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太子捡的狗(23)

作者:叶安宝 阅读记录

第二天中午,方皎月在用膳时,方七从外面进来了。

“小姐,梧桐书院有个叫秦臻的学生,今年五岁,是县令家三公子的学伴。”

方皎月放下筷子,找到了。

第十二章

方皎月问方七,秦臻是怎么给县令三公子当的学伴?又问梧桐县县令有何背景?

方皎月上辈子在梧桐县生活大半年,并没和这个县令打过交道,大秦氏族势力强大,朝廷都是由几大家族把持,可以说,就算是在小地方为官,也是哪个大家族的旁系。

方七道:“这县令叫林文昌,是京城林家正经的嫡少爷,十多年执意要娶一商贾之女为妻,被林家赶到这不毛之地来了。”

来之前,方丞相就把这些情况告诉方七了,并说林文昌怕是永远不会回京了,不需要和他交好,但也不要交恶。

虽然林文昌和父母兄长大吵之后,带着妻子远赴梧桐县为官,但毕竟是林家的人,能够不要得罪还是别得罪的好。

方皎月点点头:“好像有点印象。”

这事她长大后听京城那些贵女说过,说那商贾之女长得一幅狐媚子样,林文昌被她迷住了,才看不上大家族里的贵女。

大家说起这事,各个不屑,嘲讽,让一边的林仙蕙脸都气青了。

“我知道了,你下去吧。”方皎月重新坐下,她要想个接近秦臻的对策。

这天下午,林夏桃去外面玩了一会儿,就和两个丫鬟呆在屋子里烤火。

李氏给她剥了个桔子,怕桔子太凉了,只给林夏桃吃了半个,又拿着从外面买回来的点心喂给林夏桃吃。

林夏桃由着她喂,吃了好几块杏仁酥后,林夏桃朝外望了一眼,今天的太阳已经落山了,她猜测着时辰,几个哥哥这个点应该从学堂回到家里。

她知道自己在哥哥们心里的地位,就是他们的小心肝,他们每天从学堂回来的第一件事就是过来看她,和她说一大堆话,再去做功课,一家人一起吃晚饭。

今天哥哥们怎么还不来?

“杏花姐姐。”林夏桃偏头,甜甜道:“你去问下,哥哥们是不是还没放学?”

杏花把手里给林夏桃做的袜子放下,这个点,几位少爷应该回到家了啊。

她忙道:“我马上就去。”

杏花一路跑到前厅,正要去问问守门的小厮,几位少爷回来没有?就看到送少爷们上学放学的马车停在不远处。

她小跑过去,问林渊的书童:“小姐让我过来问少爷们呢?”

书童回:“少爷们在回家的路上遇到一位摔倒在地的小孩,一并把她带回来了,几位少爷都围在那小女孩身边。”

杏花问了一句:“小女孩?”

“大概五六岁吧,身上还穿着狐裘,很贵气。”

杏花点点头,跑回暖水阁。

把书童的话一字不差说给林夏桃听:“少爷们心善,这是救人去了。”

“穿着狐裘。”林夏桃皱眉:“五六岁的小姐姐。”

这梧桐县能够穿上狐裘的小姐没几个,她的几件狐裘都是外祖父家送过来的,至于祖父祖母家,林夏桃发现自己一点印象都没,可能她爹的爹娘早就死了吧。

“是啊,大少爷身边的书童就是这样说的。”杏花不解:“小姐,要不我再去问问?”

林夏桃摇摇头:“不用了,你们呆在屋子里吧。”她看李氏:“奶娘,你抱我过去,我想去看看那个小姐姐。”

李氏吩咐了秋月和杏花几句,抱着林夏桃去了前厅。

林夏桃觉得自己是不是太敏感了,有点杯弓蛇影,一听到穿着贵气,年纪又是五六岁,她就想到女主方皎月。

总觉得如果这个小女孩是方皎月,就是故意来接近她的哥哥们,或者说通过她的哥哥们来接近秦臻。

林夏桃伸手,揉了揉自己的眉头。

李氏以为她眼睛不舒服:“小姐,不可乱摸眼睛。”

林夏桃把手放回兜里:“哦。”

到了前厅,除了丫鬟和小厮,林夏桃看到三个哥哥和秦臻都在,就连她娘和魏湘雅都来了。

还有个背着医药箱的大夫,那是县城医馆里最出名的张大夫,林夏桃以前也找他看过病。

“这位小姑娘摔伤不重,但要小心这几天别碰到水,以免伤口感染。”

张大夫放下一瓶金创药,提着箱子走了。

最先发现林夏桃过来的是林子升,马上笑着道:“小桃。”

林子升走过来,伸出两只手,李氏把林夏桃给了他,林夏桃靠在林子升怀里,两条小胳膊搂住林子升的脖子,脆生生问:“二哥,你怎么不来看我?”

她一开口,其他人都看向她,自然把放在方皎月那里的目光移到了林夏桃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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