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欲修仙,日更三千(71)

作者:薇我无酒 阅读记录

——什么,你喜欢柳青环这个反角?我不服,柳妹才是正途!

——柳青环怎么了,谁规定反角就不能爱?不服来打一架!

一言不合就开始争辩。

非但如此,还衍生出了各种“外传”,有写柳玉钗手刃真千金的,有写柳青环反杀假千金的,有写二女争一男的,有写一男被二女联合起来打的……还有写钗环结成道侣的!

翡不琢不写感情戏,心痒的读者只好自己上手了,据说还有人以此筑基了。

这些“同人”里,人物崩坏已经是小事,有些脑洞诗千改听到了,都不得不感慨:论狗血,我远不如诸君矣。

而在正月底,诗千改发表了《桃源》的第二篇。这一个月她缝缝补补,终于填完了坑。

并且,她将这本小说更名为了《桃源公案》,补上了一个“前传”,正式解释了书生的来历——

银杏楼。

如今银杏楼都快成为翡不琢书迷的聚集地了,读者们自发组织起文会,每日看完新章回、再听蕊先生说书,与同好议论,好不快活。

“原来‘桃源’居然是这个意思!”

包厢里,沈若伊一拍桌子,兴奋道,“亏先生能想得到!”

说到“桃源”,大部分人的第一反应便是这个词的出处——陶翁的《桃花源记》。因其写的是主人公误入了一个世外之地,所以有不少人猜这是否代表了梦境。

新的“前传”揭晓了谜底,原来主人公并不是做梦,而是某一日突然撞到了灵力乱流,回到了前朝!

他本是修界人士,绿鹦鹉是他的一只灵宠,所以才那么通人性。然而回到前朝,灵力枯竭,两个人一身本领都发挥不出来了,鹦鹉最大的存在感也就变成了每日与他斗嘴——或许现在该添上一个“协助破案”。

桃夏生身无分文回到了前朝,多次尝试却再也找不到那股灵流了,只好接受现实,与官府说自己先前都住在山里、如今下山,重新获得了身份文牒,从没入道的小文修变成了穷书生。

就像勿闯桃花源的樵夫一样,桃夏生误打误撞留在了前朝,只不过他在“桃源”里留了下来。

因为两个朝代巨大的差别,他的思路时常显得清奇,闹出笑话,这才有了第一篇开头外人眼中“愣头愣脑穷书生”的形象。

“真不知道这是倒霉还是幸运了……”沈瑜神往道,“如果我也回到前朝呢?我定要成为富甲一方的巨贾……”

翡不琢先生写了这个情节,他们才发现自己心里居然还隐藏着这种需求!

有几人小时候或者晚上睡前不幻想自己在某某处大杀四方、成为一时英杰?

而现在他们发现,如果把幻想的背景换做前朝……好像就更合理有代入感了!

前朝许多东西都没有发展出来,若他们回去率先提出……咳,虽不道德,但想一想也不错嘛。

而这回桃夏生破的第二个案子,也是一桩杀人案。

这一回找他的是个男官员,说妻子外出吃饭时被下毒杀了,官府查不出究竟是谁,这小官员便找了刚破“奇案”的桃夏生求助。

桃夏生身为修界人士,在书院的时候是学过一些关于人身体的知识的,放在前朝都能算得一个杵作“预备役”了。他提出了要求,要看一看官员妻子的尸身,出于礼节,只是观望。

女尸还停在酒楼里,面色狰狞,仿佛生前曾经呼吸困难过,皮肤上有许多红肿,死状骇人。鹦鹉绿花生钻进女尸的袖子里,还发现她手上有细小的爪印划痕,据官员说这是因为妻子喜狸奴,逗猫所致,与本案无关。

据小二说,当时官员夫人吃着饭就忽然开始呼痛,而后很快倒地不起。

然而官府却没有在饭菜里发现毒物,桃夏生则比较迟疑,因为他知晓有些毒物是银针测不出的,而且过了时效就会消失,更神不知鬼不觉。官员不依不饶,酒楼直呼冤枉。

正当陷入僵局时,绿花生却从女尸衣襟内的锦囊里发现了一种奇怪的草叶。

那草叶桃夏生认得,叫作“猫儿荆”,狸猫犹爱亲近。

翡不琢的写法比上一篇仓促之作更成熟了,线索都一点点地放出来,看得人若是有心,也能先行推理。

桃夏生至此,胸有成竹地说了句“我知晓了”,而后再询问了一番女子的家人与密友,最后还原出了真相——

原来这位夫人与狸猫“相冲”,一碰到猫就会全身起红疹,幼时还差点因此死掉。这样的人,怎么会主动接近狸猫呢?

是有人利用了这一点,设局杀她。而这个人,正是官员本人!

他腊八与夫人相约晚上聚餐,事先在夫人的锦囊里放了猫儿荆。而后又设了几个关于时间差的小局,处理掉了把狸猫放进去的线索,让所有人都看到他之前一直不在,洗脱在场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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