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整个皇朝逼婚了!(书穿)+番外(46)

  鲜红的血顺着石壁蜿蜒滴下,地上也是一片血肉模糊,从那堆血肉中只能隐约分辨出几根手指跟腿骨。

  七八岁孩童大小的流裳,手里拿着比自己身量还要高的长戟,熟练地削着一个平民百姓的尸首。

  鉴天境里的流裳,跟卫凛认识那个聪明伶俐,不放过任何一个机会跟他撒娇的小萝莉大相径庭。

  此时的流裳狰狞可怖,脸上带着杀戮的疯狂跟执拗。

  她的眼神十分戾气猖狂,像吐着信子的毒蛇,又如同毒蜂的螫针,黏腻尖锐,又满含怨毒。

  卫凛总算知道为什么九牧皇朝对取仙髓这么讳莫如深了,因为法子十分的残忍,就算有神族犯了滔天大错,顶多就是剔除仙骨,却不会用这种法子折磨人。

  仙髓跟骨髓一样,是长在骨内腔隙,也就是骨头里面。

  想要取仙髓,就要将这人削肉剔骨,然后放到滚烫的水里烹,将仙髓烹出来。

  九牧皇朝的普通百姓血统并不高,因此能榨取的仙髓不多,也只有几滴罢了。

  倘若用这种法子烹卫凛,他估计能烹出一锅仙髓。

  不要说仙髓了,便是他的血都极为珍贵,掉一滴眼泪都是增进修为的凝露,毕竟盘古大帝的眼泪都能凝成‘摄像机’。

  全身上下都是宝的卫凛,瞧见这幕不可谓不蛋疼。

  他还是太过天真了,原以为流裳只是个心机小萝莉,实在没想到她竟是个黑暗萝莉,而且还有反社会倾向。

  画面过于血腥,卫凛头皮麻了好一会儿,他才问了一句,“渊临也瞧见这幕了?”

  虽然卫凛并没有问出心中所想,但九歌知道他的意思,所以答了一句,“是臣拦着公卿大人,没让他当场拿下流裳。”

  卫凛没问为什么,答案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

  朝晖是出名的女儿奴,他如今带兵去围剿妖王了,要是让他知道他的宝贝疙瘩儿被卫凛下了天牢,谁知道他会做出什么事。

  就算处置流裳,也要等朝晖回来了,万一他带白矖族起兵变那便麻烦了。

  九歌是一个事事要掌控在手中的人,他会拦下渊临倒是符合他的性子。

  卫凛跟九歌想法一样,如今他们尚且不知朝晖是否知晓此时,自然要选择一个最为稳妥的办法。

  那便是等朝晖回来,交上兵权,再瓮中捉鳖。

  倘若朝晖跟这件事有关,那该咔嚓脑袋就咔嚓脑袋,若是无关……白矖族也是要换首领的。

  其实卫凛是不太信无关的,看流裳那个病娇的样子应当不是第一次干这种事了。

  而流裳之所以要取仙髓,是因为她想要长大,所以才榨取别人的仙髓,当自身的养料。

  在外人眼里她就是一个娇小的瓷娃娃,生的雪白可爱,让人想跟她亲近。

  至少卫凛是这样想的,他知道流裳是个有心眼儿的‘孩子’,但这种聪明他不反感,因为她很懂分寸,不会像熊孩子那样无理取闹。

  可在流裳眼里,她却是痛恨自己长不大,只是她擅长掩饰罢了。

  流裳要是不在乎,在卫凛剿妖回朝那天,她也不至于为了渊临那句挖苦,而恼羞成怒地摘下渊临的眼带。

  后来流裳隐约察觉出卫凛吃她这套,所以为了讨卫凛欢心,便每天像个顽童似的,在他面前卖卖萌,撒撒娇。

  以前的临渭从来不会给她这样亲近的机会,但只要让流裳找到突破口,她是不介意利用自己最厌恶的样貌,去讨好卫凛。

  由此可见流裳的心机有多深沉,当然这些也是卫凛后知后觉想到的。

  他从不知道流裳背负着什么,只是从一个旁观者的角度觉得她这样十分的软萌可爱,还是方才九歌点醒了他。

  乍一听说是流裳做的,卫凛便问了一句为什么。

  九歌眉眼平和,“其实她这样做,臣虽不赞同,但也能明白她心中的急迫。”

  卫凛挑眉看了九歌一眼,他没料到九歌会这样说,因为九歌这个开头隐约有为流裳求情的意思。

  在卫凛心里,九歌是巴不得白矖族倒台,就此腾蛇一族称霸朝堂。

第32章

金乌柔和的光线,透窗落在九歌白玉一般的面容上,将他的眉梢眼角打的分外柔和,好像融在了和煦的风光里。

  “白矖族自上古便追随女娲大人,因为也是母系部落,所以要比腾蛇族还要得宠,如今族人凋零,血统稀释严重。”

  “好不容易生下了流裳,她的血统要比其父还高,朝晖将军跟白矖族,难免对流裳有着过高的期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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