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绣官路(268)

这题目出的,估计所有人都能松口气。

他默念一遍题目记住,然后低头将题目快速写在草稿纸上,除了一篇文章,还有一篇试帖诗,知县们就跟约好一样。

文章是主菜,试帖诗是饭后点心,考生们答得轻松,主要考官阅卷也轻松。

他借着看题目的时候扫了一眼周围,果然大家都松了口气,有几个半死不活的都一下子龙精虎猛起来,双眼冒光,提笔就开始唰唰唰。

其实这个题目,林重阳之前选文的时候曾经涉及过类似内容,当时是一篇时文,他觉得不错,选出来还重点点评过,后来收在沈之仪选文集里。

沈之仪卖的选文集,买的人还是很多的,就冲着他神童加院案首的名头大家也会买的。

而且据说生意越来越好,现在已经三百文一本。这一场考试之后,只怕可以提高到四百文了,因为有选中的题目就算很厉害,并且文章还具体点评过,句句有肉。

看来于知县要一刷去年的蹦跶知县诨号了。

第一个制艺题目: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

这个题目连理解的必要都没有,出处一目了然,意思浅显易懂,但是这样就有一个问题,大家都会都懂的东西,不容易出彩。

这等于是降低了入门者的门槛,提高了优秀者们出头的难度。

如果题目难,大家审题都审不明白,破题都破不出来,那么破题出彩者就能得优等。

现在大家都会,要想列入优等,就只能在破题、文章上动脑筋。

想得案首,更得天赋、苦功、名师缺一不可。

这三者林重阳一样不缺,从出生就开始用功,前世自己就是名师。他不是非要考第一名,但是既然有机会,自然要冲一下,尽心尽力,谋事在人成事在天。

他略一思考,题目出自《论语.雍也篇》,表面意思就是质朴大过文雅,失之粗鄙,文雅大过质朴,失之虚浮。

林重阳分析其中心意思还是紧扣儒家的中庸之道,不偏不倚。质与文,可以说是质朴的性情与讲究的礼仪,甚至可以继续引申出去,做人做事、为官为政。一方面太过,则容易失和,一片文章,太过质朴,就会显得粗鄙没有文化,而太过讲究辞藻,则会失之真诚卖弄文采。一个人性情太过直率朴素,直来直去,显得没有礼貌,而太过讲究礼仪,又会显得不真诚太过迂腐虚伪。

当然这些都是题中应有之义,简单直白的,如果仅仅这样写,可以过关,却不会出彩。

科举取士,是为选拔,选拔什么样的人?

难道仅仅会写文,把四书五经吃透把文章写好就行?

那是选老师,而不是抡才大典需要的治国人才。

他研墨的功夫就想了一个破题,在草稿纸上写出来,想了想虽然不错,但要太出彩不容易,便打了个叉扔在一边,再继续一边研墨一边思考。

他决定将这题目和为官之道联系起来,为官者,勤政爱民、忠君护国,然治大国如烹小鲜,治理一郡一县亦如此。法理、人情,为官的两副面孔,法理太严,少之人情味儿,民生怨,人情胜过法理,民心贪,法理与人情二者合一,如君子文质彬彬。

想通自己的内容,他就将破题中庸二字点出,然后再类比上官政。

想明白了题目,林重阳也不耽搁,先在草稿纸上分列重点弄一个大纲,然后用行书一气呵成将文章写出来。

之所以用行书写字,因为坐着不方便,行书写得快一些。

写完之后他一边活动手腕,一边检查细节、修辞、逻辑以及避讳等问题顺便就将句读点出,这些都有固定标杆,他脑子里一过,一条条对过去,哪个也不会落下。

做完这些差不多一个半时辰过去了,他就托着腮闭上眼睛休息一会儿。

等觉得没有问题,他就站起来开始誊真,即将草稿上的文章誊抄到卷纸上去。

他站在地上,布带挽袖,手腕悬空,唰唰唰行云流水一般,写得两边的人直注目。桌子不稳对他来说根本不是问题,平日练字也不是白练的,哪怕张纸飘在空中,他也能准确地写上去,这就靠着过硬的功底。

他写字的时候全神贯注,动作潇洒飘逸,让人觉得比弹琴还优美。

有两个人居然忘了写自己的都瞪眼看林重阳去了。

别人怕桌子会晃,那样容易漏墨、写错字等等,毕竟试卷上不能有涂改、添加,不能有墨迹,否则都会被抽出去不予录取的。这小子居然一点都不怕……

右边那考生嘴巴都张大了,“哇,他会发光哎。”他真的觉得林重阳会发光,白色的长衫,漆黑如墨的头发,脑后垂下来的青色丝巾,都蒙着一层莹润的光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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