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成了暴君的彩虹屁精[穿书](131)

即使是亲兄弟,也不应当背负其中一方的人生生活,宋凌云是好哥哥没错,但未免有些过于着魔了。

而且现在这种情况,宋普并不想让他真的和原着那般反叛。

因为与澹台熠的情分,他不会站恭王,但站澹台熠,澹台熠又一直这样不理朝政,随意打罚人,他又觉得是助纣为虐,要不就改变他,要不就谁也不站。

宋普试过了前者,现在已经知难而退了,所以他觉得现在自己的阵营应当是中立阵营。

虽然还是难免因为与澹台熠的情分而偏袒他。

宋凌云惊诧于弟弟的敏锐,久久都没有缓过来,过了好一会儿,才道:“你病好后,脑子当真机灵了许多。”

宋普不止一次听到他说这种话了,不由得好奇地问:“难道我以前很笨吗?”

宋凌云回忆了一下,语气轻柔了起来,“你应当不记得五岁之前的事情了,你很早慧,抓周的时候,抓的是父亲的官印,都说你以后官运亨通,会有大出息,你也的确如此,满周岁便会念诗,会画画,画的还很好,我记得你只在市集上见过野兔一面,就能将它画出来,娘夸你说你画得好,你便拿着石头在门上画满了兔子。你年纪小,胃口却大,还贪吃,娘总要你忌口,控制你少食多餐,你便到处骗吃的……”

他说着这些话,脸上便不自觉地露出了一抹温柔的笑容。

宋普光是听着,都觉得十分有画面感,再以看宋凌云脸上的笑容,心里不由得更虚了。

宋凌云却没有注意到他脸色不对,继续道:“只是五岁那时候……你出了点事儿,在那之后,人就显得很呆,眼里的灵光俱无,再也没有最初那伶俐劲,那时候大人都说你是被魇掉了魂,还给你找法师招魂,却没有用,不过好歹会说话,会认人,会自己吃饭,和普通孩童无异,这事便过去了。我始终觉得你念书不行,大约是因为那时候魇掉了的魂没有回来。”

他怀念的目光落到了宋普脸上,便凝聚了几分专注,“你知道吗?自从你病好后,你这双眼睛,总会让我想到小时候的你,有灵韵,有光彩,也很漂亮。”

之前的宋普和现在的这个虽是同一个人,但明眼人都能看得出来两者的不同,之前的宋普眼神是呆的,现在的这个,眼神是灵动的,有光彩的,容貌好似也多了几分很大的变化,变得漂亮起来。

他的弟弟,如今倒是像明珠拂去了尘埃,散发着夺目的光彩。

当年或许是真的被魇掉了魂,如今,是他记忆最开始的那个弟弟回来了。

而宋普听到宋凌云说的这些话,心里顿时跟惊涛拍岸一般有着无法控制的错愕。

不能吧,宋普心里想。

但若真的是他想的那样,一开始的疑惑,恐怕都能说通了,为什么“宋普”和他长得一样,怕疼的体质是一样的,连身体的痣的位置都一样。

除了他们俩是同一个人这个理由之外,真的很难解释得通。

他的三观破碎了,世界上当真有如此神奇的事情吗?

不,他一开始都穿书了,这种事情能是正常的吗?他应该习惯了。

宋普想到此处,释然了。

除却这段小插曲儿,他总算安抚住了宋凌云那颗蠢蠢欲动的心,而后便功成身退地回去了。

翌日要去宫里给澹台熠讲故事,也怪这几日实在懒散,都是早上八点多才起床,又回到早上四点起床未免有些不适应,因而宋普差点都没能从床上爬起来。

他急匆匆地洗漱后,用了早膳,再出门,就见到宋凌云在门口等他,他微微有些诧异,问:“哥,你要和我一起进宫吗?”

宋凌云对他勾唇一笑,道:“我去兵部办事,和你顺路。”

宋普一听,便知是他要去塞北的事情。

他低声问:“你要白身过去?”

宋凌云道:“自然。”

宋普惋惜地噫了一声,宋凌云在燕京好歹是京官,到了塞北又要重头开始,不可谓不难,他能做出这种抉择,便已经不是一般人,换做是他,他是万万不可能做到这种程度的。

宋凌云伸出手,摸了摸他的脑袋,笑容愈发温和,道:“我以后不在燕京,你要小心些,我给你留了人,日后出门都带上他们,还有,皇帝若是敢逼你,你就写信告诉我,日后我总要从他身上讨回来的。”

宋普听到这种大逆不道的话,也只含糊地应了一声,“哥,你放心吧,倒是你,要好好保重身体,千万不要亏待自己,若是实在受不住,你便回来吧。”

宋凌云道:“我可不是你,浑身娇皮嫩肉,比公主都金贵。”

宋普就知道他怕疼这个梗是过不去了,对此也只是惭愧地笑了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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