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庶女·明兰传(52)

大家可以去看一下宋慈的《洗冤录集》,不是看怎么验尸啦,看一下录集中的案例,就可知道当时的市井老百姓还有当时的社会风气,其实还是很风流婉转的,当然,已经不能和汉唐相比了。

大家有兴趣的可以去看一下《北宋生活顾问》或《南宋生活顾问》两篇种田文。

至于两宋的小妾地位,最有名的就是苏东坡那爱妾换骏马的故事,而且那小妾当时已经怀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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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种田文的始祖可以说是《红楼梦》,曹公实乃古今第一大坑主,至今有多少人陷在坑里。

明清时代是封建社会的成熟完善期间,不论是汉人一统的明朝还是遵从了汉人礼教的清朝,风俗习惯是很相似的。妇女地位进一步降低,偏房地位却有些微上升,开始有了贞节牌坊,浸猪笼之类的宗族礼教。但是我这里要说是,不要以为满人的朝廷会比较尊重妇女地位些,不是的,明朝的妇女地位绝对高于清朝。

为什么呢?首先,明朝的大BOSS是老朱家,从朱元璋开始就把自己的本家朱熹同志拎出来当圣人,明朝前朱熹压根不算是圣人,这死老头一辈子鼓吹存天理灭人欲,可他自己却既扒灰又勾引漂亮尼姑,后来那尼姑还俗嫁给了他(从另一面可见宋朝风气),但是人朱熹和朱明皇室是本家,所以也当圣人了。

明朝是个很矛盾很有趣的朝代,一方面,从那时起,妇女就开始被层层规矩礼教所束缚,但是另一方面,却又明文出台法律,赋予了妇女一部分权利,例如财产权(在室女的部分继承权),人身权,甚至离婚权。

明代“为人妻”的法律地位,基本上沿袭汉代以来传统社会中家庭主妇的身份和地位,即遵循“三纲”之一的“夫为妻纲”的原则,从而形成了法律上“夫尊妻卑”的局面。但是明代的关于离婚权的范围有了扩大,透露出一定的维护妇女权利的信息。

看吧,明朝是不是很有趣,那么为什么会这样矛盾呢?现在为大家隆重介绍一位真正的圣人——王守仁,即阳明先生。

他是个真正的全才,举凡文学,政治,经史,军事,哲学,甚至天文地理无一不通,甚至还懂种田,在发配贵州期间,还知道农民耕种,他所创立的‘心学’,修正了朱熹死老头的那种疯狂禁锢的‘存天理灭人欲’(就是把五岁的小女儿活活饿死,因为她定亲的未婚夫夭折了这种破事),阳明先生提出天理何人欲一样重要,以“致良知”为核心。

在此背景下,一部分士大夫阶层,从上至下掀起了一股同情妇女疾苦的思潮。他们反对“女人是祸水”和“女子无才便是德”的陈词滥调;主张寡妇改嫁;主张婚姻自由和个性的解放。

当然这种学潮风气只是一部分的,始终不曾占据明朝思想主导地位,但这依然给明朝妇女带来了一部分权益,虽然很小。

请大家记住阳明先生哦,鞠躬,谢谢。

还有,随着明朝中后期商品经济的发展和资本主义的萌芽的产生,必然促使社会风俗和价值观发生改变,而新的社会风俗和价值观又会带动反礼教思想和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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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清朝,不知大家有没有听过一句话:二鬼子学鬼子往往比鬼子还鬼子。

满人入关征服天下后,全盘接受儒家正统思想,为了彰显他们统治的合理性,他们更加变本加厉的鼓吹礼教和规矩,从康熙开始,清朝的妇女所受的束缚越来越严重。

《探索发现》节目中有一期是关于贞节牌坊的,里面很清楚的说明了一组数据,整个明朝的贞节牌坊加起来不过几十座,而清朝却有几百座,每一座贞节牌坊都是多少女子的血泪熬成,这还是有表彰的,社会风气如此导向,又有多少几百倍于牌坊的寡妇,尤其是晚清,鲁迅先生说的‘吃人的礼教’真是极其黑暗。

而清朝的妻妾制度进一步发生扭曲。大家看‘九龙夺嫡’等类似小说,会发现一个有趣现象,清朝在皇子娶嫡福晋之前,往往会给他先找一个侧福晋,而当嫡福晋进门时,侧福晋一般已经生儿育女(不要跟我说八阿哥那是个案),这种皇室习惯从本质上与儒家的夫妻婚嫁制度是严重冲突的。

汉族男子在正式成婚前,就算有通房,也不能抬为姨娘,姨娘是要喝过太太的茶才算数的,至于在正妻进门前,通房就生下孩子那是想也不要想;如果真发生了这种情况,那么那个男子就很难娶到门当户对的小姐了。

当然清朝的皇室并没有把自己内部的侧福晋制度往外推广,但上行下效,达官贵人多少有些学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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