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配她只想报效国家(快穿)(129)

她的闺女是从小培养出来的,一身的书卷气,看着落落大方十足的闺秀。

可秦蓁呢?

因为干粗活累活久了,脊背像是被压弯了似的,总是含胸缩背的小气。

皮肤粗黄,看着十分没精神。

还有那手,上面那么多的茧子,瞧着还有冻伤的痕迹,跟老秦这个拿了几十年枪的人差不多。

秦母尚晓岚不太喜欢。

太粗糙了,还是已经定型了的粗糙,只怕是有心去养都养不回来的那种。

而且晶晶那么懂事,“是她猪油蒙了心肝竟然做出这种事情,我是百死莫赎。妈你别生气,我知道我没脸求你,可是气坏了身体不值当的。您和爸爸养育了我这么多年,我却不能再承欢膝下,为您养老送终,您可一定要照顾好自己呀,还有爸爸,他年纪大了肺不好,我记得警卫员说他肺部还有子弹碎片,一定要少抽烟。”

瞧瞧这孩子多么的体贴人。

一想到自己养了十八年的女儿竟然要回到乡下地方被磋磨,秦母心头似乎有千万只小蚂蚁在撕咬。

她怎么肯呢?

当即做主留下了晶晶,有了那句书中的经典语录,“晶晶柔弱不能自理,你要多让着她。”

原主没想到,自己的亲妈竟然比后娘还后妈。

原主黑化了,骚操作不断以至最后自取灭亡。

书里面,在听到秦母这句话后,原主躺在床上大病了一场,就在这时秦蓁取而代之。

如果说前面两个世界都是对爱情的渴望,这个世界则是对亲情的愤恨——

“我没出息,你要出息起来,让她后悔,后悔死!”

那是原主的期盼。

秦蓁应承下来,“好,会让她后悔的。”

她对秦母没什么感情,甚至能极为理性的分析秦母的选择——

一手养大的孩子,而且是一个很出色的孩子。对比那个被乡下人那个拿不出手的亲生女儿,爱好面子的秦母自然选择秦晶晶。

秦晶晶已经被清华录取,要去当她的工农兵大学生了。

至于秦蓁,到时候安排个工作,或者按照政策下乡也行,反正她本来就生活在乡下,也算熟门熟路。

人心,可不就是偏的嘛,毕竟没长在胸腔正中央。

秦蓁没对秦母抱希望,但是这不代表她就要坐以待毙,要知道,把孩子人回来这件事,秦父才是出了力的人。

最开始知道秦晶晶不是自家闺女时,秦母是想要瞒着的。

怎么可以说自己抱错了孩子,传出去岂不是要成为所有人的笑料?

但秦父可不想要自家亲闺女继续流落在外面。

只是多年夫妻的情分,在秦母的苦苦哀求下,对外宣称说,秦蓁是秦父亲戚的遗孤,没人照顾所以接来照顾。

糊涂,却也没那么糊涂。

对比秦母好了不止一点半点,何况秦蓁还想要给自己找条出路。

所以,看到书房里的门虚掩着,秦父的叹息声后,秦蓁端着一杯蜂蜜水敲响了书房的门。

“蓁蓁,你怎么还没睡?”

秦振华看着刚找回来的女儿,眼底带着几分愧疚。

他的亲生女儿在乡下地方吃了十八年的苦,要不是自己及时找到,她现在甚至被卖给了一个老头当媳妇被糟蹋。

他一辈子保家卫国,为什么会这样?

年过半百的秦振华似乎比前两天见到时多了很多白发。

秦蓁心里头有些不忍,“爸,你不也还没睡?上了年纪的人要好好照顾自己的身体,不然身体垮了怎么办?”

末了一句声音极低,“到时候连护着我的人都没了。”

这话让秦振华大受震动。

自家媳妇什么样他还不知道?倘若自己真的去了,只怕秦蓁这个亲闺女会被她随便打发了。

不行,就算是为了女儿,他也得多活几年才是。

“没事的,傻孩子别胡思乱想,我身体好着呢。”

秦蓁把蜂蜜水端过去,“那您往后少喝酒少吸烟,对身体不好,多喝点蜂蜜水养养胃。”

其实秦振华并不爱喝甜的,但是看到女儿这副模样,他当即把这温热的蜂蜜水一饮而尽——

好像还挺好喝的。

“好好好,爸爸答应你,往后不喝酒不吸烟,好好养身体,将来好长命百岁,保护我们蓁蓁。”

起码,这个父亲是真的有保护女儿的心,只是又会被妻子左右,以至于最后原主结局十分的不好。

秦蓁笑了起来,“爸,我来是跟你商量一件事。”

秦振华听到这话当即神色凝重了几分,“什么事?”

其实他多少也知道,这几天媳妇没少跟他说,给秦蓁安排一个工作,让她去工作吧,总在家里像个什么事?

然而那工作,是去纺织厂做女工,工人固然光荣,可多辛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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