在空气中写字,眼前就是一张纸,字体、笔势全然在脑子里一一呈现……这导致他睡觉之前,躺在炕上睡不着的时候,还会举着手写呀写啊,直到胳膊累得又酸又胀直接睡过去。

林大秀自然是最心疼的,却也不好说什么,难道不让儿子跟大伯学?

那不是找抽么。

所以他每天晚上都等儿子睡着了就给儿子轻轻地揉捏手臂放松,免得第二天酸疼。

林重阳也生怕自己右臂锻炼得多,左臂不锻炼,到时候万一两支胳膊粗细不一怎么办?

所以他悄悄地把左手也练起来。

既然起步早,那就多练一些吧,到时候左右开弓,考试都比别人轻松一些。

林承润对他抱有深切的同情,总觉得爷爷欺负小九,别人都没这么学,怎么就小九非要这样?

一定是爷爷嫉妒小九功课好太空闲,有时间玩,嗯,就是的!

不过林中和对林重阳也是真好,远超过自己儿子孙子的好,一边大强度地训练林重阳,让他打好写字基础,还生怕他累得手指变形,找有经验的郎中专门配了药,吩咐春红每天熬药给林重阳泡手。

林重阳还能说什么,唯有乖乖地练。

这一年的盛夏,对林重阳来说既充满了乐趣又忙碌充实,上午上课练书法,下午看书和小伙伴们玩耍。

粘知了、抓知了龟、钓鱼、摸虾、做游戏、去游泳……农家孩子可以做的他也跟着做,农家孩子不会做的,他来教。

又聪明又谦逊,对小孩子和老人家有爱心,大方慷慨,很快就成了林家堡最受欢迎的娃娃。

上到八九十的老头老太太,下至两三岁的奶娃娃,凡是和他打过交道没有不喜欢他的,哪怕村里最不爱和人打交道被人说阴沉的单身老汉儿都和他聊得很投机。

如果没有沈之仪的信,林重阳觉得自己就要这样幸福下去,直到世界的尽头。

沈之仪那态度就跟种豆得豆一样理直气壮,信里先恭喜他和爹享受天伦之乐,再次提醒他需要履行职责——选文。

市面上流行的时文程文等,两家基本都有,他们的办法就是个人看个人的,然后将好的选出来,点评一下,最后汇总,由沈之仪去找人刻板印刷或者抄录。

至于算谁的,林重阳自然不争,都算沈之仪的,他还怕大爷爷这关不好过,就跟大爷爷说和沈学兄交流学问。

他也要求沈之仪把选出来点评过的文章给自己瞧瞧,其实是给他爹准备的,沈之仪毕竟还是有本领的对童生试颇有心得,选出来的文章不错,正好给爹开小灶。

虽然他对沈之仪颇有意见,可在写信的时候他还是有意识地引导沈之仪,让沈之仪将注意力放在一起讨论好文章等上,而不是单纯的选文更不是和别人比试什么,而是为了自己能够学到自己需要的。

一篇好的文章有很多方面可以讨论、学习,因为里面凝缩着一个作者的思想和学识,可以让人学到很多东西。

沈之仪这一次没有再反驳他什么,还说言之有理,感激学弟提醒之类的废话。

估计他以为是大爷爷让自己说的,他也就不再多管,只做好自己的就好。

三封信之后沈之仪就邀请他去即密沈家村小住,这样可以就近讨论,互相学习。

林重阳当然不同意!

他又不是受虐狂,跟一个中二病一起混。如今他早就收起职业病、惜才心,绝对不会再重蹈覆辙。

一切还是保持距离好。

就这么着过了酷暑盛夏,一天比一天秋高气爽温度宜人,他又过了一个生日,

林重阳和他爹商量回密州一段时间,把那里的事情处理一下。

主要就是烧肉、李典史、黄老板这件事,另外还有学堂陆先生那里,之前写信说明情况,但是没有当面陈述,还是当面再去拜谢告辞。

他私心想跟陆先生搞好关系,让陆先生帮着好好教导狗蛋。

狗蛋如果能好好读书,以后韩家也有机会改换门庭,否则就算做生意赚钱,最后也只能享受眼前,不能余荫子孙。

林大秀去和林中和讲,林重阳去和老太太说。

两人的反应倒是如出一辙,不愧是母子。

“以后你们要做什么都是大秀自己拿主意,不用请示,除非事情重大自己拿不定主意,那样可以找长辈商量。”

如今林大秀是一名童生,又继承了四老爷这一支的香火,也算是顶门立户,家里人自然也尊重他,再也不拿林大秀当孩子,而是一个男人。

族长那里现在对林大秀甚至比林毓隽更正经些,毕竟林毓隽的父亲还在,户主还是林中和,而林大秀家的户主已经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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