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狼之眼(尼罗河系列二)(27)

每天每天我都他妈想咒死他,尤其是他跟在我身后去超市,一路吸引来大团大团惊艳忘形的目光的时候。但我又不得不忍,使劲的忍,只为了有一天他心情好了,能没准把阿森的下落告诉我。

阿森,到底在哪里,我很想他。为什么那么想他,我却不知道。也许就像某个经年陪伴在你身边的物事,溶入你的生活几乎成了一种呼吸,一种习惯,在身旁时,几乎察觉不出它的所在。只是当有天它突然消失了,你会发觉自己没来由地失落,失落到发现自己原来竟非常想它,狠狠地想它……

但是生活还得继续。

我一面用着连自己都想象不到的执着和毅力去捕捉阿森的消息,一面数着日历翻着报纸寻找着新的适合我的工作。

常常会在报纸翻到一半的时候,抬头看看那个窝在沙发上猛看电视,有着怀旧名字的俄塞利斯大人。然后感叹一声:当男人真命好,尤其是当个漂亮而恐怖的男人。

和俄塞利斯逛商店是恐怖的。

他喜欢买衣服,男式女式都买,色彩越张扬越丰富越好。我曾问他为什么那么喜欢色彩浓烈的衣服,他说,优,当你只有白色可以选择的时候,你会发现,那些丰富的色彩有多么诱惑你的眼睛。

可是往往到了最后,发觉总还是白色的衣服最适合他,我汗颜。不过恐怖的地方倒不是指这个,真正恐怖的地方是,每回逛完了,采购完了,拎着大包小包的衣服回到家,我总会发觉,我们在商场居然一分钱都没付。

和俄塞利斯坐车是恐怖的。

记得第一回和他一起坐地铁,开始他一直没言语,目光安静地望着窗外。过了大约十分钟后,他冲我说了句让我毕生难忘的话:‘这么窄的通道,前面的马跑着不挤吗?’

我正在周围无数怪异的目光中如若芒刺扎身时,他又来一句:‘其实我早想问你了,一路上那么多车,怎么就看不到一匹马,你们这里是怎么安置那些马的?’

我只能当做不认识他。

而最恐怖的,是接受俄塞利斯的房租。

有句话叫‘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消亡’,当白吃白住地供养着这么个大少爷,却又每天还得被他时不时挑剔上几句时,我想如果再不爆发,自己就得消亡了。

于是我跟他大谈特谈金融危机,失业几率。从暴发户,谈到小乞丐,从大老板,谈到下岗职工……谈了足有大半夜,最后是俄塞利斯忍不住了,他静静看着我,然后说:“优,你到底想表达什么,干脆一点。”

于是我说:“你是不是该考虑付个房租,你在这里的开销我负担不起。”

他笑了,手按在桌子上,望着我的眼睛:“好啊。”

我没想到他那么干脆,早知道这样,何必浪费几个小时的口水。于是巴巴望着他的手,等他去掏钱。

他的手指很漂亮,修长,干净,指甲像半透明的水晶。从桌子上移开的时候,我看到桌面上闪烁了一下。

看来,手靓,连个桌子都会因此而放光,并且还是金色的光。

金色?

我愣了愣。当不可置信的眼神与桌面上闪闪发光的东西再次对撞了一次之后,我懵住了。

圆盘状,一厘米厚,五厘米长,上面有着细细的纹路和古朴醇厚的色泽,单纯的金,厚重的金……那居然是块金饼。

而一旁的电视不失时机地跟着来一句:“老庙黄金,千足纯金……”

这块金子直到现在还被我好好收在卧室的抽屉里,因为他拒绝收回他送出的东西。我也不敢把它拿去换钱,因为我想起了和他一起时在商厦里从不付钱的采购。

鬼知道这金子是不是被他从哪里偷梁换柱弄来的!

日子就这么一天天过去,我和俄塞利斯一点点熟悉,慢慢我又找到了新的工作,并且给博物馆上交了辞呈。

可是阿森依然消息全无,那已经是一个月之后了。

天气越来越冷,我的衣服从T恤变成了长袖外套。已经习惯了无论走到哪里后面都有俄塞利斯跟着,十米开外的距离,如影随形。

工作的地方离家很近,是附近的麦当劳快餐厅,我在里头当收银员。从那里到我家,一直线,中间横着两条不算宽的马路。

一路上种满梧桐。

常听人说这座城市浪漫,也只有走在这条被梧桐枯黄色的落叶铺满地的街道上,我才深有同感。生活中常常会有那么一点点小事,或者一点点小东西,能在不经意的一瞥间,让你体会到内心柔软的颤动,比如说,这随秋风四起而旋散开来的梧桐树叶……

漫天瑟瑟的轻响,漫天闪烁的金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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