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书后我变团宠(166)

作者:很是矫情 阅读记录

这话一出,帖子里所有人都安静下来,各人各态一下就显现出来了。

各人的心态很不一样了,平时只嘴炮而没有付诸行动的人,心中就无比庆幸,还好自己没有做,不然今天自己就要倒霉了。

可付诸行动的人就变得更加惊慌失措了,又害怕又后悔,整个人都不好了。

又抱着侥幸的心理。

也许乔曼凡只是吓唬吓唬他们,也许自己根本没有被发现呢?

也许,也许……

他们在心里找了无数的理由来安慰自己,可是心中还是那么不安,那么惶恐,还是很害怕。

安慰自己乔曼凡没发现他们是不可能的,律师函的数量和功勋墙上图片是一样的。

一些人赶紧找论坛管理者,赶紧把这个帖子给删除了,只要删除让外人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他们心中明白乔曼凡掌握了证据,而且听贴友说还报警了。

之前听说报警了都是嘻嘻哈哈的,并不放在心里,可现在结合律师函看,乔曼凡可能是认真的。

好慌,好慌。

论坛的管理者也非常鸡贼,现在发生这种事情了,关系到这个论坛,既然网友要吃瓜,那肯定是要来这个论坛。

不想要花钱就能引流,就能引来一波流量……

卧槽!

居然还有这样的好事呢?

删掉了帖子,那些顺藤摸瓜来吃瓜的人看不到自己想看的东西,那就走了,怎么行呢?

这好歹也是一片瓜田呢。

浏览了这一片瓜田,也可以去另一个帖子看看,这里面又不是只有这么一个讨论贴,帖子很多的,各种各样言论和思想碰撞,就会滋生矛盾,就会变得更加精彩,就可能留下一些人。

十个留下一个就是成功的,再说了,论坛可没有花一分钱引流,稳赚不赔。

第256章 腥风血雨

直接删除是不可能删除的,但可以进行一些操作,面对发帖人的请求,论坛非常官方地回复:“抱歉,我们只是一个论坛,并没有删除网友们的帖子的权利,你们也不想看到在论坛发一个帖子,然后被莫名其妙删掉吧。”

那个时候就该说论坛为所欲为了,凭什么删掉我们的帖子。

发帖人:“我不管什么权利不权利的,我现在自己要求要删掉这个帖子不行吗,让这个帖子从来没有出现过。”就是彻彻底底的销毁,一点数据都找不到。

不管乔曼凡起不起诉他们这个东西都要删除掉,之前只是一群人圈地自萌,说是圈地自萌都是抬举他们。

就是一群不如意,心怀戾气之人的聚集在一起,弄出了这么一件事,这件事的影响是极坏的。

从线上付诸线下了,这其中包括人肉搜索,有很多的操作,这些就是违法的,网络并不是法外之地呀。

如果警察再介入的话,他们真的是吃不了兜着走,谁想去警察呆,那怕不会坐牢也要被拘留教育。

有些人在网络上重拳出击,实际上现实中唯唯诺诺。

发帖人:“我就问,到底能不能删了,就问你能不能删了。”草,这些人都听不懂人话吗,什么玩意?

我现在就想删了自己的帖子的话,这感觉有点像把吐出去的口痰再舔回去的感觉,有种恶心的感觉,但还是要删除。

现在这种情况可不是恶不恶心的事情,而是乔曼凡整出了这么事情,绝对会引起大波浪的,对于普通人来说,就是吃瓜而已,看别人的热闹从来都是最快乐的。

但是作为当事人被人看热闹那感觉就不好了,尤其是乔曼凡身上的流量那么大,又抛出一些似是而非的话,给人一种有泼天大瓜的感觉,吊着那么多人。

也给心里有鬼的人造成了强大的心理压力,乔曼凡发了一个微博,贴上了律师函,而这些人就慌得不行。

说什么不能随意删帖子巴拉巴拉的,谁想听,我现在就要删除帖子,草拟吗!

论坛管理者无视发帖人躁狂的心情,说道:虽然不能直接删除帖子,不过我们可以降低帖子的热度,把帖子往后挪一挪。”

这个帖子从开贴以来就是热门,就一直挂在论坛里的第一页,帖子会一个个往下沉,可这个帖子一直都在。

发帖人呵呵哒,什么呀,不能毁灭证据这算什么呀?

网络风起云涌,而现实中有些人坐立难安,特别难受,也不知道自己会不会收到律师函。

当然也有人根本不在乎,收到了律师函甚至还在帖子里发帖说,“我收到了律师函,你们收到了吗,哈哈哈……”

付诸行动的人其实都在这个城市里,或者是隔壁的城市的,正是因为离得近才会付诸行动。

如果让一个全在千里之外的人,做几天的车颠簸着,只是为了来波一桶油漆,怎么看都缺少付诸行动的动力。

同类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