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尘寰(44)

他跟端王一起出去,还能跟谁动手?

老妻夫俩更是睡不着了,思来想去觉得还是应该将燕云度多年落下来的《男诫》再捡起来,找个男先生来教一教,三从四德什么的也应该从头再学学。不然以他的脾气,可别被皇室给休回来,那可真就出名了!

“从明日开始,你找几个精通宫廷礼仪的,押着云儿学学宫中礼仪,还有针钱男红也应该学一学,最差也得达到给端王殿下做衣服……”这个难度好像有点大,燕奇疼儿子,还是稍微放低了一点标准:“能给端王殿下做双袜子的程度。”

顾氏更发愁了:“云儿多年握刀,手就跟熊掌似的,拉出来我都愁的慌,他奶爹近来常督促着他泡澡。让他做个力气活还行,但让他抓针学绣花做衣服,这不是为难他吗?”

握惯了刀枪剑戟,握得住小小的绣花针吗?

帝都儿郎从小被圈在后院里,除了要学习三从四德,针线男红是最基本的,厨事管家要精通,琴棋书画也要略微涉猎,出门应酬,与别家正君聊起来,也要有同共语言才是。

提起这事儿,顾氏没来由的心慌:“咱们云儿嫁出去,将来跟太子正君就成了妯娌了。太子正君出自52书库,听说尤擅工笔,填的一手好词,云儿好像只会……杀人?”

十五岁就上战场,这些年唯一学会的就是打仗。

两夫妻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的眼中瞧出了深深的忧虑,对儿子未来婚姻的悲观。

谢逸华过来的时候,燕奇与顾氏已经做好了要向她赔礼道歉的准备,但她站在花厅门口的时候,燕云度已经迎了过去:“殿下醒了?头疼不疼?”

燕奇与顾氏飞快的交换了个惊讶的眼神:小两口的神色都太过平静,绝对不像大战一场的握手言和,倒好像一起出门做坏事,有点并肩战斗的袍泽的错觉。

谢逸华揉揉额角,从醒来眉头就没松开过,随口抱怨:“好像脑子里跑过一群野马,轰隆隆震的脑子一阵阵的发晕,脑浆子都不住的晃。”

燕云度被她的话逗乐了,只觉得她形容的非常可爱,难道她当自己的脑壳里盛着脑浆,跟粗瓷碗里盛着豆腐脑似的,晃一晃就能溢出来?

——这个妻主弱一点就算了,还有点孩子气!

偏端王殿下讲的一本正经,他差点伸手摸摸她的脑袋,到底忍住了。

谢逸华走进来,燕奇与顾氏做揖:“岳母岳父早!”

燕奇与顾氏忙向端王还礼:“不敢不敢,殿下坐!”

三人对答堪称宫庭礼仪的典范,透着陌生与客气,却是初次相识之人理应有的态度。燕云度才恍然惊觉,原来他与端王殿下也只见过一面,昨日相处半日,怎么倒好似已经极为熟悉了,难道当真是白头如新,倾盖如故?

谢逸华见她们妻夫神色拘谨,便道:“两位是本王的长辈,以后等本王与郡公成亲之后,便是一家人了,何须如此多礼!”

她招呼燕奇与顾氏坐,很是自来熟。

燕奇与顾氏被她随和的模样给惊住了,特别是昨日才在宫里见识过端王不苟言笑的顾氏,更觉得她跟换了个人似的,不住打量她,怀疑自己是不是记错了,还是宫禁森严,端王在宫里不自觉就严肃了起来?

燕府的早膳就是寻常的粥食点心小菜,谢逸华抱着一碗醒酒汤喝下去,总算是活过来了,揉揉脑袋才开始吃饭。

顾氏客气道:“府里早餐简陋,让端王殿下见笑了!”

谢逸华将嘴里的蒸饺咽下去,才道:“这已经很好了,前两个月本王与君平滞留安顺城,差点啃草根吃树皮,能有碗照得出人影的野菜粥就不错了。”

谢君平惯会享受,让她喝野菜粥简直是要了她的命,天天喊着拉嗓子,苦不堪言,如果不是谢逸华押着她,她早就跑路了。

她当时还叨叨:“小言言你是不是傻啊?把所有的事情交给下面的人做就行了,咱们何苦留在这里受罪?”

安顺城一度面临着断粮的窘境,很是苦过一阵子。

燕奇听到她提起谢君平,便万分钦佩:“外间都传谢世女纨绔不肖,但依老臣看,那都是坊间传言,不可全信。听我家云儿说,谢世女还救过他一命,他回来之后一直忙乱,还不曾登门谢过世女。既然端王殿下与世女相熟,老臣倒有个不情之请。”

谢逸华心绪莫名复杂,如谢君平那样的纨绔,重享乐贪男色,竟然也会有人为她说好话,而且这人不是别个,还是她未来夫郎的亲娘。

“岳母请讲——”

燕奇这会儿算是瞧出来了,无论端王殿下心里对这门婚事的态度如何,但至少表面上她表现上佳,没有给燕府与燕云度难堪,相反两人似乎相处的还很融洽,时不时还会对视个眼神,讲几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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