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人走茶凉(116)

作者:玉修奈何 阅读记录

雁十三查看了一下这位孙大姐的资料,当即给吓得目瞪口呆。

资料上说,这个女人很喜欢把人活着做成馅料。

也就是说,她会在你清醒的时候,先砍掉你的双手双脚,在你痛不欲生之际给你下一点点蒙汗药让你不那么痛苦。待你承受住了那可怕的疼痛后,噩梦才是真正开始。

她会当着你的面,从你的右手开始,一节一节从手指起剁成整整齐齐的肉块,然后砍断再碾碎骨头,再把你的右手细细的剁成肉馅。

然后依次是左手,接着是双腿。

当然这也是她心情好的时候才这样有兴致的。如果她心情不好,就不会这样把人细细剁成肉馅,只是会活活砍下人手脚挂在院子里风干当腊肉留着冬天吃。

她要让你亲眼看到自己的双手双脚在自己面前成为馅料,享受你的恐惧和崩溃足够了,才可能会好心情赏你一刀送你投胎。如果心情不好,知道人彘吗?

就是之前的去手去脚,再加上挖眼割舌毒哑灌耳成聋,养在厕所里——这便是人彘。

她就会这样做,只是不会挖眼,因为她喜欢看着人逐渐崩溃陷入绝望和疯狂,如同当年被伤害的自己。

雁十三趁着孙大姐磨刀的时候从初见那里购买了解药和迷药,待孙大姐一走进便洒在了她身上。结果这女人就是个变态,居然连系统出产的迷药都对她不管用!直接拖着大砍刀往雁十三的方向砍,表情狰狞的恐怖。

雁十三虽然功夫好,可毕竟刚恢复不久,只能勉勉强强在这个女人的刀下抱住这条命。

倒不是怕死,只是不甘愿死在这样的地方罢了!

最后,雁十三逃走了,并第一时间告知了李延晨这件事。

他本以为孙大姐会逃跑,却没想到她居然安安静静的坐在包子铺的灶台后面吃包子喝“猪血汤”。

看到官兵来了也不慌,雁十三明白她为什么不慌,那是因为这位孙大姐力量不比男人差,像他这样身板的,她一只手能挡五个。

他们花了很大力气才将这个女人绳之以法,却没想到她如此刚烈,一头撞在一个士兵的剑上,一命呜呼。

最后这件事也以孙大姐的死而结束了。

听到孙大姐死了,周作雪瞪大眼,一脸震惊的问道:“她自杀死了!?“

雁十三点头,道:“嗯。”

周作雪难得的没有害怕,他颇有兴趣的思索着这件事。雁十三看着周作雪的表情,满意的点点头。看来周作雪也不是纯正的小白,也是,周青松和他身边生活的这些人可都不是什么好人。

哪怕周青松将周作雪保护的很好,在这种环境下长大的周作雪也并非他表面表现的那么愚钝才是。或许是惯做了伪装,也或许是习惯了以乖巧的模样在周青松和雁十三面前。

上次和别人打架,还认识了王铁木这样的祸害,应该也不是什么良善的人才是。可笑他与周青松被周作雪骗的这样傻,认为他是需要保护的孩子。

关于那个做人肉包子的孙大姐,她其实也是一个可怜人。

她的一只耳朵是被她那饥饿的儿子一口咬下来吃了的,而她身上的刀疤是她那丈夫砍的。

在十几年前,这一片本就不安稳的地区经历了灾荒。易子而食也已是所以百姓默许的事情了。

孙大姐嫁的人家姓孙,丈夫是一个屠夫,祖上都是一脉单传。

那一天,眼看着儿子就要饿死了,孙大姐便抱起不过十来岁的儿子准备带他出去找点吃的。却不曾想到饥饿下的儿子一口咬下了她的耳朵,当着她的面如一头野兽贪婪丑陋的嚼碎并吞咽进肚。

俩父子被饿疯了,身为屠夫的父亲红着眼拿起平时宰杀猪羊的屠刀,儿子也从地上爬了起来虎视眈眈的看着这个可怜的女人。

他们很饿,他们需要食物,而他们的食物就是他们的妻子、母亲,捂着血流不止的耳朵的靠着墙角的孙大姐。

为什么不食儿子,只因为孙家一脉单传,若是死了儿子他们孙家就绝了后。而孙大姐只是他们的孙家传宗接代的一个女人罢了,哪儿比得上儿子和父亲。

所以,孙大姐就是第一个死的。

为了活命,孙大姐求饶过,还是别丈夫和儿子追着虐杀。

人深埋灵魂中的兽性在这一刻暴露。

最后,孙大姐杀了她的丈夫和儿子。因为饥饿,所以她把自己的丈夫拿刀砍她的那只手煮了吃了。

孙大姐靠着丈夫和儿子的尸体,活过了那个饥荒的年代。

然后,孙大姐就有了吃人肉的嗜好。这个时候与当年如此相像,所以孙大姐拿起了屠刀,吃起了他人的肉。

这样,她就可以活下来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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