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爱而不得的他重生后(247)

顾青书当然没事,不过是被人轻蔑的拍了拍脑袋,高醒都帮他把那人的脑袋上抓出五个手指印了,也算是报过了仇:“嗯,没事。问清楚了?真的是喝糊涂了的傻瓜?”

“嗯,我也不认识,不过以后他都不敢来了。”高醒走过去,垃圾袋被他好好的装进垃圾桶里,随后坐到了床边儿去,眸色深深的凝视顾青书,手掌揉了揉青书的脑袋,又忍不住亲了亲额头去,说,“以后我就是丢个垃圾都得带着你。”

“这话怎么讲?”顾青书明明晓得高醒是担心自己,却偏偏要问。

高醒也笑,视线却无意间落在床边青书的毛茸茸拖鞋上。

青书是个习惯了什么,就轻易很难改掉的小狐狸,习惯每天晚上睡觉前雷打不动的看书,习惯吃任何水果都不会抱着啃,而是要一块儿块儿的全部把皮削干净,切成一块儿块儿的再慢慢吃,也习惯上床的时候,鞋子的鞋头不对准床,是先坐在床上才脱的鞋子,所以拖鞋向来都是摆放得很整齐规范。

可这一眼看见的拖鞋却不是往常那样规规矩矩摆放着,青书的棉拖鞋这回鞋头对着床,明显是爬上床的。这只能说明一个问题……有只小狐狸在乎他,跑去偷听他讲话了。

顾青书等高醒回答呢,却等来高醒又一个吻,顾青书闪躲不及,双手推在高醒肩头,慌张道:“你没有反锁门!”

高醒被他锤了两下,笑着松开他,得意得大尾巴似乎都要翘到天上去,意有所指的说:“没关系,我听着呢,没人进来,就算有人进来也没关系,我不怕被人知道。”

顾青书忧心忡忡地并不如何开心:“还是不要被人知道比较好。”

“为什么?”

“没有为什么……还是低调点好。”

“低调对我有什么好处?”

“以后那些不喜欢我们这样的人,不会为难你。毕竟这不是什么主流,大部分人不会理解,你开公司的话,需要注意公司形象。”

高醒眯着眼睛笑道:“这也要注意,那也要注意,那活着岂不是很累?”

顾青书伸手捏了捏高醒的脸颊,哄说:“以后就好了。”以后就算你公司形象受损,只要不是因为我让你受损就好。

顾青书的确是担心高醒跟那明显是喝了酒才来的人打起来,才走到门口随时准备拦住高醒。

只是他的担心是多余的,高醒跟那人站在门口细细簌簌说了一通,声音有些大,有些小,他听得不完全,但也知道高醒占了上风,把那自称叫做童逸明的家伙给吓走。

与此同时那位叫做童逸明的人说的什么未婚妻的话,还有高叔叔知道他跟高醒之间关系的话也落入了他的耳朵里。他知道高哥不是那种会跟他谈恋爱期间还跑去和别人联姻的人,却不知道自己是什么心情,似乎是有些高兴,因为自己不耽误高哥后,高哥会有更好的未来;也似乎有些怅然,不知道未来的未来,得知他去世后的高醒,十八年后的高醒,是否会去参加他的葬礼……

青书说的‘以后就好了’,在高醒听来更像是对未来的一种承诺,是承诺未来愿意和他公开的意思。

“那好,我们低调,等以后吧。”高醒捏着顾青书的手,说,“以后我们结婚,你想要穿什么颜色的西装?还是说用传统服饰?”

顾青书笑着哄少年,随口说着他认为绝不可能发生的事:“我要中西式都办一遍,要全世界的报纸新闻上都刊登我们的婚讯,要晚上放全世界最漂亮的烟花,要有世界最大的婚礼蛋糕。”

高醒查过青书跟金潜在一起时是没有举办公开婚礼的,这两人只有简单的邀请了朋友和神父的小型私人聚会性质的婚礼,外界对顾青书的存在知之甚少。

或许未来的他也不喜欢太多人知道青书的存在,希望青书只属于他,但青书都说了想要盛大的婚礼,那他怎能不满足?!

“唔,外国人结婚都是要送钻戒的,我也要。”顾青书说着说着,已经属于开玩笑性质的顽皮要求,“十个手指头都要。”

“脚趾头也要,也就是二十个。高哥,好不好?”顾青书调笑着歪了歪脑袋。

高醒则郑重地答应说:“好,当然好,什么都好。”

晚上两人锁了门,躺在一张病床上的时候,顾青书早忘了白日里的种种,窝在高哥怀里睡觉,高醒则一夜未眠,一面抚摸青书的长发,一面想象和自己结婚时的青书时什么样子。

第二天出院,忙碌从高叔叔从商业会议上赶来,非要让司机送青书回家,让高醒跟着自己去见个准备来北京大展拳脚搞房地产的建筑商。

“你不去我去干什么?我眼光一般,之前你说的那两块儿地,这两天当真有了消息,说是附近要建地铁,咱们赶紧跟那开发商牵个线,合作搞个那种综合体超市,时间不等人!走走走。”高禄昌本来有个高档酒店已经很不错了,但本人并不知足,他不继续进步,更多的后来人就会慢慢将他的市场挤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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