逍遥风语异世纵横(89)

“我们是热血佣兵团的,听说过吗,我们可是帝国的第三大佣兵团。”那个大汉有点炫耀的意思。

“行了,达克,少说几句废话吧。”一个看样子是小头目的干瘦的中年人,手里捏着一根法杖:“我不管你们是哪来的学生,但是这里现在被我们热血佣兵划为禁地了,所以你们走吧。”

松鹤眼珠一转:“可是我听说,整个苍云岭早在去年就被皇帝陛下赐给了天宁公主做封地了,你们有什么权利在天宁公主的封地里面又划禁地,而且这件事情,她老人家知道吗?”

林枫低笑着:“这松鹤还真不愧是皇子,这一上来就套了一个大赗子,不过小语,你这回可是变成老人家了。”

风语也笑了:“枫,你说我要不要把整个苍云岭给圈起来,谁要进出,得付过路钱,毕竟这里是我的封地啊。”

林枫点了点头:“我看行啊,那样咱位这一千来人也不用干别的了,每人守一个山头,名号山大王。”

“嘘,枫,听听他们在说什么?”

那个干瘦的中年人听了这话,眉头一皱:“小子,老子今天心情好,不想和你们一般见识,你们快点滚吧。”

这时他身边一个年轻的剑士突然低声对他说:“队长,我可是看了,这群学生身上一个包都没有,而且他们每个人手上都戴着一个戒指,看样子一定是空间戒指,队长,咱们做上一次,可就发了。”

“乌布桑,这帝国学院里的人可是有不少贵族的,不是咱们能得罪得起的啊?”

“队长,怕什么,把这些人都斩尽杀绝,还有谁知道是我们做的。我看他们的样子也就十几岁,实力再强也强不哪去。”

那个队长犹豫了一下,眼光渐渐变了,对面足足有六十几个学生,那就是有六十几枚空间戒指,再加上这马上就要成熟的三棵凤尾果,还有那只半死不活的二阶圣兽,这一次赚了,而且还赚了不少呢。

“嘿嘿,小子们,既然你们来到爷爷的地盘上了,那么就别想跑了,兄弟们上,干死这帮小家伙,他们手上的空间戒指和里面的东西就都是咱们的了。”

随着队长话,这三十八个佣兵身子一动,就将松鹤这一群人围在了中间。

松鹤也没慌,直接取出一枚信号弹,输入一点魔力,往半空那么一扔,一片美丽的光华出现了。

这六十几名少年没一个紧张的,每个人都取出自己的法杖或武器,准备动手。他们都知道,他们这五百人的大队,彼此间都很近,看到信号用不了十分钟大家就能赶到。

“这帮笨蛋,知不知道什么是先下手为强啊?”风语有点咬牙切齿。

“你别急,这毕竟是他们第一次与人交战。”林枫看着风语的样子,一笑:“咱俩得盯紧了,别让这些佣兵出手突袭。”

风语和林枫的表情都严肃了起来,两个人也都握紧了各自的魔法杖。

突然一串冰锥,毫无预警地袭向那个中年头目,然后是一个幼稚的声音:“我姐姐说过打架的时候要先下手为强。”

“小旭?”风语眉毛一挑:“这个小屁孩学得不错。”

林枫也乐了:“是你教导有方。”

“不过他不是三大队的吗,怎么跑一大队来了。”

“还不是松年和松玉玲想和自己的哥哥在一起,于是三个小家伙都跑过来了。”

随着风旭的喊声,双方终于开始以魔法师为主的魔法对轰,松鹤这边,有十几个魔法师一起为大家撑起了一道魔法防护,而余下的魔法师则一个个将攻击魔法轰在对面的佣兵身上,不得不说这个时候便发现了风语每天督促他们练习元素排列的好处,他们的施法与吟唱速度明显得比对方要快得多。而为数不多的几名斗师,也利用自己灵活的身体,敏捷的步伐躲过了对方的魔法,迅速地一个杀死一个魔法师后,回归本队。

这一下可是把那个中年小队长给气坏了,他怎么也没想到,帝国学院教出来的学生,居然懂得偷袭这一套,而且刚才那几个斗师里分别有一个穿得是骑士装,手里拿的是骑士的双手剑,怎么会走刺客的偷袭路子呢。

他哪里知道,这是风语的理论,叫做“不管黑猫白猫,抓到耗子就是好猫,不管什么招数,只要能克敌致胜就是好招数,所以不要拘泥于自己的职业,只要这招管用,能杀死敌人,保全自己的性命那就学,那就练,直到练成自己身体的本能为止。”致于什么阴不阴险之类的说辞,被风语嗤之以鼻,命都没了,还考虑这些,那种人百分百就是个白痴,真得打起来,他们要是不死,那都对不起老天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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