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世界只有我不是天选之人(54)

毕竟产量还没有充足到可以支持出口销售。

《白蔷薇月刊》虽然现在挣钱了,但开始的时候却是纯粹的烧钱项目。

起始阶段没少烧钱,一般人绝对承受不起。

出书,哪怕只是杂志也是个既废工,又废钱的活。

“所以这个要通过么?”

虽然不太符合一惯的征稿风格和题材,但好久没见这个类型的,猛的看到还挺……亲切?

文笔也还过得去……

就在莉莎在纠结要不要投个同意票的时候,一直修长洁白,无一处不精致的大手抽走了两人中间的稿件。

“……这不是邻国那个家伙么,怎么,歌功颂德都到我们这儿来了?”

作者有话说:

三更!

快乐而肥硕的9K字到了!

感谢所有支持正版看到这里的小天使小可爱,你们都是我的翅膀!(突然翅膀)

都是我的翅膀了,不来打个卡让我数数我有多少翅膀嘛?

你们明白我的意思对吧~(明示)

啵啵啵叽,留言见/~~~~

第二十五章

有着艳丽如同盛开的玫瑰牡丹月季芍药一样美丽面孔的二王子嫌弃的掸了掸手里的稿件。

听到他的话, 莉莎一脸茫然:“那、那个谁?”

说到邻国……邻国不就是尼尔森么?

还有这么主角套路的人?

面对莉莎的迷惑,二王子用看土鳖的眼神看着她。

魔族都亡了几百年,村还没通信?

“就是尼尔森使节团的光辉之颜, 安德烈亚怀斯曼杜克莱恩。”奥莉薇亚解释道。

听到‘光辉之颜’,莉莎就反应过来了。

这不就是八卦故事里那个贼漂亮,女神都会心动的天才?

“他竟然是这样的人!?”

莉莎惊叹。

这真是超级明显的主角模板啊。

惊的她赶紧又拿过草稿看了看。

妈耶!

三岁就能攻略妹子刷好感,五岁就被发现了‘百年难得一见的天赋’,然后作为最年幼的入学者进入尼尔森的学院一路成为首席……直到今天作为使节团之一来到贝尔兰德。

真真是标准的日X小说主角了, 比先前遇到的那个有龙傲天属性的少年明显多了。

“这样的人来踢馆?我们扛不住的吧……”

站在主角对面的一定没有好结果诶, 就算不会立刻输掉裤子,

莉莎搓了搓手。

她觉得自己应该把龙贝克拉尔傲天介绍给他。主角就应该让主角来对抗, 能发展出一千章剧情的x点龙傲天肯定有能力跟日轻主角一战的。毕竟字数就能胜出好多呢!

而字数代表情节,百万字堆出来的情节怎么也不能输给日轻的几十一百万!

而且龙傲天怎么也比杰克苏听起来更霸道更王者之气!

“我们没有主角能对抗啊, 啊对了我路上遇到一个少年,虽然经历情况不同但我觉得如果叫他来胜率可能更高……啊好痛!”

没等莉莎说完, 二王子就用女仆新拿来的连载原告敲了莉莎的头。

听不下去了, 这种还没出什么事儿就先扬他人之威的操作是想干什么?他像是那种会不提前准备, 最后才火烧屁股的找人来救场的蠢货么?

“不,你不懂。”莉莎试图跟他解释主角的特殊性——那可是天选的外挂, 跟你准备不准备没关系。

“准备的再充分也……啊啊奥莉你看他!他又打我!他打妙龄少女!”

莉莎闪过向自己袭来的另一记打击,抱着猫头帽子往奥莉薇亚身边躲, 一边躲还一边告状。

这什么王子啊!一点绅士风度都没有,竟然打少女的头!就算她前面没冠个‘美’字,那也是风华正茂的美少女!

辣鸡王子应该注孤生!

‘辣鸡王子’一挑眉,开口就是毫不留情的讽刺:

“除了你头上的帽子, 你身上有那点跟妙龄少女沾边么?”

就算是自家未婚妻的那个什么‘闺蜜团’, 他也根本没在怕的。

貌美如花智勇双全的王子陛下, 难道还比不过一个只会吃喝玩乐出馊主意的什么闺蜜?

她们也就童年的时候在一起生活过一阵子而已。

“齐格。”

见两人有继续下去的迹象,奥莉轻叹着制止。

她叫了二王子的名字。

二王子虽然美艳又毒舌,但对于未婚妻的话还是会听的。

他脚步一转坐到了旁边的沙发上,笔直的长腿叠在一起。

“然后呢?你对路上都遇到了什么?”

莉莎:“什么遇到了什么?”

二王子:“你说你遇到了什么?”

莉莎:“就,一次抢劫,一次抢城……?”

她回答的小心翼翼的。

有点不明白为什么对方会突然问到这个。

虽然自己很小的时候就跟二王子有接触,但大概是天生八字不合,除了抢妹子(奥莉)之外,其他方面也不太合得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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