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给高岭之花浇浇水(150)

作者:绯瑟 阅读记录

可如今他却是整只手都贴在刀鞘上,掌心与金属的尖锐相抵,他只怕不是得意,而是紧张透了。

因此我看这手不顺眼,我看这僵僵硬硬的大拇指也不顺眼,我就希望它继续动起来,欢欢乐乐地摩擦起火。这样比较像是李藏风。

结果李藏风看我捧起这只手,他就更愣了,而且更紧张了。

紧张之下他一把反握住我的手,十根指头碰了我的,一下和着了火似的滚烫,他的骨关节像被这滚烫烧融了似的,硬邦邦地握在那儿,我一挣之下,竟没分开。

这么个十指相握法,想干什么?

我一看他,结果他却不看我,他的整个人像要扑到这十根指头上,他的眼一直落在我的指尖与他的指尖,仿佛那十根指头已经成了一条无法分开的线,一条跳动在他胸口的线。

所以我干脆带了带他的手,我把他的手带到我的胸口,放在那里,就好像他曾经把我的手掌贴在他的心脏上方。

“你听听看这心脏,你好好记得我这里的样子。”我对着他一字一句道,“你或许见过老七,但方即云这三个字,一直都藏在这里。”

李藏风脸上微微震动,似乎领悟了什么,我却认认真真地看着他,我知道我得把接下来这话送他,这是我早就该给他的。

“李藏风这个名字,也一直藏在这里。”

第75章 我与他的立场

我叫方即云,我认为李藏风是个好朋友,好队友,同时也是一个好的印钞机。

但他也是个决斗佬。

而且还是古龙风的。

虽然偶尔携带了一点晋江风,但总体而言化学性质是稳定的,这就和九成金一样,九成是金子,掺了一成其它乱七八糟的东西,却更为硬实,更加无坚不摧。

我认为对付这样的人,不能撒谎。

要用实话去喂他,拿真心去砸他。

脑壳再硬的人,真心砸得多了,那他也是会得脑震荡的。

震到后面他就会晕晕乎乎,被我感动得云里雾里,决定不再深究我的过去,而是接受我的现在。

但这也的确是我的真心。

我作为一个资深腐男,一个狗血文学十年阅读者,我知道这话在别的文里是可以被解读成什么意思的。

那我为啥还这么说呢?

我之前提过的,我是一个器官平等主义者,我认为一个器官不应该因为它的大小或者尺寸被歧视,这句话延展开来,一个器官也不该因为它的功能而被特殊对待。换句话说,一个人的器官除了生理功能以外,还有许多功能有待开发。

其中一个功能,或许也是最重要的功能,是愉悦。

比如揪一揪两个瘤子,就很愉悦。

又比如我们在各类文学里常见的各种运动,也很愉悦。

那些已经学会了开发这种额外功能的人,本不该被歧视、被抗拒,被各种各样的主流文化拒之门外,他们更该走在一条平平稳稳的康庄大道上。

奈何世人素来排斥不同者,他们很多人并不是器官平等主义者,他们或有偏见,或有异议,使一条平稳的路也走成了荆棘路。

至于李藏风,我认为他这个人的属性比较复杂,我到目前为止都没有搞清楚他,很有可能连他自己都搞不清楚自己。

这要是换了一个文风的人在我面前说那些话,做那些事,给出那些反应,那他就绝对是个基佬。

他绝对是对我有意思了。

可你别忘了他是个古龙风的决斗佬。

你要是闲暇时分随便翻一本古龙小说,那你该知道这话对于古龙风来说压根就不算啥,这种生死之交的友情可以常见到泛滥。

古龙风有时候约等于基佬风,但这个约字得留着的。

我作为一个严谨的耽美学家,不能对他直接下论断。

所以我经常吐槽李藏风像个基佬,但吐槽归吐槽,我对此并不过分执着。我对弯掰直或者直掰弯一直很有兴趣,但我认为这是一个自然发酵的过程,一个人若是真有这个倾向,即便他直了整整二十年,他在遇到命中注定的那个人的时候,他都是会弯的。

李藏风会不会弯?这个他自己才知道。

但他会不会,我都在这儿。

他跨出那一步或不跨出那一步,他对我来说都是很重要的人。

他可以为我豁出性命,我可以替他赴汤蹈火,这一点无关属性,不与文风搭钩,它作为一个铁一般的事实映在我们俩的心口,永远都不会改变。

如果他克制本性,有一天领悟到了自己的属性,我会为他高兴,因为他看到了真正的自己。

如果永远没有那一天,那我也替他高兴,因为他没有被耽误,没有在自己的真心和世人的偏见里苦苦挣扎二十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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