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病[快穿]+番外(14)

常乐听了郝日天的拒绝神色略微有点尴尬,无他,班上同学都知道陈晨对燕奇很是敌视,他讪讪的摸了摸鼻尖,“呃,那好吧,你什么时候去学校啊?”

郝日天沾了一片生鱼片吃掉,“再说吧。”

常乐也不是没有眼色的人,看得出来郝日天情绪不高,指了指自己班上同学所在的方向就过去了。

他刚回到座位就有同学问他,“真的是燕奇啊?”

他们现在还只是高中生,能在这里消费得起的绝对令人刮目相看,就算少有的几个家庭条件足够,但以他们的年龄,他们父母也不会给他们那么多钱让他们随意挥霍。

所以能请得起他们来这里的陈晨大大的出了风头,燕奇这个意外就更令他们惊讶了。

坐在一旁的孟柔也忍不住看了过来,常乐点了点头,“的确是燕奇没错。”

“哇,看不出来啊,燕奇家居然那么有钱。”同学不由咋舌。

陈晨见孟柔往那边看了好几眼,忍不住冷哼了一声,“谁知道他是不是故意充大头!”

今天来的同学因为都沾了陈晨的光,其中不乏一大半都是唐天王的粉丝,所以听陈晨这么说,除了干笑两声还真不会说什么。

常乐却垂眼遮住了眼底的讽刺,他刚才可是看到燕奇桌面上放了一瓶单价十几万的红酒,他们来的时候他特意看过酒单,陈晨可是都没舍得点这么贵的酒,这足以说明燕奇根本就不差钱,不过他也没必要在这个时候跟陈晨争辩这个就是。

时间很快就到了十点。

十点整的时候,唐琦果然出现在了舞台上。

大堂里坐着的唐琦的粉丝占据大半,在唐琦出现后,整个大堂瞬间沸腾了起来。

作为新晋的音乐天王,唐琦不止歌唱的好,模样长得也好,二十四岁的青年身高腿长,五官秀丽,穿着一件薄薄的针织衫,一条修身的牛仔裤,好身材一览无遗。

听着大家的欢呼声,唐琦露出一抹温和的笑容,对准话筒开门见山道,“我是唐琦,一首《囚鸟》送给大家。”

随着伴奏响起,唐琦直接唱了起来,他的声音温柔又缠绵,刻意压低的时候有种让人耳朵都要怀孕的感觉,的确非常吸引人。

众人都没想到他会这么直接,不过囚鸟是唐琦成名后第一张专辑的主打歌曲,这里很多人都会唱,唐琦的感染力也的确很强,没一会儿很多人就跟着一起唱了起来。

常乐班上的几个女生都眼泪汪汪了,“唐天王真的好温柔,唱的太好听了。”

郝日天这个时候也已经吃饱喝足了,端着一杯红酒慢慢的辍饮,盯着台上的唐琦看了几眼,末了感叹了一句,“屁股挺翘。”

坐在他对面的侍者,“……”

视线忍不住在唐琦屁股上多看了几眼,的确挺翘,修身的牛仔裤将屁股的轮廓显得更加明显,反应过来自己想了什么的时候,侍者内心有点崩溃。

这位燕先生明明还只是个高中生,他怎么感觉对方像个久经风场的成年男人呢,侍者摇了几下头,这一定是他的错觉,对的,就是这样。

“你怎么了?”郝日天看着好像发癫一样的侍者,有些好笑。

侍者一下子清醒过来了,顿时尴尬不已,“没……”

郝日天也没有追问到底的意思,放松自己的身体,微眯着眼睛听着唐琦的演唱,这种现场演唱也挺有味道的,没白来。

差不多半个小时后,郝日天站起身,吃喝了不少,得去趟厕所。

根据侍者的指示,他穿过一条走廊才找到了厕所,刚进去,还没解决生理需求就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对方正在解皮带,他眉角一挑,昨晚才滚了床单的男人竟然居然这么快就又碰到了,这也太巧了!

他慢悠悠的走过去,再慢条斯理的掏出鸟儿,对旁边旁边同样有几分惊讶的男人扬了扬唇角,“哟,又见面了。”

音落,淅淅沥沥的水声哗啦啦的响起,解决完生理需求,他抖了抖鸟儿,又冲对方的大鸟儿看了一眼,然后打了声响亮的口哨,不正经极了。

卫子琛,“……”

他将大鸟儿塞回裤子里,惊讶的神色早已收敛,脸上带着几分笑意看向郝日天,两人一起走到洗手池洗手,他这才开口,“这算不算缘分?”

“嗯哼,算吧。”郝日天挤了点洗手液在手心,对遇到男人还是有几分好心情的,毕竟昨晚给了他很棒的体验,他这人还是很记好的。

卫子琛也没问郝日天为什么会在这儿,如果换一个人他可能要以为对方是调查了自己的行踪故意来个偶遇,但搁在身边这个少年身上,他就不会那么认为了,他看人的能力还是有的,就他接触的少年,绝不可能是那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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