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白给+番外(151)

作者:毛肚好吃 阅读记录

第七十四章 今生长相见

“赫连眸中无光,声微,却字字恳切,道:‘家主之位我可不要,天下我亦可不要。’见他如是说,尉迟惊了心,转身似要远走。赫连擒住他腕,硬要把话说尽、说开,挑得明明白白,清清楚楚。‘我年少时便钟情于你,至今不曾变;磐石不移,我意不改。’。尉迟道:‘你有意,我无情,何必如此?’赫连再道:‘你的情,我亦不求。’‘你何所求?’‘但求朝朝暮暮长相见。’……”

“‘赫连,你何至于此……’赫连长叹,气息轻颤:‘是,我又何至于此’……”

书抄到第三日,总算抄到这最后一句。

宗锦提着笔,写下最后那个“此”字,竟半晌没有缓过神。连着两日抄书的疲惫似在这刹那消失了似的,毛笔悬在空中,他望着结末的话不知该做何表情。

——赫连恒说得没错,这书,确实写得不错。

他原以为不过是本写得稍好些的艳书罢了,却没料到剧情峰回路转,跌宕起伏。故事中尉迟岚于赫连恒竟是少年相识,可尉迟岚伤过脑袋,早将赫连恒忘得一干二净;赫连恒受情所困,没能控制住自己,才对尉迟岚又是生擒,又是监禁。二人相处时日越久,赫连恒便越难自控,终于选在一日雨夜,与尉迟岚对坐窗棂,将话说穿。然而尉迟岚当真记忆全无,直到最后也没能对赫连恒动心。

书的结尾,便就只是这句重复的“何至于此”。

既没有说他二人是否心意相通,也没有写尉迟岚拂袖离去……甚至这问题的答案,都全在留白中。

他鲜少看这些杂书,对什么野史秘辛也毫无兴趣;若要算起来,原原本本地读完一篇故事,这恐怕是第一遭。要命的是,这故事的主角还是他,坐着与他性子不符的事。

宗锦该是烦躁,该是恼怒,该是觉着恶心。

——可他没有。

小倌放下笔之前,眼泪忽地溢满了眼眶;没等他来得及擦,“啪嗒”一滴泪便落在宣纸上,晕开“长相见”的“见”字。

他立刻慌了神,手忙脚乱将笔架在砚台上,想再拿张宣纸将水迹印干;可砚台本就不是该拿来架笔的,毛笔霎时往旁滚落,打在桌面上,再继续滚,直接落到了宗锦腿间。

“啊……”

刚才的那点情难自已,倏地便收住了,宗锦急急忙忙拿宣纸也不是,低头去捡笔也不是。

正当他低着头,手伸下去要捡起毛笔时,房门忽地叫人推开了。

景昭端着甜酒蛋花小汤圆,站在门口:“隔着门就听见哥的声音了,无香姐刚做的!我特意端来的……”

他话还没说完,突然收了声——几案上放着书和纸,宗锦垂着头,手还放在桌下,叫人看不见。听见景昭的话,宗锦便抬头,不仅颧骨微微发红,就连眼尾也隐隐透粉,眸中泛着水光,像是……

“!”

景昭福至心灵,即刻明白了宗锦在干什么。

“你怎么来……”“哥我错了!我不该直接闯进来!!”景昭动作飞快,极速将甜酒放在了地上,再用力关门,一气呵成,“你继续!那什么完了再喝不迟……”

“景昭!景昭!!”宗锦这才意识到对方将他误会成了什么样,“你给老子回来!!不是你想得那样!!!”

——都怪这该死的话本子!!

宗锦喘着粗气忿忿想着,刚捡起笔的手失了控,只听得“咔嚓”一声,上好的毛笔在他手里断成了两节。

他将笔杆往桌上一拍,烦闷地“啊啊”吼叫,最后一头栽在几案空白处:“我这到底是怎么了……”

就算这故事写得再怎么动人情肠,他也不至于为这种纯属虚构的东西而落泪吧?

他越想越胸闷,好像千根丝线缠在一起,怎么厘也厘不清。他换了半边脸,面向他刚抄写好的那些文稿,目光就落在“长相见”上;这样看过去,那处被泪沾湿的痕迹变得更明显了,在天光下反着光。

他可以不认,但痕迹就在那里,认不认都在那里。

故事未必见得有多新奇,内容还是那样……宗锦千想万想也想不通自己因何而流泪,脑子里那句“朝朝暮暮长相见”不知怎么的竟有了声音,像是赫连恒在他耳边念。

他平生最烦这些情啊爱啊,愁啊恨的。

更莫说这谈情说爱的人,是他和赫连恒。

可若将名字抹去,书里的他爱了他好多年,长情忠诚,可歌可泣。

——啊……是这样啊。

宗锦忽然明白了,他是感伤那个杜撰的尉迟岚,能得一人真心相待;也只有在杜撰的话本里,他才能有忠心护主的部下,手足情深的弟弟,和另一人至死不渝的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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