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哥是宸王(重生)(24)

她怕是写到什么时候都没头!

“这王爷真有病!”

她丢下毛笔,倚在椅上,心中觉得无聊至极,自己从小就不爱读书写字。

前世,小时候,他哥也逼过她练字,但最后还是她胜了。因为对付他哥,她只要一哭就好使了。

可眼下,估计她哭死了也没用!

正不开心间,她转头瞧向门外,只见外面阳光明媚,风和日丽的。

“好想出去玩啊!就算不能跑跑跳跳,站门口瞧瞧总行吧。”

行虽心动,她大胆地起身,抻了个懒腰,走了出去。

然刚一出门,突然看到一只毛茸茸的白兔,定睛一看,只见那白兔腿上还缠着纱布,不正是那日街上看到的那只吗!

“它好了!”

顾思思喜出望外,一下子来了精神,一把抱起了那兔子。

“你好了,我就安全了啊!”可刚说完,突然又觉得哪里不对劲儿!

那日王爷明明说让她照顾白兔,后来怎么就变成写字了?

顾思思摇头,“白兔呀白兔你说,王爷心中到底在想什么呢?”

“本王心中想什么,岂是你能揣测的?”

顾思思正自言自语,忽闻姬翎的声音,手一哆嗦,差点没把那白兔扔在地上。

“王爷。”

她立马跪了下去,心中大叫不妙,自己这不是作死了,可谁能想到他刚刚出去这么一会儿就返回来了!

姬翎负手在后,径直走到顾思思的小桌前,看了眼她适才写的字,剑眉一蹙,“你怎么这么笨?”

顾思思心中不乐意,却也不敢反驳,只觉委屈,一时间也好想哭。

“民女没读过什么书,写字……写字实在是太难了!”

姬翎闻言,反而低头笑了。

“你也不爱写字?”

顾思思忙不迭地点头,自己都数不清自己点了多少下,可心中蓦然又觉得哪里别扭,什么叫“你也”?

姬翎道:“罢了,既然你写的这么丑,本王也没法儿用你的充数去骗那诸葛老头!不写便不写吧!”

顾思思一听,激动不已,差点跳了起来。

“王爷英明,王爷睿智,王爷乃天潢贵胄,生来便颖悟绝伦,无人能及!民女的字怎敢和王爷的相提并论。”

姬翎嘴角一动。

顾思思见他和颜悦色,但觉马屁拍对了,当下也该说说正经事了,于是她抱着兔子靠近一步,笑盈盈地道:“王爷看,王爷的爱宠好了呢!”

对方沉声应了一声,而后便再无下文。

顾思思着起急来,忍不住自己接着道:“那王爷是不是可以放了民女了?”

姬翎转眸瞥了她一眼,漫不经心地“嗯”了一声。

顾思思骤喜,“多谢王爷,多谢王爷!”

姬翎右手一抬,打断道:“先别急着道谢。”

“嗯?为什么?难道王爷还有事儿吩咐民女吗?”

“不错。”

姬翎转身瞧向他。

“我只考你一个字,你写对了我便放你走。”

“啊?”

顾思思立马一呆,适才的好心情瞬间当然无存,他这不是玩她呢么!

“王爷,王爷民女读书不多,照着写还不一定能写对……背着写,太难了!”

姬翎脸一沉,淡淡地道:“无妨,那你就去清香水榭,给本王侍弄一个月的花草吧。”

“……?!!”

顾思思顿觉犯难死了,一个月对他这纨绔王爷来说没啥,吃喝玩乐,一混就过去了,对她来说意义大了!眼下四天过去了,再找不到营生,月底拿不到银子,自己被解雇一事势必要被母亲知道了!!那可怎么办?!

想到此处,她一咬牙,硬着头皮上吧!

“民女愿意试试,那王爷出题好了!”

姬翎嘴角一动,“本王的题目很简单,是一个‘珩’字,‘珩,佩上玉也。’的‘珩’字。”

姬翎面上无异,但内心中早已波涛汹涌,因为十五年前,他流落民间,正是化名“顾珩”。而他的妹妹顾思思从小便把他名字中的“珩”字的“双人”写做“单人”!他曾经一度极是溺爱妹妹,只觉她做什么都很有趣可爱,是以对此错误,却是从未纠正过。

那日,他骤然听到“思思”二字,内心翻腾不已,即便三年前他曾亲自返回曾经居住的村子,亲耳听得村民说她母女二人已经不在人世了。

但姬翎从未放弃过寻找。

那天没找到他想找的东西,又见这少女偏瘦,相貌极是出众,与他记忆中胖乎乎的妹妹并不相像,姬翎本已死心,只道俩人只是重名而已,然不知为何……今日又做出这验字之举!

顾思思闻得题目先是一愣,随即微微一笑,这个字,她会……

“王爷看好了!”

玥玥欲试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