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精美人在七零(39)
“对!小姑说的对!有钱才能吃冰棍!”
刚子吃的满嘴都是, 傻兮兮的弯起小眼睛,活像个地主家的傻儿子,不, 贫农家的傻儿子。
强子即使再早熟,也终归是个孩子, 一直以来以武力论英雄的想法在听闻阮烟的话后, 产生了一丝动摇。
“我也觉得小姑说的对,我以后也要嫁个有钱人!”
娟子经过老梁婆那一战, 对自己威武的小姑满是崇拜, 心里更是把小姑当成了偶像。
阮烟动作一僵, 怎么这话从小孩子嘴里说出来, 让她感到格外的别扭,像是在教坏祖国未来的花朵。
“不!我的意思是要靠自己的努力争取成为一个有钱人!”阮烟狡辩道。
“可是, 小姑你之前说……”
“不,你听错了。”
阮烟表情认真,心里早就后悔了,干嘛嘴贱说那话,这不是纯纯的误人子弟吗!
“我想说的意思是,要努力变优秀,然后跟自己喜欢的人结婚。”
“可是……”
“好了, 不要说了,这个点你们奶奶应该回家了。”
话题在不知不觉中已经扯到了十万八千里外, 眼瞅着小东西们还要寻根问底,阮烟立马转移了话题。
霍刚作为村子里年青一代唯一入伍当兵的人,一回村就受到了整个安阳村的关注。
家里有适龄少女的, 都想方设法的打听霍家的意思, 让自家闺女跟霍刚想看想看。
当兵的人可是个香饽饽, 那跟城里的工人可是差不多地位的存在,甚至说乡下老百姓对军人的信赖感更强。
家里要是能有个军人做女婿,说出去那可是能赚一圈人的红眼呢。
就连郑翠华女士,都动了这个念头,正旁敲侧击的问阮烟的想法。
“烟烟,听说霍家那儿子回来了?”
郑翠华坐在炕沿上,心里骄傲的看着自家闺女心灵手巧的缝制着手上的裙子。
多么板正漂亮的女娃,还缝的一手好衣裳,还识字有学问,打着灯笼都难找,就不信霍家那小子能看不上。
“嗯,应该是。”
阮烟没兴趣的回答道,衣服估计今天就缝完了,明天穿着去见亓狰,肯定会亮瞎那狗男人的双眼,乖乖的迷倒在她的小黄裙下吧!
“听说霍家那小子长得俊俏,是个军人,津贴不少呢。”
郑翠华以为阮烟没有体会到她的意思,继续说道。
“嗯,好像是。”
到时候她一定要把这个狗男人搓扁揉圆,让他往东,他不敢往西,然后天天给自己做肉包子。
“你小时候还总跟在他屁股后面,叫人家霍哥哥呢。”
郑翠华看阮烟无动于衷,心里着急,这女孩子早晚都是要嫁人的,错过了霍刚,可就不一定能遇到这般条件好的了。
“嗯,也许是。”
也不知道那个狗男人答应自己的房子怎么样了,这人应该不会出尔反尔吧?
郑翠华努力克制住自己想要揍人的冲动,她是看出来了,自己刚刚说的,这死丫头是一点都没有听进去。
算了,烟烟毕竟还小,结婚是一件大事,急不来的。
郑翠华又抱着满腔愁思走出了阮烟的房间。
屋里的某人从头到尾都没有把郑翠华女士的话记在心里,霍刚什么的对她的吸引力还不如一个肉包子来的大呢。
而此时刚带着小侄子回家没多久的霍刚,也正在遭遇同样的对待。
“石头,不是娘说你,你说说,你都多大了,跟你同样年纪的村里小伙,孩子都能下地了。”
“娘还不知道能有几年好活头,就想在生前看着你结婚生娃,怎么就这么难呐!”
“你给娘个准话,你到底打不打算结婚了!”
崔兰花连声说道,声情并茂,一番哭诉下来,让一个七尺男儿心里复杂的说不出话。
“娘,你看着办吧。”
结婚什么的,霍刚不是没有想过,只是他常年待在军队里,甚少有机会接触到女孩子,而且职业的特殊性,就算是有对象也会聚少离多。
他曾经憧憬过自己未来的妻子,温柔善良,落落大方,他不想轻易的就将就找个妻子过日子。
但是娘说的对,他怎么说也拖了这么多年了,今年已经二十六了,早就应该成熟了,该是时候成家了。
只是不知道为什么,认下的话说出的一瞬间,他脑海里突然出现了村口那个勇敢的身影……
第二天太阳都晒到屁股了,阮烟才慢悠悠的从床上爬起来。
厨房里有郑翠华女士给她留在锅里的饭,阮烟只揪了一小块高粱馒头垫了垫肚子,属实不好吃,只要不感觉饿就行了。
换上那件昨天刚做好的小裙子,双手翻飞,还编了一个精致又蓬松的鱼骨辫垂在一侧,有些嫌弃的找出女配之前的胭脂,手指抹了抹没有用过的一块,轻轻点在嘴唇上,俏丽鲜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