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丝(18)

这套文房四宝是朋友的赠物,宇文珣用不着便摆在书房权作装饰。他知道这种玉版宣虽然名贵,墨韵丰富,但极为吸水,不惯用毛笔的人用它写字,不仅费神费力,而且难显字迹神韵,所以当看到青丝笔下隽秀清雅的蝇头小楷时,他才会这么吃惊,而让他愕然的还有纸中的内容。

金刚经。

没想到青丝的古文修养竟然这么高,如此繁琐难懂的古字经文他也信手拈来,这让宇文珣肃然起敬,他现在才明白青丝不仅会写字,而且笔功深涵,他只是不惯用圆珠笔而已。

「写得很好,真得很好。」

被宇文珣连声称赞,青丝柔和如水的亮眸里发出喜悦的光芒。不管怎样,被人称赞都是件值得高兴的事,他问,真的吗?

读懂了他的唇语,宇文珣很肯定地道:「当然是真的,我敢保证现代人没几个能写出这么漂亮的毛笔字了。」

他也提笔在纸上写了几个字,因为平时不用毛笔,握笔的手便有些发颤,好不容易写出自己的名字,却因笔势太慢,墨迹晕开了许多,跟青丝的字迹相比,便如幼童耍字。

「咳咳,好多年没拿毛笔了,没想到会写得这么差,如果被爷爷见到,一定会被他骂死。」

看着自己的涂鸦,宇文珣自嘲了一声,又对青丝道:「这是我的名字。」

最初以为青丝不怎么识字,宇文珣也没特意写自己的名字给他看,现在正好有这个机会,所以便第一时间告诉他了。

他没看到青丝在看了这三个字后,神色一变,在好一阵疑惑不解后才归于平静。

宇文珣?

不是宇文俊吗?

古里古怪的服装打扮,能把人关进去的小匣子,还有,完全不一样的时间计算……

青丝皱起秀眉,突然弄明白了其中的原由。

看来凌霄宫主宇文俊是彻底失忆了,而且在某个机缘巧合下,带自己来到了他的故乡。

不知宫主以后是否会重拾记忆,再带自己回去呢?

其实比起以前在凌霄宫的生活,青丝更喜欢现在这个地方,没有勾心斗角,争风吃醋,宫主的故乡人对他都不错,虽然他必须要去熟悉适应很多稀奇古怪的东西。

既来之,则安之,青丝是个随遇而安的人,所以虽然知道了这里并非他的故乡,他也完全没起思乡的念头。

周末宇文珣放假,粱婶便没有过来,这对于已经习惯了有梁婶相陪的青丝来说,是件很糟糕的事,毕竟以前有凌霄宫主严肃冷峻的形象在那里摆着,即使宇文珣现在对他很关爱照顾,但对青丝而言,和他相处还是有些拘谨,尤其不久前他还被暴力惩戒过,这让青丝对宇文珣从心底有种惧意。

早饭是青丝做的,他本来就有一手好厨艺,这也是在男娼馆里训练出来的,而且在这里做菜简单得多,只要拧开一个黑色开关,火就会自动出来,甚至火势强弱也可以随意调节,完全没有劈柴加薪的麻烦。

早饭做得相当可口,这让宇文珣颇为汗颜。

他一向周末晚起,本来是打算叫外卖的,结果下楼一进餐厅,就看到摆了一桌的饭菜,青丝正坐在桌旁等他,那一刻,宇文珣是既心疼又感动。

笨笨的青丝,做好了可以先吃,要不就叫他起床啊,干嘛要在这里干等?

这孩子这么瘦弱,本该由他来照顾的,怎么倒反过来了。

吃完饭后,看着在厨房收拾碗筷的清瘦身影,宇文珣突然想到一件事。

「青丝,想不想出去逛逛,外面有很多好玩的地方。」

青丝正在洗碗的手微停了一下。

他本来是打算今天在书房里磨墨写字,读读古书的,宇文珣那间书斋里收藏了不少古书,他平时经常钻进书斋里当书虫,或是写写字打发时间。

不过被宇文珣如此盛意拳击的邀请,他的心也活动了起来,出去走走也好,他也可以对这里多些了解,于是便点了点头。

「那你想去哪里玩?哦,你对这里不熟吧?那我来决定好了,今天我们要玩个痛快。」

见青丝点头应下,宇文珣便开始兴致勃勃地计划一天的行程。

梁婶这几天给青丝买了不少衣服,宇文珣找出套浅蓝色的套头纱和牛仔裤让他换上,上衣是休闲式,也还罢了,牛仔裤对青丝来说,就感觉拘束了很多,布硬硬的不说,前面那里还是铜钉扣住的,紧贴身上,让他很不舒服。

「习惯就好了,不过,也许青丝你比较适合穿西装呢。」

看到青丝皱起了秀气的眉,宇文珣就知道他不喜欢,便安慰道。

跟着他又用丝带将青丝的长发缠起,折成两截松松的系在颈后,这几天为青丝打理秀发已经成了他的习惯,而且还越做越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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