尝春酒(美食)(78)

作者:斜栀 阅读记录

桃枝吹着涂好药膏的手指,“或者磨成米浆?”

林绣很神秘地摇头,“不若炒饭吧。”

从最初朴实的“卵熇”,再到现在加腊肠、虾仁、鸡脯肉的,各种炒饭把平平无奇的大米吃出了花。

有人崇尚金黄蓬松的蛋块。铁锅烧的青烟直冒,单手在锅沿潇洒地磕一颗蛋,立即油点四溅,鼓起白泡。再把米饭倒进去快速搅和,染上金光一样油亮。下锅后必须不停以勺击米,震得粒粒分明,对炒勺要求极高。

如此颗颗完整,极有嚼劲。要是非得挑毛病,就是有点噎人。尤其是她这种吃饭快的,来不及仔细嚼就吞下去。

还有种则是先把鸡蛋搅匀,隔夜米倒入蛋液中,饱吸汁水,柔嫩异常。吃蛋不见蛋,粒粒饱满的大米碎金一样,又有个金镶银的美名。可惜掌控不好火候就会太过松软,缺少层次分明的口感,嚼起来始终都是一个味道。

若非得选一个,林绣还是更喜欢后者。总之不论如何,炒饭一定不能怕油多。

桃枝和珠梨光在旁听着就口齿生津。绝口不提煮粥和米浆的事,只催促她动作快些。

说话间炉火已烧得极旺,窜出红焰。小块白得晃眼的猪油润锅,“刺啦”一声,鸡蛋打着旋儿滑进油锅,米粒很快蹦起老高。

锅里“噼里啪啦”一阵乱响,飘出小葱的焦香。接下来就是重复几百次的击勺和颠锅。

林绣曾经见过一位名厨,颠勺快的都有了残影。自己和这位比还是差点火候,不过糊弄下古人应该绰绰有余。

长把大铁勺,和碳黑锅底同色,显得炒饭白得晃眼。从浅黄到金黄一气呵成,虎虎生风。

隔夜的米饭干爽分明,并不抱作一团,圆盘里小山一样堆起。可惜无技可炫,不然要是来个泡沫饭盒,肯定一勺不多一勺不少。

小葱焦脆,还有昨日炸剩下的脆果篦也碾碎加进去。桃枝塞的嘴巴鼓鼓囊囊,不住点头。

林绣托着下巴看她,“要是有根焦脆的淀粉肠,再挖一大勺辣椒酱拌饭,简直绝配。”

自从喝过茶汤,她发觉出苏柔的厨艺。剩下的米饭交给苏柔,又加肉丝豌豆以及各种丁,旺火爆炒。

经自己略一点拨,苏柔做出的炒饭也有模有样,除了实在举不动大铁锅。又不是拍视频,不颠勺就不颠吧。林绣眯起眼睛笑得开心,说不定哪天她就可以退居二线,当个躺着数钱的老板了。

此朝还没有扬州炒饭,干脆抢得先机,就叫盛京炒饭。然后开遍全京乃至全国指日可待。

事业蓝图规划的完美,快要成为每日必修,几人都笑着听她画大饼。

----

吃朝食的最后一批客人才走,碗筷还没全数洗干净。宋长史就翩然而至,只是身侧不见另一位。

不等林绣开口问,他先自顾答道,“前些日子下雨,伤了风,正喝清粥小菜。”

宋正甫对这小店比官府的路还熟悉。捡张靠窗木桌坐下,自己从天青色的小缸里捞出五香酱丁和辣花生米。

边探头向林老板吩咐着,“上碗酒就好。林小娘子先忙活着,不必管我。”

林绣很干脆地应答一声,掀起帘子端出碗桂花醪糟。糯米加甜酒曲,里头放了不少粉白珍珠似的小圆子。

宋正甫瞧着新鲜,浅浅尝一小口。

小圆子比豆腐脑还嫩,比蒸蛋羹还滑,可含进嘴中却不失咯吱咯吱的嚼劲。桂花酱里偶尔有几朵完整的,被打湿后在碗面徐徐展开,和鲜红枸杞相映成趣。

再凑近一闻,酒的酸泛和桂花的甜蜜融合为一体,好喝的就像就像在舌尖绽开一朵花。

他再饮几口,鼻尖萦绕的甜味越来越重。

是很熟悉的味道。

林绣从里间捧出兜栗子。从捡回来就让庄娴放铁锅里烘着,到底火力不如外边旺盛,熟度正好的栗子只挑出来几把。

“宜自采,慢蒸黄。”熟栗子外皮硬挺,油黑发亮。顺着裂缝剥开,是有些黯淡发皱的黄色,以及柔和的可触摸的实感。

宋正甫举着个小碟慢慢剥。暖融融的香甜把整个人都裹挟进去,同周遭秋风隔绝开。

反正这会也没什么人来,林绣拉把椅子坐下。几人各有一把捧着吃,比赛起剥板栗。

正面划开,两侧往中间一挤,啵声就跳出来。林绣指甲光秃秃的,修得极短,没剥一会就吹着指头喊疼。

她放下盘子,先吃起来,“难怪陆翁半夜也要吃几个炒栗疗饥。”

到了珠梨这边,吃后感只余“嘎嘣脆”三个字。

桃枝边剥边吃,末了把空壳往前一推,“我剥得最快。”

“只有完整的栗子仁才算呢,吃了的不作数。”

几人吵吵嚷嚷的,不约而同看向林绣。她正享受“嗟来之食”,嘴里占着说不出话,很愿意当个和事佬。

同类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