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到的灵兽是妖王(33)

作者:无青 阅读记录

之前他也有几次想要放大招,但都无一例外地被风瑾凭一己之力打断了,好不容易才成功了这一次,谢苍都觉得自己放大招的动作有些生疏了。

一串火苗从他爪中升腾而起,直奔魔灵而去,瞬间便燃成熊熊大火。片刻后,魔灵彻底消失不见,他又抬了抬爪子,收回了烈火。

他就不信这次风瑾还能跟他说“玩火会尿炕”!

陷入半僵化状态的风瑾:“雾草,我这是捡到鬼了。”

谢苍:?

算了算了,虽然这话听起来还是奇奇怪怪的,但比上次善意的劝诫好一点,中听多了。

魔灵已消灭,谢苍打了个哈欠,猛地一跃,精准地落入了风瑾的口袋里:“好困……好饿……”

他再次陷入了不知道到底是该先吃饭还是先睡觉的两难处境中。

风瑾听到“咕噜”一声的时候就反应了过来,拆开压缩饼干为他塞进了口袋里:“饿坏了?吃吧。”

谢苍:“懂了,先吃饭……吧唧吧唧吧唧……”

给谢苍递完早饭,风瑾才注意到——刚才谢苍放出的熊熊烈火把整个擂台都烧毁了。

哦豁,完蛋!

她身上半毛钱都没有,根本赔不起啊喂!

就在这时,总长大人也发现了这一点,一脸严肃地走到了风瑾身边。

总长:“这位姑娘,请你跟我到这边来。”

风瑾:完了完了完了完了……

虽然心头一万个警铃同时响起,风瑾还是迈开仿佛灌了铅的双腿,跟上了总长的步子。

总长带着风瑾上了最后宣布获胜方的地方。

总长:“我宣布……”

风瑾:完了……

总长:“这位姑娘理应……”

风瑾:完了完了……

总长:“成为这场比赛的最终胜利者!”

风瑾:完……啊?

她不可置信地转头看向总长,而后者还在继续说明:“这一次,魔灵的攻击目标显然是本次比赛的胜利奖品——血符玉,当所有人下意识保护血符玉之时,只有她冲向了场上的老弱妇孺!”

风瑾:我没看到有魔灵抢血符玉……看到了我也不敢和它抢啊!

总长拍了拍风瑾的肩膀,露出了慈祥的笑容:“我们举办大赛的目的是确定各官署的实力,但确定实力的最终目的却是为了保护好百姓,太多人已经分不清主次了,唯有这位姑娘仍然记挂着百姓。我认为,由她代表的第二官署来作为胜利者是最合适不过的,各位意下如何?”

底下爆发出一阵热烈的欢呼。

风瑾:这都行?

“姑娘,既然民意如此……”

“请等一等。”风瑾猜到总长准备说什么,慌忙打断了他的话,“您的好意我心领了,但是我觉着,这毕竟是一场比赛,保证公平性也很重要。而且,我对第二官署有信心,我们一定能赢,我们希望能用更光明正大的方式获得血符玉。”

笑话,她一个普普通通平凡女大学生怎么敢跟公主大人抢风头!胜利理应属于带着第二官署成员刻苦训练的公主大人而不是她!

更何况,虽然民众对总长表示了赞同,但这个胜利仍然有些名不正言不顺,自然会有人不服气。

别以为她没看到,第一官署的好几个成员在总章宣布这一消息时就暗戳戳拔出了刀,她可不想今天晚上被怀恨在心的某些人乱刀砍死。

总长默然了好一会儿的时间,最终再一次展露了慈祥的笑容:“既然这是你的想法,我们自然会尊重。我预祝你们第二官署能在本次比赛中获胜。”

“多谢多谢。”向总长致谢后,风瑾步伐轻松地回到了第二官署所属的位置。

这下不会再有人怀恨在心,想要对她下手了吧?

答案是有的。那就是第二官署的部分成员。

风瑾坐回到自己位置上的时候,她身后每一排都有人在用眼刀子对她进行凌迟。

对此风瑾一概不知。她只是打了几个喷嚏,觉得今天吹的风有点猛。

风瑾:“阿嚏——今天还挺热的啊?”

接着,在公主大人开口、肯定了风瑾刚才那一番说辞、鼓励大家用自己的实力赢得胜利后,那些用眼刀子对风瑾施以凌迟之刑的成员默默收回了眼刀子,开始反省自己想要不劳而获的错误思想,并为刚才的行为忏悔。

刚想找件外套的风瑾又觉得风不大了,便好好地端坐在椅子上,没向身旁的公主大人开口借衣服。

三天后,比赛正式结束,第二官署战胜第一官署成为新的第一官署,其他官署名次未变。

消息传回第二官署时,风瑾正在赶去小厨房的路上。

按照规矩,这场比赛的每一个参与者只有一次出场机会,风瑾参加第一场对战时就用掉了出场机会,所以后面干脆就不到现场去,待在官署里找打饭大娘给自己开小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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