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手指在1972(211)

作者:水棠 阅读记录

他们的人没多久就在滨河一个黑市里抓到了一个偷偷贩卖呢绒大衣的人!

在确认了对方偷卖的呢绒大衣正是妻子丢失的那件后,林浩远立刻赶到了滨河,并亲自审问了那个黑市贩子!

结果从对方口里得知,他这件衣服是半月前,在汽车站里从一对乡下夫妻手里偷来的!

而且他偷衣服的日子正是林家女儿丢失的那一天!

因为这小偷在第二天的一次行窃时意外失了手,所以不得不在家躲了一阵子,之后确认安全后,才敢重新露面,这才让林浩远歪打正着的抓到他。

最关键的是,按这小偷所说,他在对那对夫妇行窃时根本就没看到他们手里有孩子!

所以林浩远推测,那对乡下夫妇应该是带着孩子坐车直接去了滨河市,而且当天就在市内把孩子给卖掉了!

可惜小偷只知道那对夫妇当时是在汽车站等车,却不知道他们要去哪里;

更因为时间过去了半个月,已经彻底记不起那两人的长相,无法再提供有用的线索。

这是林家人历尽千辛万苦查到的最后一点线索,也是为什么林浩远这些年只要一有时间就往滨河跑的缘故。

“我们林家所有人真的无时无刻不再想着这个孩子!我们老两口还差一点,主要是这孩子的父母……”

“我那儿媳在孩子丢了以后整整卧床三年,生生去了半条命!便是现在,每年只要一到了九月初前后,她必定还要病上一场!”

“还有我那傻儿子,明明找到了人,却害怕那孩子不肯原谅他而一直不敢露面,只是远远的躲在一边看着,每天靠着一张照片过日子!”

屋外的苏慧兰听着听着,眼圈就红了。

而屋里人听了林老爷子讲述当年的这一切,也才恍然大悟,原来兰兰真的不是被亲生父母丢弃的。

只听苏奶奶气愤道:

“这天杀的恶贼,真是丧良心!简直该天打雷劈!”

“俺到现在都记得,那天是九月三号,俺家志强受伤在医院躺了半年,正好赶上那天出院。”

“差不多是下午一两点钟那阵儿吧,俺们娘儿俩走到医院门口,就看见那嘎围了一圈人,俺们走过去一看,才知道地上有个出生没几天的小女娃!”

“九月的天不算热了,那孩子浑身上下就一条小被子包着,好像是不足月,生得又瘦又小,像只小猫似的!就那么放在地上不知道是冷、还是饿,哭得差点就要没气儿了!”

“那前儿有人说看到一个乡下妇女把孩子扔到这嘎了,有人还把那妇女截住了,结果那妇女只说了一句家里女娃娃太多、她们不想要,然后就趁人不注意跑了!”

“就这么地,俺们娘儿俩才把这小女娃抱回家……”

林老爷子也强压着怒火道:

“兰兰其实是早产儿,估计是那两个狗贼怕养不活,所以偷完了孩子转头又给扔掉了!”

接着林老爷子似乎平复了下心绪,又格外真诚道:

“大妹子,兰兰她大伯、大伯娘,你们苏家对我们有天大的恩情,我林家也绝不是那种忘恩负义之辈!”

“我可以跟你们保证,这孩子既然当年被你们救了一命,还将她养大成人,那她就永远都是苏家的孩子!”

这时,一直没怎么出声的林之岳也接口道:

“苏奶奶,我们只是想让我妹妹知道当年的真相,不要因此再误会她的亲生父母!而且包括我这个大哥在内,我们家所有人真的非常非常爱她!”

“既然已经不幸的错过了过去的十六年,可接下来的日子,我们真心希望能和妹妹早日团聚,好弥补这些年缺失的亲情!”

“苏奶奶,如果您和苏大伯愿意的话,我们也想邀请你们一起搬到首都去定居,这样不管将来我妹妹选择生活在哪一边,咱们都能随时看到她?你们觉得怎么样?”

屋外的苏慧兰怔了怔,慢慢垂下头又一次攥紧了衣角。

而林之岳的话语一落,林老爷子就连忙补充道:

“对、对,大妹子,我们这个提议是真心实意的!只要你们过去,后续的衣食住行,我们全都能安排妥当!”

“还有卫东这孩子的腿,我们也已经联络到了目前首都最好的医院和医生来尝试医治!”

听到这一句,苏慧兰的眼睛一亮,又下意识的抬起头。

屋里苏奶奶和苏大伯等人本就对林家祖孙的提议惊讶不已,如今听到苏卫东的腿可以医治时,更是直接愣住了!

好一会儿苏奶奶才颤声道:

“他林大伯,你说的都是真的?东子的腿……”

林老爷子再次确认道:

“我儿子之前已经把这孩子的详细情况送到了首都,那边现在回信说,他们大概有一成的把握,当然具体情况还得见了面详细诊断后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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