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八七之弃女风华(484)

作者:垂丝海棠 阅读记录

在泥泞的大路上跑步,路上遇到的人不管是认识的还是不认识的,她都只挥了挥手,然后继续边读边跑了。

这附近几个村子的人基本上都认识她,三年前的全省高考文科状元,韶县唯一一个京大大学生,看看人家考上了那么好的学校都还如此认真读书,家长们立即抓住机会教导自己家的孩子向她学习。

现在乡邻们提起李建平,谁不羡慕嫉妒几句啊。他这辈子养了四个孩子,三个女儿都是养女,可

有两个大学生,另一个虽然是个污点,可也不是他的教育问题,而是她那亲妈自己作死害惨了她。唯一的亲生儿子也考上了大学,他家这份荣耀在整个县里都是独一无二的。

沿着那条熟悉的村道一直往前跑,估摸着跑了近十里路,李海棠再次转身往回跑。

李富贵家很早就吃完早饭了,他也起得早,喜欢在路上走动下,活动下筋骨。家里两个小孙子还在睡懒觉,赵春花在家里洗衣服,郑明龙手里头还抓着个馒头,有些睡眼朦胧的陪着外公出去活动身体。

爷孙两在前面走着,突然听到后面有收音机的声音,两人站在马路一边往回看,见是李海棠在跑步,满头大汗,上身的衣服都湿了一截,嘴里还用不大不小的声音在读着他们听不懂的外语。

跑了近十公里,汗水模糊了她的眼睛,李海棠发现前面有两个人站在路边,用湿漉漉的手胡乱抹了一把眼皮,这才看清是他们祖孙俩。她跑到他们面前停下来,大口喘气:“六爷爷,早啊。”抹了把脸上的汗,也朝表情有微微呆滞的郑明龙点了点头。

“呃,早。”李富贵背着手,看着她头发根都蘸着露水,这怕是一大早就起来了吧,“这一大早就跑步,跑了多远啊?”

李海棠狠狠呼了两口气,将包里的收音机给关了,这才回答:“应该十公里吧。”

郑明龙面皮抽了抽,十公里,一万米,她这是半夜就开始跑了吗?

李富贵刚要说话,一大早出来放牛的李倩正赶着牛群在不远处,朝这边大声喊了一句:“海棠姐,快可以吃早饭了。”

“好。”李海棠应了一声,这才跟他们祖孙俩告辞:“六爷爷,我先回去了,下次聊。”

“嗯。”

一转身,她又将收音机打开了,继续边读边往家跑。

“外公,村里人不是说她在京大英语系上学吗?可是她刚刚读的不是英语啊。”郑明龙尖着耳朵听了好几句,确认了不是英文。

“不是英语?”李富贵反正是听不懂的,肯

定道:“她确实是读英语专业,下半年就大四了。”

郑明龙想起一种可能性,眼睛一亮:“我确定她刚刚读的不是英语,我曾经听哥哥说过,还有其他国家的语言可学,京大有小语种专业,她可能除了英语外,还学了一种外语。”

“这人的精力也有限,她能学这么多?”李富贵拧眉。

郑明龙轻轻笑了下,说道:“她可是全省高考文科状元,脑子肯定比常人聪明很多,学两种外语是有可能的。”

李海棠回到家里洗了个温水澡,快速将换下来的衣服搓了下,晾晒好后,这才去三叔家吃早饭。吃完早饭后,她又开着车出门了。

上午,郑明龙过来找她,却碰到一扇紧闭着的大门。

李海棠这一天出去,直到天黑时分才回来,她是去了一趟韶县,替段梅芳送点东西给她娘家爸妈。段家人很客气热情,硬拽着她吃完中饭,还热络的聊到下午才放她离开。

第二天早上天刚亮,她还是沿着那条路跑步,郑明龙早早就是家门口注意着了。估摸着她差不多回家吃完早饭的时间,他就和外公外婆打了声招呼,独自去李家寻她了。

李海棠早上是在二叔家吃的饭,吃的比较简单,是十二岁的李辉做的,味道自然很一般。赵春花以前虽然有点小偷小摸的毛病,可她人是很勤快的,家里养着十几头羊,还有四五亩水田和不少菜地,她全部一个人包揽下了,所以早上趁天气不热,她都去田地里抓紧时间干活了。

差不多一周前才收完早稻,劳动力多的人家早早就把秧苗也插上了,可李家的男人都在省城挣钱,收稻谷和犁地都得请人做,所以就得晚上几日。二叔家就只有赵春花带着李雅李辉姐弟俩在家,田地又多,所以到现在都还有一亩地没插完秧。

吃饭的时候,李海棠问了下情况,今早上赵春花带着李雅去整秧苗了,打算今明两日就弄完。她难得回来一次,也不想在她们家里白吃白喝,所以打算去田地里帮一把。

她的速度很快,所以郑明龙寻过来的时候,只看到她换了一套长衣长裤,戴着草帽,手里头还提着一壶水去田地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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