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厂妹之王(163)

作者:大胖儿子 阅读记录

“工作丢了,可以再换一份,可我这朋友只能死一次!”周朗的话掷地有声。

你有理,你牛逼!潘队长叹口气,然后在请假单上签了字。

周朗跑到王桃所在的部门,找到了她的主管替她请假。

王桃的老大和他的老大同样难伺候,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她以同样可恶的语气质问周朗:“你不知道公司有规定不能代别人请假的吗?”

“可是王桃确有急事,不能亲自来!”

“绝对不行,”王桃的老大秉公执法,大义凛然,“要请假的话,必须本人亲自过来!哪怕我自己也不能违背厂里的规定。不然你也知道的,旷工三天以上,算是自动和公司解除劳动合约,也就相当于被开除了。”

“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你就不能变通一下吗?”

“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

“真是老古董!服了你了!以后出门别撞邪啊……”

周朗无奈,既不占理儿,又拙于言辞,只得讪讪而回,心里怨怪自己的无能。然后他就搭乘火车到皖北梨县找王桃来了。

出发之前,周朗打了个电话给父母,推心置腹,征求父母的意见:“爸,妈,我是你们的儿子朗朗!儿子在深圳爱上了一个姑娘,她也非常爱你们的儿子!但是她的家人不同意我俩在一起,强行把她接走了!儿子爱她就像爱你们一样炽烈!你们说,儿子该怎么办?要不要把她找回来?”

周父周母仰天长叹,老泪纵横,坚决支持儿子的决定。

周朗浑身充满了力量,这力量是亲情的力量,更是爱情的力量!为了心爱的姑娘能够回到身边,上刀山、下火海,千难万险,在所不惜!

***

时不我待,多耽搁一天,周朗就多揪心一天,哪怕是脑子再愚钝的人,也应该能够想到小桃被她哥强制带回家到底是为了什么。尤其是往她老家打了个电话之后,从王雷的反应上,周朗几乎百分百确定,小桃是被逼婚了。

虽说现在早已步入了文明社会,但是不能否认在一些教育程度不高、经济条件落后的农村地区,仍然存在着遵循“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封建婚姻制度的现象,很多女孩子刚刚下学,十六岁年纪,便被父母安排种种相亲,但凡男方家庭条件优越,有份相对高薪稳定的工作,基本上这门婚事儿十有八九能成。

有时候,她们嫁人的理由简单到离谱,却又现实得可怕。

比如“他是城里人,住在新城区,希望自己以及自己的孩子也能成为城里人。”或者,“他爸是中学校长,有知识有文化,他妈也是老师,简直是书香门第,打着灯笼都不好找这样的优秀家庭啊。”再或者,“这家伙在闹市区开了一家连锁超市,要是嫁给了他,以后吃香的、喝辣的,不用朝九晚五上下班,天天坐在老板椅上收钱,打打麻将遛遛狗,多清闲自在啊,我就向往这样好吃懒做、不劳而获的生活……”

周朗想,像王桃这般年龄的姑娘,在梨县本地或许大都已经结婚生子了,相比之下,王桃算是大龄单身女青年,因为在老一辈的观念或者偏见里,不结婚成家,就属于单身。

曾几何时,周朗也听王桃唠叨过一些关于她哥哥王雷的事情。

有好的地方,也有坏的地方。有优点,亦有缺点。

说王雷老实,却不本分,心地善良,但又爱惹是生非。自盼早点成家立业扛起家庭重任,却又吊儿郎当不务正业,以至于耽误了青春、虚掷了年华,三十大几了依然孤独一身,高不成低不就,娶媳妇儿成了一件相当困难的事儿。

于是周朗想到,小桃被王雷强行带走,肯定和他娶媳妇儿缺钱有关,很可能全家人瞒着小桃为她定了亲,先定亲,把彩礼钱搞到手,然后再把她哄骗回家,迅速结婚。这样,对于王家父母来说,一下子把儿子女儿的终身大事全解决了,何乐而不为呢?

嗯,事情就是这样的,也只能是这样的了。

周朗打定主意,一定要赶在小桃被逼成婚之前去到那儿,无论如何把她抢回来。

对,小桃是我的,除了我,谁也不配拥有她。

鬼挡杀鬼,佛挡杀佛,哪怕拼了这条贱命,也不能让小桃受半点委屈!

几个平时交情不错的猪朋狗友到车站为周朗送行,传说中的小三潘依也风风火火地跟着过来了。

了解到王桃被逼还乡的消息,潘依就央求周朗在深入虎穴、英雄救美的时候带上她,理由是孤军奋战不如强强联手。

最重要的是,两个人不容易无聊而一个人太过悲壮:“想想看,此一去龙潭虎穴、刀山火海,成了,抱得美人归、今生永相随,万一败了,横尸田间地头、死无葬身之地!而有我在呢,起码能为你收尸吧,写份讣告、昭示天下,说你周朗为了抢回心爱的姑娘而不幸阵亡,好歹落下一个情痴的美名,你泉下有知,也会感到一丝欣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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