祸水(162)

温凝之很是火大,但此处正是最热闹的朱雀大街,加上百姓们要办年货,人来人往的,他得维护形象,忍气只忍得胸口疼,还得表现出宽厚主人的样子,虽沉着脸,却摆手道,“去吧去吧,别挡了百姓们的路。”转眼,看见自己赢得了崇拜和尊敬的目光,感觉舒服了些。

“侯爷,今儿刮的是大西北冽子,风吹到脸上都疼。”一个随扈指了指街边专卖茶食甜饼的小铺道,“不如您先进去看看,顺便歇歇脚也好。”

温凝之抬头看了看铺面,虽小,却也干净精致,就点了头。只是才迈步上台阶,突然有一个人从侧面跑过来,似有急事,嘴里还喊着“借过借过”,嗖一下从他身边蹿过去,把他带得一脚踩空,向后就倒。

幸好两个随扈手脚敏捷,没让他当众跌交,可这一下吓到他了,惊魂未定之中,下意识的又摸了摸胸口,发觉衣襟被神不知、鬼不觉的扯开了。

不是遇到了偷儿贼吧?!温凝之脸都白了。撞伤他没关系,可若偷了他的银子,还不如直接要了他的命更痛快些。

“侯爷,您怎么样,有没有伤到哪里?”另一个随扈见他面无血色,连忙问。

还好温凝之城府够深,那般的惊骇都掩饰过去了,只道,“无妨,只是那人突然钻出,实在没有预料到。撞到我便罢了,若是伤到老弱妇孺,大年下的,可怎么办才好。去把那个人追回来,本侯要说他几句!”说到后来,语气里掩不住焦急,听起来好像是气愤。

他从十五岁中了探花郎,见识了清苦耕读生活之外的繁华奢靡,就深深迷恋上了,就像老鼠见了真正的大米似的。于是,开始伪装自己,如今已经成为有如印在骨子里的习惯,到哪儿都本能的装,忘不了的装。他的真实意思其实是:想借着关心百姓的由头,把那个偷儿追回来。

他的银子啊!

随扈应了声,一个去追贼,一个守在原地。温凝之也不去茶食铺子里歇着了,要死命控制自己,才没有当众往胸口里探一探,看看那装着银票的信封到底有没有被偷。他只觉得胸口那儿都凉了,冷风嗖嗖的往里灌。

艰难的熬了片刻,追贼的随扈回来了,神色尴尬的躬身道,“回禀侯爷,属下无能,让那小子给跑了。今天人多,他又熟悉路,三钻两钻就没了影子。”

温凝之提的一口气,险些背过去,正急得想让两个随扈再去找,车夫却禀道,“侯爷,车轮已经修好,请侯爷移步。”

两名随扈想扶温凝之,却见眼前人影一闪,侯爷以前所未有的快速,极不优雅的钻进了车厢,仿如恶狗抢屎。他们对视一眼,都只道候爷是冷得很了。所以手脚麻利,哪知温凝之关紧车门后,第一件事就是扯开衣服。

信封,掉了下来。呼,还好还好,东西没丢。不但没丢,怎么还多出一个?明明只有一个的啊,现在变成了双数。

温凝之诧异,盯着地上半晌,缓缓拿起原信封。那上头被折了角。算是记号。再小心翼翼的打开看看。银票妥妥的躺在里面。一张不少。

他不禁松了口气,犹豫片刻,才拿帕子包着手指,捡起另一个信封。他这个人。一向谨慎惯了,丢东西虽然心疼,却是正常的。要是多了的话……那就奇怪了。若是有人私下想跟他联络,事情一定是机密的。可对方不知是敌是友,他当然要小心。

往旁边挪了挪屁股,再把信纸抽了出来,摊在座位上。纸上,有墨迹透出,显然是有人写信给他。慢慢地打开来看。其中三个词令他瞪大了眼睛:琉璃、银子、桃花潭。

一人、一物、一个地方。再通读一遍信中之意,他不禁吓得打起摆子来。

就这么浑浑噩噩进了家门,回听涛阁的路上,正见到琉璃出门。

“想买些节礼送给新交的朋友。”琉璃禀报此行的目的,“还亏得大姨娘提醒我这些人情世故。不然我都没想到呢。这时候再送礼,希望还不太晚。”

“去吧。”温凝之露出慈父般的笑容,“你初来窄到,没人会责怪。只是路上小心些,年底下街上人多,鱼龙混杂,多带点人的好。”

琉璃应下,两下里就散了。

走出几步远,温凝之回头看看琉璃的背影,看着她身上大红色的织锦狐毛斗篷,连丫头身上的披风都镶了皮子,真真是富贵以极,心中突然有了决断。他准备,答应陌生来信的条件。

“初五啊。”他仰天,假模假式的叹了声,又摇了摇头,走了。

而琉璃那边并没有直接出门,而是绕到中轴线的主院那边。爱莲院烧成了废墟,连断壁残垣都是黑漆漆的。可琉璃看着,却觉得开心。这才是对姐姐的祭奠,姐姐是嫉恶如仇的人,若她在天有灵,也会很讨厌这假惺惺的存在。一把火烧了,倒痛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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