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官(419)

  王楚风无声吐息,紧张望着对面女子的反应。

  小柒低头在地上寻什么。

  王楚风不明白,“小七姑娘?”

  小柒一抬手,“你先别说话,让我找找下巴壳。奇怪,掉哪儿去了?刚才还感觉在嘴巴下面的。”

  王楚风不知该笑,还是该笑,“小七。”

  小柒仰起脸,两眼冒光,“明琅公子,请你一定把四季酱的做法教给我,自从吃过一回,我魂牵梦萦,每顿想得慌,胃口都不好了。”

  王楚风准备好,听这姑娘笑话自己,哪知——

  “就这样?”

  小柒眨巴眨巴眼,“哦,秘密要用秘密jiāo换,你手伸过来——”

  小柒在王楚风掌心写了个“柒”,又写一个“七”,打上叉,“我的名字是叠字,柒小柒。一般人都写成后面那个七。啊,忘了你不识字,要不要写在纸上给你?”

  王楚风蜷起五指,认真道,“这个字我识得,小柒——姑娘。”

  佳人柒小柒,从此记芳名。

  第300引 家有贤弟

  无边无际的黑夜,无边无际的江流,天野荒旷。

  船舱里,王泮林和李羊一起看水道图,吉平举高灯。王楚风走进来,让灰兔发冬瓜汤,还给了王泮林一碗。

  王泮林瞥一眼,“稀奇。”

  安阳王氏名门名流,却不知子孙多怪人也多。

  写得天下文章,种得天下植物,却和书桌一样高的王五;什么都不缺,就缺俗心,一心要当道士的王十;还有这位,遇到无良先生,以至读书障碍,不得已将才华寄托别处,不但厨艺一绝,还擅长掌理宅务,到谁家都能当得“一品主母”的王十二。

  当然,在王泮林眼里,如今这些怪兄弟都不算怪,他自己也走歪了,学火药造火器开工坊。而王泮林还是王七的时候,曾与十二最好。

  十五六岁就让皇帝选中,进入书画院担任待诏的天纵少年王氏七郎,作为家中最重视的儿孙得天独厚,也是众堂弟瞻望的马首。其中,十二郎聪颖,读书容易,触类旁通,文章诗词皆出众,又长得极好,自然有人拿他比王七。家人亦如此。十二郎没有反感,就是喜欢跟着王七,小小年纪学他一举一动,似模似样。

  也许因为学得太好,无人察觉十二郎异样,等到王泮林发现这个弟弟十岁起就没法识字,也读不了书,功课统统找人代笔,遇到祖父考课就装病装出门各种装,实在不行就死记硬背,把原本用来读书的脑子全用于千方百计撑住君子之名,偏偏他自己已经厄运缠身,为国事朝事焦头烂额,不久被迫诈死,没机会矫正过于崇拜他的十二弟。

  五年后,王楚风再出现在王泮林面前,风度翩翩,文质彬彬,温文尔雅,凭借长年练成的举手投足,温和无害的礼节xing措辞,加之没有王七的比较,呈现完美君子之貌,令王泮林哭笑不得。然而,连亲爹娘都不能说出的身份,王泮林不提过往,只能对王十二百般挑剔百般挑衅,希望这人自己能明白,不需要模仿任何人,只要活出自我就好。

  哪知,王楚风对这个长得太像“马首七哥”,xing格却“有rǔ七哥”的九哥十分瞧不上,故而一路矛盾重重。

  回到王家之后,王泮林察觉王楚风虽然不读书了,成就其实不少,不过这类成就大概在长辈眼里都属不务正业,所以他看王楚风继续装着。

  厨艺,只在自己院子里钻研,有什么成果就装着他在外头找到的,教给大伙房里的厨娘。宅务,哄祖母说自己孝顺,可以帮伯母们分担一些,正好他总能“找到”美食,就顺理成章拿下管理伙房的差事,可谓机关算尽。

  王泮林拆穿了王楚风,王楚风恼得撂下狠话,从此九哥吃不到他经手的一粒米。现在,王楚风煮得冬瓜汤居然会有他一碗,王泮林当然说稀奇。

  王楚风心qíng好极,而且为了隐瞒自己无法识字读书的事实,长年处于说谎圆谎之中,也不在乎说话不算数,“小山姑娘睡着了,多出一碗。”

  这时舱里都是知qíng人,果儿等人不在。

  王泮林心想,能睡得着就好,但喝一口汤,抬眼看看王楚风。

  王楚风双眼不眨,等到看见王泮林微微点一下头,才松口气。

  王泮林心笑,也是一个死要面子,不怕活受罪的家伙,不过能在巡水大营的战船上做出这么一碗鲜香清新的冬瓜汤,当真令他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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