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人谋律(263)

春荼蘼却不理他,而是面向窦县令。之前因为前房主的事,跟这位县令打过交道。知道他是不爱在对推过程中插口的,喜欢一听到底,除非主动转向他。

“大人。”她略施一礼,“民女见识浅薄,却也认为。世上万事万物,脱不开‘理法’与‘情理’这两个词。何为理法?乃是非得失之标准。何又为法?法者,刑罚也,所以禁强暴。于法而言,其理之道在礼。而理字通礼,也就是说,律法的道理要先合乎情理。那什么是情理?说白了,就是人情与道理。从律法的角度来说,应表达案情和事理。古人有云。礼者禁于将然之前,而法者禁于已然之后。这就是说,凡事先适用情理,若不能,才涉及律法。理与法要有前有后,自然分出轻重。礼者情者为重。法者为轻。当今圣上也有言:德主,刑辅。”

“你到底是要说什么?”冯状师让春荼蘼一套古人云给绕晕了。

春荼蘼略略侧过头道,“我在向大人陈情,认为凡事以应以情理为先。不合乎情理的,就算有白纸黑字,也不顺应天地律法、人情事故,也是站不住脚的。”

说着,走到英老爷身边,大声道,“英家世居洛阳,至今已经有几百年了。不管在哪朝哪代,哪怕遭到前朝突厥人的迫害,英家人都不离故土,始终有人坚守。这件事,全洛阳的百姓都可以做证。所以,英家占住了情理二字。而潘家,虽然于国有功,是大大的忠臣良将,却是在本朝初立后才迁居而来,就算手握一纸地契,却只占了理法二字。论及先后和轻重,终究落了下风。”她又走回到堂正中,站在冯状师旁边道,“冯先生,我说的就是这个意思。既然双方都有证据,就要看哪个证据更重要喽。再者,情理之证据,是无法做假的。”

算是当头一棒,因为从没有人从这个角度讨论过证据问题。

公堂上诡异地安静下来,冯状师想狡辩,却被春荼蘼占住了理字,一时不知如何自辩。不过,春荼蘼的话终究不能在律法上找到明确的出处,因而公堂是不能采用的。所以,他干脆沉默,看的是窦县令的态度。

寂静,有一种无形的张力,没有片刻,主持公堂的窦县令就撑不住了。他肚子里连转了好几道弯,自然是谁也不想得罪的,若双方苦苦相逼,当他必须选一边时,他先不能惹的却是潘家。因为至少,英家还有道理好讲。他苦读出身,又是流内官,总能有说得上话的人。但是若走到秀才遇到兵的路上,那真是没办法转圜了。

第六十章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于是他轻咳了两声,“春状师说得很有道理,只是古人古言不能做为呈堂证供,也不能作为刑判的论据。咳咳……本县以为,还是需要一点点实际的证据。”

英老爷闻言眯了眯眼,倒是春荼蘼挺开心地笑了。这可是第一次,有人称她为状师,而且是堂上的老爷。那么,就让她好好发挥,不愧对这两个字。

“大人,民女有证据。”她举起白嫩的小手,脸上笑着,眼神却无比自信。

这在她身上似乎形成了一种光晕,不仅英老爷,就连潘十老爷也欠了欠身子,心里忽然有一种极为不祥的预感。

“冯先生,您是经验丰富的状师,想必知道诈为官文书及增减,在我《大唐律》的诈伪篇中,是明令标示的犯罪行为吧?”春荼蘼问冯状师,但眼神却疾速瞄了一眼潘十老爷。见其一派镇静安然,可眼神中却闪过几不可捉摸的光,立即信心大增。

“自然是知道的。”冯状师傲然,还卖弄似的背诵,“诸诈为官文书及增减者,杖一百。准所规避,徒罪以上,各加本罪二等。未施行,各减一等。”

春荼蘼大力点头,貌似钦佩,“此官文书中,包括了符、移、解、牒、钞券、票证等,自然也包括各种契约,以及地契对吗?”

“没错。”冯状师目光闪烁,总觉得对面的姑娘在挖坑,却弄不明白在哪挖,且还让他不知不觉地走近了,“可是这与本案有什么关系?地契上白纸黑字。大红的官印,难道还能造假不成?再不济,官府的造册中有纪录,你自管去查。可我念你年幼无知。奉劝你一句话:诬陷之罪,也在诈伪篇中有相应处罚条例。身为状师却还故意诬陷他人,那刑罚……哼。我怕你一个女流,承担不起!”

冯状师只会以势压人,狐假虎威,其水平还不如老徐氏一案中梅、吴两位状师。春荼蘼想着,对冯状师一再嘲笑她的年纪和女性的身份有点恼火。这人绝不是个清醒的,厉害只是在表面罢了。不然,换作一个聪明的。就该知道英离如此精明,在争地案上如何会儿戏,请来没有真才实学的人上公堂呢?演大戏还是扮小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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