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是无情却有情(23)

常笑偷偷看了宇文俊一眼,又垂下眼帘,低声嘟囔道:“谁知道你会不会又兽性大发?……”

“可你一开始也享受了不是吗?”

被宇文俊反问,常笑脸有些发红,他嗫嚅道:“那是你诱惑我的……”

那的确是种诱人的享受,如果没有以前那段恶梦,他想自己也许不会那麽抗拒。

可是他明明喜欢的是宁非,怎麽可能跟才认识不久的人那麽亲热?所以说来说去,还是宇文俊不好,诱他犯罪……

要不跟他划清界限,赶他出去?可是他在这里人生地不熟的,自己那样做,是不是太绝情?

想到这里,常笑便取来纸笔,放到宇文俊面前,然後又噌的蹿回原来坐的位置上,宇文俊被他的举动搞得莫名其妙。

“做什麽?”

“你写个保证书,保证今後类似的事情决不发生!”

宇文俊脸一沈。

他在江湖上虽然算不上是名士侠客,但说话一向一言九鼎,今天居然被个笨蛋宠物质疑。

见他变脸,常笑立刻蹿到了门口,做好了逃跑的准备。

看小家夥紧贴房门,大大的眼睛紧张的盯住自己,宇文俊有些哭笑不得,他随手将身旁一本杂志扔到茶几上。

“我保证不会再做强人所难的事,信不信由你。”

杂志封面刊登著傅青丝在服装展示会上的摄影,常笑看看杂志,又狐疑地看向宇文俊,不明白他的用意。

宇文俊瞥了小呆瓜一眼。

“你认为你跟傅青丝相比,哪个更出色?”

“那还用说?当然是傅青丝了,他是我的偶像。”

“所以,只要是个正常人,都会选择他,而非阁下吧?”

常笑愣了半响,突然失声叫道:“啊,你的情人不会是指他……傅青丝?可是,傅青丝好像是有情人的,你要横刀夺爱……”

宇文俊给了常笑一记眼刀。

“横刀夺爱的是宇文珣!如果我不是受了伤,早就带青丝回去了!”

这个事实把常笑震得半天没回过神来,等他反应过来,想向宇文俊问清楚时,後者已离开了。

宇文俊出门後,先去城郊空山上练习枪法,然後取了常笑为自己存的那笔钱,照那名老大的指点,来到dream酒吧,他随便点了杯酒,坐在吧台前边喝边观察里面的酒客,老板奎叔是个四十上下的男子,气质文雅,走路带点儿跛脚,所以他大多时候都在吧台里擦拭酒杯,好像那些酒杯在他眼里,都是价值连城的玉器一般。

“朋友有些面生,是头一次来吧?”

听了奎叔的招呼,宇文俊一笑,他戴了面具的笑脸在灯光下显得十分诡异。

“今天是头一次,不过以後我会常来,你可以叫我无常,因为我是负责专门替人索命的,告诉死神,让他三天内离开此地,否则,我头一个要索的就是他的命!”

奎叔愕然抬头,宇文俊已放下了喝干的酒杯,转身走了出去。

宇文俊坐计程车来到蓝玫酒吧,酒吧里一派祥和,完全看不出这里曾发生过流血事件。

见他出手阔绰,陪酒女郎自然服侍得迎合周到,让他尽情享受了一番,等回到家里,已是深夜,常笑早已睡下,被开门声惊醒,跑出来,在闻到他一身酒气香水气後,常笑气得眉头用力皱了皱,但怕引火上身,便没敢多话。

因为宇文俊的暴行,常笑对他有了戒备,之後见他不断出入那种地方,只小心翼翼地劝过一次,在被宇文俊一句关你何事的话顶回去後,小家夥便气得再也不说了。

他本来很为宇文俊为追情人而穿越时空的壮举感动,但现在却觉得他这个人越来越难以捉摸,他觉得宇文俊根本就不喜欢傅青丝,如果真喜欢一个人,怎麽可能去跟别的女人鬼混?

其实常笑有些冤枉宇文俊了,宇文俊虽然经常出入酒吧,但除了偶尔找女人外,大多数是去寻觅猎物的,因为之前他对奎叔下的通牒,死神杀手很快便找上了他,这正是宇文俊的目的,用狙杀死神来打出自己的招牌。

死神的确是个好猎手,但可惜他遇上的是宇文俊,他的反应灵敏程度虽出类拔萃,却始终无法跟修炼过内功的高手相比,宇文俊轻易杀了那人,并在他身旁写了两个字──无常。

相信不用多久,道上的人就会忘了这个曾经令人闻风丧胆的死神,而只知道无常了。

19

常笑对宇文俊的戒备不到一个周就烟消云散了,其中一半原因是因为他的神经大条,另一半是他上周末买的六合彩居然中了个末奖,这是他这辈子头一次中奖,虽然不过区区几百块,却足以让小家夥兴奋的了,所以之前那点不愉快便被他抛之脑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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