祸水(114)

琉璃看着心酸,却也佩服。就算是蝼蚁又如何?她有她的尊严!

要知道人受了伤害,报复是一种本能。伤得越深,报复越狠。

哪怕反伤到自己,哪怕让自己更不好过,哪怕豁出命去,也要一个说法、一个道理。

那种伤,必须要用血或者更大的伤口缓解。

那种飞蛾扑火,那种不顾一切,那种不惜玉石俱焚……她懂的。

“叫凌红蝶派人跟着,等出了京,就把那丫头买下来。”琉璃终究不忍,吩咐唯唯,“然后随她的意,给她点银子,让她自生自灭去吧。”

能做的,就只有这些。因为,她有自己的仇要报,有自己的恨要焚烧。

第六十章 猪狗不如

中秋过后,天气渐渐冷了。

琉璃平日足不出户,只是接受了王琳琅的邀请,和东京都的贵女们玩了两回,因为有王五小姐的友好表示,她感受到的排外和敌意少了很多。

萧真去了东津,因为建府和建港的公事繁重,加上海运待兴,忙得脚不沾地,一直没空回东京都。期间,琉璃也曾经去东津探望过他一次,见可怜的皇九子吃着饭都能睡着了,就决定还是彼此通信好了。

贵族圈子其实很小,所以琉璃再怎么不愿意,也在外头见到了萧羽几回。两人相见,态度都极其自然,琉璃是礼貌而疏淡的点头致意,萧羽则略显轻佻和热情,一口一个琉璃妹妹的亲热叫着,却也没有更进一步,倒让那些存心看热闹的人渐渐失去了八卦之心。

临山郡王么,风流浪子,从不把女人放在心上。

水大小姐?漕帮来的土包子,平时连笑模样都少见到的。

这样的两个人,怎么能搅和到一起去?

倒是萧蛮,毕竟年纪小,社交场合与大人们的重叠不多,见到琉璃的机会自然也少。偶尔一次,他还很奇怪的愣在当地半晌,然后突然就掉头跑了。

“他怎么了?”当时,琉璃愕然。她没想问谁,只是自言自语罢了。

但身后,萧羽的声音却响起,“小孩的脸,六月的天。别理他,我看他是皮痒,狠狠揍一顿就没那么多毛病了。”

琉璃蹙眉,很不爱听,本来不想说的话也溜出了嘴,“郡王殿下,小孩子是会模仿身边亲近的大人的。”

“你是说,我也这么混帐?”萧羽忽然贴近琉璃。鼻尖都几乎撞在一处。

但琉璃即不慌乱,也不躲闪,认真的道。“虽然不关我事,但像花船那种地方。还不是要带他去。毕竟,他才八岁。”

“八岁?不小了呢。”萧羽重新站好,双手拢在袖里,看起来无比懒散,脑海中不知怎么就闪现出自己八岁时的情形。贵为亲王之子,过的日子却应了四个字:猪狗不如。

其实,猪狗有什么不好?猪可以在泥里打滚。吃了睡,睡了吃,被杀之前都无忧无虑。狗呢?小孩子大多数喜欢,每日里自由奔跑。看到不顺眼的人。还能咬两口。

最重要的是,它们寿命都不是太长。人的麻烦就是长寿,岂不知活太久也挺累的哪。

心里滚过刀锋似的,脸上却带笑,“八岁的小男人。已经开始会喜欢姑娘了啊。”

“早开的花儿,早谢。”琉璃丢下一句,不耐烦地走了,身后留下萧羽的哈哈大笑声。

有什么好笑?琉璃皱眉。但她也有几分佩服萧十一,拿着她那么大的“把柄”。却没事人似的不闻不问,指定憋着坏呢。其实萧羽又何尝没有几分欣赏琉璃?被他那么诈,居然能沉得住气,甚至有些无动于衷,这心智,实在太顽强了。

其实于萧羽和琉璃之间,这就是有名的鲶鱼效应,是一种彼此的副刺激。因为身边有威胁存在,他们的内心会更强大,也会变得更加警惕小心。

就如此忽悠悠过了一个来月,初冬已至。

这些日子以来,三姨娘掌握着中馈,直折腾了一个鸡飞狗跳。不过温氏父子都不管后宅里的事,三姨娘又聪明的给了温芷云不少好处,加上温芷云深恼亲妹亲弟的不懂事,认为他们该受些教训,所以不给他们撑腰。如此,倒没闹出大事来。等到冷玉把府里重要的人事都更换了投靠她的人,宁安侯府也渐趋平静。

令冷玉恼火的是,府里明账暗账上的银子就是有数的那些,算计来算计去,也没有多大偷手。她知道是自己接管的时日尚浅,找不到关键所在,也不能明着动用霍大小姐的嫁妆,可如今除了日日操劳之外,哪有好处可言?

她知道不能急,但因为劳累,晚上侍候侯爷的时候有些力不从心,翻不出花样,已经令侯爷心生不满。长此以往,谁知道侯爷会不会找来其他年轻漂亮的人儿?深情?痴情?屁!都是表面文章。男人若想偷腥,明着不行,暗着可有的是手段。把她弄到手的时候,侯爷可曾在大小姐面前露出过行迹?这男人太能装了!

柳暗花溟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